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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违章拆迁

发布时间:2020-08-09 07:59:35

1、上海市人民政府对违章拆迁有何年限

违章建筑定要拆除本质讲违章建筑违背家律规定私自建违所定要拆除并且没相应补偿关解释:、违章建筑概念解析:违章建筑严格意义讲指违反《土管理》、《城乡规划》、《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律规规定工建造房屋及设施二、违章建筑处理办:违章建筑并简单所谓未经相关主管部门许工兴建建筑物其本质违反《土管理》、《城市规划》等相关律规规定建造房屋及其设施依据《民通则》财产所权取需符合律明文规定要求违章建筑并能认合财产存权利上海市人民政府对违章拆迁有何年限

2、上海市拆违补偿标准

上海市拆迁补助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有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2)上海违章拆迁扩展资料:

拆违中的行政行为主要包括两类,即:

1、作出相关决定的独立法律行为,包括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和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等;

2、程序性、过程性以及事实行为。这两种并不是都可以单独作为案件审理的标的,换句话说,并不是都可以只针对这一特定行为进行起诉或申请复议。

对于第一种行为,其可以直接作为拆违案件的审理标的,被征收人认为该类行为违法,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且该类行为直接与补偿或赔偿挂钩。而第二类行为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行为,被征收人认为该类行为违法时,只能将其与第一类行为合并进行审查。

3、上海拆迁难问题

“严禁”的背后

2005年3月7日的上海拆迁管理工作会议出现了很多“严禁”。

在之前发布的《进一步加强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上海市政府表示:“严禁拆迁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对侵害居民利益的违法拆迁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严禁拆房公司野蛮拆房,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同时,《通知》还要求:“现有拆迁公司将进一步归并、整合,公司股权结构限期清理,严禁自然人、职工持股会参股,逐步理顺拆迁公司的隶属关系,加强行业管理。通不过资质审核的拆迁公司,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对于上海即将到来的由世博会和第三轮旧城改造带来的拆迁高峰中涉及的大量拆迁户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没有经历过上海旧房拆迁的读者对其中的关系会一头雾水。事实上,由于上海对拆迁的从业设置了比较高的门槛,因此拆迁公司专业化程度较高,通常,在上海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都是按开发面积拨一定比例的拆迁费给拆迁公司,由他们把生地拆成熟地,然后进行开发。看似偶然却又绝非偶然的是,绝大部分拆迁公司都是由各级政府全资注入后成立的。明显的原因是,因为拆迁中涉及大量与政府相关的细节,需要政府大力支持。

而《进一步加强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所述及的内容,显然也是有所指的。就在通知发出前一个月,上海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在上海郊区工作会议上就曾经指出过个别拆迁公司在上海旧房拆迁中的一些做法:一些公司雇佣“社会上的人”,暗中拆除动迁户门外的楼梯;破坏他们家里的门窗;偷偷剪去他们家里的电线,破坏自来水管,使之断水断电,让动迁户无法正常生活下去,逼迫其搬迁。更有甚者,做出谋人性命的犯罪行为。

而《通知》中所要求清理拆迁公司的结构,则直指拆迁公司的动机:在拿到既定的拆迁费用以后,以最低的成本把土地拆平,必然是拆迁公司利润最大化的主要来源。

而现在上海市政府开始痛下决心清理门户了。

钉子户的代价和麦其里案

沿着尘土飞扬的小巷,走上几百米,路上要时时当心水泥块、碎玻璃和施工工人的手拉车,到一扇贴着也许是法院、也许是政府的强制拆迁通告的旧房子面前,里面就是被称为“钉子户”的拆迁户了。一般来说,房子都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户均面积很少超过五十平方米,大部分没有卫浴设备,有的是各式各样违章或者是不违章的搭建,当然,另外一个共同的特征是这些房子都处于比较好的位置。

这是记者在上海多次采访过的拆迁现场的情况。但是拆迁户们所面对的,比记者看到要多,拆迁公司的催促以及随之而来的争吵、水电煤需要担心……他们有什么样的动力要在这样的环境里坚持下去?

记者手里现成的一个案例是北京西路上的一户人家,外婆母亲和儿子住在18平方米的一个房间里,因为旧式房间较高,所以搭建了一层阁楼供儿子住。因为旧城改造,他们的房子被纳入拆迁的范围,拆迁方给他们两套方案,一是接受货币安置,18平方的面积,按上海一类地段安置价4500元/平米的价格,总共可得八万多元;另一个方案是迁至远郊小区的一套两房一厅中。

前者显然不能接受,后者看来不错,但是母亲将要花单程三个小时在上班路上,而她的工资是这户人家唯一的收入。因此他们要求回搬,做起了钉子户。“我去打听过了,政府没有收开发商的土地出让金,应该让我们回搬的。”

拆迁户与拆迁公司之间这种无可退让的利益冲突最终造成了麦其里案的发生。根据上海市政府的公开信息,2005年1月9日,已经进入拆迁过程的上海徐家汇乌鲁木齐路的麦其里拆迁户发生火灾,两名老人死亡。案发后,经警方调查,此案是一纵火案,纵火者就是拆迁公司的从业人员。

拆迁政策回归

虽然时间上有相当的吻合度,1月份麦其里案发生、随即2月份上海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就拆迁问题发表意见、3月份政府就下达了《关于加强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但我们还不能判断麦其里案是不是上海拆迁政策转折点到来的直接原因。

