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顶违章搭建
关于违章搭建的相对的强制处罚
第一条 为了有利于对本市违章搭建和违章建筑进行整治,改善本市的市容市貌,根据《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房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列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的搭建,属违反《公房条例》的搭建(以下简称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
(一)在阳台上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在天井中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条 下列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一)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
(二)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第四条 占用道路(包括人行道),未经公安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逾期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章建筑,由公安部门处理或由公安部门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第五条 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及规划管理部门许可,在晒台上搭建的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在晒台上建造的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建筑,由房屋管理部门查实后移送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第六条 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加层,属严重防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章建筑,属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违章建筑:
(一)在道路(包括人行道)上和街坊、里弄、新村通道内建造的;
(二)利用建筑物之间的间隙或突出建筑物之外悬空建造的;
(三)建筑物、构筑物超过原建筑承重结构负荷的;
(四)在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地下管线)上建造的;
(五)其它已经妨碍或可能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
第八条 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之外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按《公房条例》和《规则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报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区(县)房屋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处理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部分职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委托权限内以主管部门名义行使职权。
第十条 在整治违章搭建、违章建筑中,区(县)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发生职责权限争议时,由区(县)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属严重妨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应限期拆除或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没收。
第十二条 对于违章搭建、违章建筑,依法必须限期改正、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仅用罚款代替。
第十三条 公私同幢的房屋中的违章搭建,参照《公房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对正在施工的违章建筑,有关主管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其立即停工;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可予以强制拆除。
第十五条 对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违章建筑,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按下列程序予以拆除:
(一)规划管理部门依职权调查取证,查清违章建筑的事实;
(二)规划管理部门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书。其中对成片违章建筑,先由区(县)人民政府发出统一整治的通告。当事人对决定书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第十六条 证明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证据:
(一)举报或要求整治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信件或陈述笔录;
(二)对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查勘笔录、照片或录像等;
(三)询问相邻人及其他人的调查笔录;
(四)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人的陈述笔录;
(五)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其他证据。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及其他人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查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查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对强制拆除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所支出的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等,主管部门应作出由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人承担费用的行政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起诉,又不履行决定的,作出决定的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单位承揽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其主管部门应对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负责整治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2、屋顶绿化算不算违建
要看你的建设规模和影响程度,如果只是一些花盆花箱的话,应该不算,如果改变了房屋的结构,进行了改动那是不允许的。
屋顶绿化基本要求
对于既有建筑,应在广泛征求使用单位或住户同意的基础上,委托有资格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其进行安全鉴定,并对屋面荷载进行验算,符合要求方可进行屋顶绿化。
规范要求
承重:园式屋顶绿化屋顶设计,其屋面荷载应≧4.50KN/M2(营业性屋顶花园≧6.0KN/M2);简单式屋顶绿化屋顶设计,其屋面荷载应≧2.5KN/M2;
安全:对屋顶需做防护安全,如独立出入口、安全护栏、疏散楼梯等;
防水:一般建筑需达二级防水标准、重要建筑须达到一级防水标准;
排水:保证暴雨后 1 小时内排水,在排水口应有过滤结构。

(2)楼顶花园违章建筑扩展资料:
屋顶绿化的出现是以增加城市绿化面积,缓解大气浮尘和城市热岛效应,并净化空气和水源,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的。与“违建花园”相比,屋顶绿化建设需经过当地规划部分审批,并且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的同意。
在专业技术标准的指导下,确保房屋安全和建筑的整体效果不受影响。同时,屋顶绿化申请人应保证绿化成果由全体业主共享。由于屋顶绿化涉及到公共资源,因此其与“违建花园”相比,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
而屋顶绿化和“违建花园”之所以争议不断,是因为申请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私自改造公共空间,并在建成后回避了屋顶绿化的公益属性,将其作为私有财产,违背共享原则。由于我国屋顶绿化起步较晚,缺乏相应的规范性,因此我国屋顶绿化在责任人、产权划分、公摊项目后续管理等问题上存在较大的争议。
3、小区15栋楼楼顶全被"违建"攻陷会怎么处理?
成都金色海伦小区15栋楼楼顶全被“违建”攻陷!或被冻结产权。
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的某小区,原本规划为10层的15栋住宅楼,现在已经全部变成11~12层,楼顶上还种满玉米和各类蔬菜与花卉。原来,这个名为“金色海伦”的小区,从2011年交房以来,就陆续有业主在楼顶修建违法建筑,导致原本10层的住宅楼都增高了1~2层。
6月1日下午,从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了解到,目前已确定该小区共存在99户修建违法建筑的情况,每栋住宅楼上都存在违法建筑。1日,管理该小区的成都尚品物业管理公司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从鉴定机构了解到,正式评估结果预计会在两周内公布。而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评估结果显示违建存在较大隐患,将会联合各部门对违建再次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如果联合评估结果显示违建确实存在危害社会的因素,会联合相关部门对违建进行拆除。

