1、杭州高速违章处理地点?具体地址
您好高速公路交警接受处罚受理地点和咨询电话及查询网:杭州高速交警支队处理中心(江干区艮山西路钱江二桥边)、杭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四大队(杭徽高速玲珑出口处)、杭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杭新景高速新安江收
2、杭州绕城高速违章处理在什么地方
市民中心可以处理
3、杭州市高速违章处理的地点和工作时间
下面几个地点都可以处理
1、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处理中心(彭埠塘工局路与昙花庵路交叉口东北角)、
2、杭徽高速玲珑出口、
3、杭新景高速淡竹收费站附近、
4、杭新景高速杭州南收费站附近处理点:周一至周五,8:30~17:15,中午不休。
5、石祥路589号杭州市车管处第四车辆检测站:周一至周五,8:15~11:45,13:00~16:30。
6、钱江新城新业路311号杭州市民中心市民之家1楼:周一至周日(重大法定假日除外), 9:00~12:00,13:30~17:00。
4、杭州车辆在高速违章到哪里交罚款,有几个受理点
在高速违章处理中心都是可以办理的,如果有工行牡丹卡,也可以在网上自助办理,不过超速50%以上的,不能在网上办理的。
5、拱墅区交通违章处理点白石路
1、您可以拿着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去交警支队查询。
2、登陆违章查询网 根据提示进行查回询(需要输入答车牌号,发动机号,有些城市需要车辆识别号后6位)。
3、您可以拨打有中国电信电话查询:118 114 (市话费)进行查询。
4、您可以上本地的交警网,网页上有一个“便民服务”的窗口,根据提示查询
6、请问,杭州高速违章处理点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
高速交警杭州支队:艮山西路章家坝西区237号 钱江新城市民中。 石祥路第四车辆检测站 杭新景:杭州南收费广场 杭新景:新安江收费广场 杭徽:玲珑收费广场 杭州高速交警支队处理中心(江干区艮山西路钱江二桥边); 杭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四大队(杭徽高请问,杭州高速违章处理点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
7、杭州处理高速违章在什么地方啊?
杭州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处理中心,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413号(澳门广场北侧)

杭州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处理中心职责及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负责全市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处理;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等工作;
参与全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的规划;指导交通设施的生产安装及维修工作;
负责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测和非机动车牌验发管理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员和驾驶考核、执照的验发工作;
负责交通信息和科研工作;承担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等特殊任务的道路交通管制和警卫任务。
主要受理,处理,裁定杭州市路段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交通警察的违法投诉等现象。
(7)拱墅区高速违章处理点扩展资料
高速违章处理规定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4、不按规定停车,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记分6分。
7、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罚款50元,记分3分。
8、载人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分。
9、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6分。
10、在高速公路上载货超过载质量未达30%的,记分2分。
11、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装置警告标志的,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12、载物超过核定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2分。
13、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记分2分。
8、杭州机动车违章扣分处理地点在哪里
杭州处理交通违章详细地址:上城交警大队:杭州江城路402号。电话:86811521
下城交警大队:杭州香积寺路9号。电话:85387840
江干交警大队:杭州明月桥路16号(麦德龙超市附近)。电话:86412968
西湖交警大队:杭州曙光路81号。电话:87888703
机动交警大队:杭州文晖路336号。电话:87282405
绕城交警大队:杭州绕城公路半山收费站内。电话:88258921
市区各交警大队处理时间为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处理时间见特别提示)

详情参考图片:

(8)拱墅区高速违章处理点扩展资料:
机动车违章是指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机动车违章查询便是查询这类违章行为的。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