从2月份黄浦区陆家浜路的长峰馨园的情况来看,此次上海拆迁政策的变化,更多地是倾向一种回归——这个旧城改造的楼盘,把位于柳市路1弄10号1弄10幢的整幢楼197套房源全部标示作为其拆迁户的回搬房使用。

所谓的回归,指的是新一轮拆迁政策更多地是向1992年开始的上海第一轮旧城改造靠拢。在那一轮以365万危房面积为工程总体名字的“365”旧城改造工程,上海总计改造了3800万平方米的旧城,其中危房超过400万平方米,有100万居民通过优惠购买公房的方式搬进了新居。在这一轮改造中,政府通过免土地出让金和住宅配套费承包方式,出巨资鼓励开发商改造上海旧城。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大量居民都得到了回搬。“因为当时几乎想要回搬的居民都可以回搬,所以没有多少人是必须搬出的。而政府当时对搬到浦东的居民有鼓励政策,可以以优惠价买到比较大一些的房子,所以一些企业已经搬到浦东的居民倒反而要想些办法才能得到到浦东的名额。总的来说大家都各得其所,没有太多的矛盾。”现在住在北京西路的一名拆迁户这样回忆当时的情况。

相对第一轮拆迁而言,从2000年开始的第二轮旧城改造拆迁中,矛盾就十分激烈。此时,拆迁的方式开始多起来了,除了回搬外,货币安置成为一种新的选择。

虽然有很多涉及上海拆迁的人把货币安置看成是造成第二轮拆迁中矛盾的主要激发点,但事实上,这一方式刚刚开始引入时,还是受到欢迎的。很显然,货币安置可以给拆迁户更大的自由度,在更大的范围内选择被拆迁后的居住地。

问题的核心在于从2000年开始,上海的房价开始进入高速增长阶段,从起步时的均价二三千元直飚到2005年年初的近万元。而货币安置的价格显然不可能跟上飞涨的房价,所以出现了到2003年,北京西路附近商品房价已经达到一万多,而拆迁户得到的货币补偿标准只有四千多元的现象。可以想见,虽然从政策而言,居民还是有回搬的可能,但巨大的利润空间使得开发商和拆迁公司都会想方设法地让居民选择货币安置方式。

巨大的利润必然产生巨大的矛盾,而作为其中弱势的一方,仍然居住于旧城区的居民大部分本身也是城市中弱势群体,他们的利益已经处于无可退让的境地。因此矛盾一旦被激化,表现也格外惨烈。

高房价煎熬下的上海拆迁

“统一标准、公开操作、严肃纪律、依法拆迁”,这是此次上海拆迁工作管理会议提出的主题要求,一系列的“严禁”和具体的“回搬”都是其中的操作手段。通过这些,我们不难看出上海市政府在解决此前在拆迁工作积累下来的问题方面的决心。而从刘云耕的讲话中,我们也不难看出上海市政府对其底层民生焦灼的关心。

但问题还是迫在眉睫。因为进入2005年后,上海又将面临一个大规模的拆迁过程之中。因为世博会拆迁已经提上日程。2005年,上海拆迁总量将达到6万户,而2004年的这个数量为不到4万户。仅世博会园区就会涉及到5.53平方公里,数万户居民的拆迁。而这些拆迁工作,都不可能用回搬这样简单的方式来缓和拆迁过程中的矛盾。同时进入2005年,已经处于高位的上海房价还在进一步上升,外中内环房价每平方米1(万)2(万)3(万)的格局已经接近形成,在这种房价形势下,世博拆迁成本将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不过近日,上海市政府已经就世博拆迁开始向市民咨询,“用市民的办法来解决市民的问题。”在面临棘手问题时,政府这种亲民的方式,首先就在形象上得了分。

4、上海,不是以拆迁违章,干嘛要封门

有土地证、房产证吗?就算是农村房子也应该有宅基地证。有这些证件就可以证明不是违章建筑了。如果真的是自己随便造的,没有任何证件的,那算你是违章建筑也没办法可想了

5、上海的违章建筑拆迁补偿问题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6、急需法律援助相关于上海市违章建筑拆迁!!!

法律上讲,你必须拆迁的.但你可以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延期拆迁”和”拆迁补偿”.建议你咨询相关律师,把你详细的资料发来.看看能不能有机会争取一些自己更多的利益和权利.动迁组在法律程序上有没有错误之处,如果有工作疏忽或问题,我们完全可以争取自己的权利!
我是学法学的,把分给我.我将继续关注你的问题.谢谢!

7、谁知道现在上海在大规模拆迁是怎么回事

应该是拆除违章建筑吧。经济不好,温和手段驱离外地人,保障本地人的就业。

8、上海市违章拆迁办河南南路79O弄,有一户非法违建,乱搭房屋,这房子原来是老西门街道以前留下房孑。现

这个复目前还在计划中,还制没那块,可以当地的街道直接问下
估计是这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五个月的样子
最好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网站问下最好了
这个上面可能你问的得不到最佳的答案
毕竟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
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
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

9、上海市人民政府对违章拆迁有何年限

违章建筑一定要拆除,因为从本质上讲违章建筑是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私自建的,因为违法,所以一定要拆除,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有关解释如下:
一、违章建筑的概念解析:
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二、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办法如下:
违章建筑并不是简单的所谓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而动工兴建的建筑物,其本质上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房屋及其设施。依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财产所有权的取得需符合法律的明文规定的要求,违章建筑并不能认为是合法财产,也不存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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