城管发限期拆除通知
楼下业主担心房屋安全问题
6月1日,在现场看到,该小区进门后,在明显位置摆放着一张“限期拆除催告通知书”蓝色标幅。通告书由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5月25日发出,限令该小区99户违建业主于6月2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否则将联合相关部门冻结相关房屋产权。

由于通往天台的门被锁住了,难以到楼顶观察具体情况。不过,据楼下业主反映,每栋楼楼顶都违法建造了一到两层水泥房,有的还搭建了屋顶花园。
张先生住在该小区7栋1单元9楼,他表示,违建带来的麻烦让他很恼火。“当时他们一次会运送很多物料,地下室的地面可能都是因此被压烂的,给我们带来了很大不便。”张先生表示,这种麻烦还有很多,比如违建把下水道排气管和烟道堵塞了,室内的味道都很难排出去。

“楼上大概是从2016年年底开始修违建,陆陆续续修到2017年底才修完,共修建两层水泥房和一层屋顶花园。”同样住在该小区7栋1单元9楼的刘女士介绍,7栋是金色海伦小区违建情况最严重的一栋住宅,今年清明节前后,楼后还出现裂缝,“和违建业主交涉,他们只说让我们去找专业机构评估,如果是他们违建造成的,他们才会和我们进一步沟通”。
观察发现,该小区7栋1单元楼后的接缝处,断断续续有瓷砖掉落,现出一道裂缝,影响到该楼3~5层的住户。“此外,每栋楼出现违建后还发生了不同程度下沉,7栋的墙角缝都错开了。”刘女士表示,生活上受些影响都是小事,最担心的还是安全问题。

15栋楼全部存在违建
将依法制定相关强制拆除方案
“金色海伦小区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天朗路9号,于2011年交房投入使用。共有住宅楼15栋,房屋1213户,目前入住的业主805户,由成都尚品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小区物业进行管理。”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城管协管大队副大队长孙勇介绍,经过核查,已确定该小区共有99户楼顶存在违法建筑。
“实在是无法监管,违建业主们常常深夜从院墙偷运物料,和业主沟通也经常找不到人。”成都尚品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助理谭逢梅解释,由于多位违建业主都以人在外地为由拒绝接受物业公司协调,公司又无权进入业主房间,因此很难和这些违建业主达成有效沟通,而业主们偷运物料也让他们很无奈。

“针对这99户,我们前期已经开展30余次禁止违法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并督促物业从源头控制好违建物料的进入。2017年4月10日就开始按程序启动行政程序,但目前这99户依然没有一户自愿拆除。”孙勇表示,他们于今年5月24日依法启动行政强制程序,向99户违法建设住户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督促其于6月2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如果他们过期没有拆除,我们只好依法对其房屋产权进行冻结。
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房产处工作人员李骏介绍,“据我们向鉴定机构了解,预计6月13日左右会出正式的评估结果”。
“我们会依据这份评估结果,联合各部门启动社会风险评估,如果评估结果显示违法建筑存在较大风险,预计6月底就可以开始分批次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宋欣表示。
“我们现在重点预防正准备修建违法建筑的行为,目前我们已经及时制止17户,拆除6户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孙勇表示,合作街道城管大队目前已经加大对该小区巡逻力度,基本每天都会来这里巡查,发现有违建行为,会及时制止。
来源:网易新闻
4、楼顶怎么利用不算违建
利用天台做成一个小花园和小菜园,尤其适合家里有老人家和小孩子,让老人家多一点乐趣还能锻炼身体,让小孩子能多接触大自然,如果大家觉得用红砖水泥做的话比较麻烦,也可以直接用简单的泡沫箱子或者PVC管道改造一下,也可以成为养花种菜的器具呢。
利用天台顶楼种一些植物,夏天的时候还能有效降低顶楼的室内温度,冬暖夏凉更加舒适。
利用楼顶天台种菜,必须要先做好楼顶的防水工程,我朋友当初装修的时候,还特意让装修工人上顶楼,在地面上刷了几层防水,必须确保日后不会漏水,否则出现漏水的话,遭殃的还是自己。然后利用水泥、红砖等材料做成花圃,然后放上泥土就可以了。

(4)楼顶花园违章建筑扩展资料
楼顶违章建筑: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这种就是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比如说你只是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也就可以分为两种:
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5、屋顶花园涉嫌违章,求违章建筑拆除法律程序?
在违章建筑的拆除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
一、查明事实阶段
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二、处理和处罚阶段
1、处理和处罚的程序
(1)按时间分类分流。
根据本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划定两个时间点,在第一个时间点前的一律补办手续,不予处罚,作合法建筑处置:在第一个时间点之后,第二个时间点之前的,从宽处理,能不拆除或没收,一律不处以拆除或没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在第三个时间点之后的要从严处理。
(2)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若不存在这一情形,则一般是只违反建设规划的,则交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若存在这一情形的,则由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处理。
(3)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2、处理或处罚时应当掌握的几个原则
(1)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2)优先从重处罚的原则。
(3)正确适用没收和拆除的原则。
(4)正确认定违章建筑面积的原则。
三、补办手续阶段
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当事人是否补办了手续,其对建筑物的相应权利已得到有权行政机关的认可,故当事人享有相应的物权,从而成为拆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其享有被拆迁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当事人在补办手续后进入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当事人不补办手续的,可经拆迁人申请,进入行政裁决阶段。
在此阶段,相关行政部门应将当事人补办手续的情况及时通报给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根据当事人建筑物的实际用途、时间等决定是否追缴营业税、所得税。
四、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
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五、行政裁决阶段
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应予受理。行政机关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行政机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人搬迁的期限。
六、强制执行阶段
对于被拆迁人(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6、市民楼顶上建花园合法吗?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海子的诗曾引起多少人的向往。在郑州中原区棉纺路一处6米高的防空洞排气塔上,有一个“空中花园”,不足6平方米,此时黄色的小花盛开,一片明艳,路过的行人纷纷驻足欣赏。这片“空中花园”是旁边居民楼的一对夫妻建成的,目的只是为了在都市中感受田园生活。

但这样做真的合法吗?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屋顶属于公用部位,即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全体业主对此屋顶拥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建筑材料高级工程师尹正刚称,按建筑行业规定,可上人楼顶设计荷载在200~300公斤/平方米。如果18吨泥土堆在10平方米花园里,每平方米需承受1800公斤重量,远远超过上限300公斤/平方米的设计荷载,具有安全隐患。建筑设计师梁慧杰也持相同观点。

针对部分小区业主私建花园等违建行为,很多业主表示,业主楼顶建花园存在很多隐患,业主杨先生表示,在楼顶建花园,在遇到强风天气时,如果花园内的杂物被风吹落,很容易从楼顶上落下,落下的重物如果伤人,就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此外,如果楼顶业主效仿的人太多,在楼顶上加盖更多的违建,势必会造成楼顶的重量加大,影响整个楼体的承重力,久而久之,将会影响楼体的使用寿命。
7、在自已房顶建花园式小木屋算不算违建
如果你是商品房,那楼顶如果在合约里写明了,是你的,也就说,赠阁楼这类的,那样就不违规。
8、楼顶违章建筑?
你好,发现楼房有违章建筑,可以举报当地执法局进行整改,谢谢!
9、成都一小区楼顶全被违建情形如何?
2018年6月1日,成都。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的某小区,原本规划为10层的15栋住宅楼,现在已经全部变成12层,楼顶上还种满玉米和各类蔬菜与花卉。原来,这个名为“金色海伦”的小区,从2011年交房以来,就陆续有业主在楼顶修建违法建筑,导致原本10层的住宅楼都增高了1到2层。

而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评估结果显示违建存在较大隐患,将会联合各部门对违建再次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如果联合评估结果显示违建确实存在危害社会的因素,会联合相关部门对违建进行拆除。该小区7栋1单元楼后的接缝处,断断续续有瓷砖掉落,现出一道裂缝,影响到该楼3~5层的住户。“此外,每栋楼出现违建后还发生了不同程度下沉,7栋的墙角缝都错开了。”刘女士表示,生活上受些影响都是小事,最担心的还是安全问题。

“楼上大概是从2016年年底开始修违建,陆陆续续修到2017年底才修完,共修建两层水泥房和一层屋顶花园。”同样住在该小区7栋1单元9楼的刘女士介绍,7栋是金色海伦小区违建情况最严重的一栋住宅,今年清明节前后,楼后还出现裂缝。

在该小区进门后,明显位置摆放着一张“限期拆除催告通知书”蓝色标幅。通告书由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5月25日发出,限令该小区99户违建业主于6月2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否则将联合相关部门冻结相关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