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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法对违章建筑的

发布时间:2021-01-13 06:45:01

1、《城乡规划法》对于违章建筑拆除的法定职责是如何规定的?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也就是说城乡规划法当中的规定它是分区域的,一个规定,是针对于乡村规划区,一个规定是针对于城镇规划区。也就是说不同的区域职能部门是不一样的。而且拆除的话也不是必须的,他有的是可以改正消除影响或者罚款。

2、城乡规划法中对违章建筑是怎样界定的?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怎样解释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4、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的房子算违章建筑吗?

不算。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一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第三十四条: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5、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疑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适不适用于该法颁布实施之前的违建?

不适用,但是该建筑专建成后存续到颁属布实施后就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无追诉期?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追诉期是指刑事案件,这里应该适用的是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所列之处罚措施(如强拆)是否属于行政行为?
是的
若过追诉期,城管可否继续执行
无论是诉讼时效还是追诉期都是指诉讼的事
这个是行政处罚的执行没有关系

1、http://consult.fabao365.com/ask/251448.html这些律师的解释是否得当
的解释基本是合适的
2、法律是逐步完善
3、你的补充没有看明白你是问问题那还是想表达观点

6、2004年建设的违章建筑现在对其处罚适用什么法律?是《城市规划法》还是《城乡规划法》?

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法》的法律溯及力问题的通知(建法〔1991〕99号)中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正式实施后,一些地方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断给我部来电或来函,询问在该法实施前发生的违法行为,在该法实施后发现并需作出处理,应当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还是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条例》。为此,我部于一九九○年十一月八日就该法的法律溯及力等问题以(90)建法字第577号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提出‘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该法实施后处理该实施前发生的违法案件,还是应当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而不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一九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常办〔1990〕秘字第093号函复:“关于城市规划法的法律溯及力问题,同意你部的意见”。请按此办理。”

《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施行的,2004年的违法建设应适用《城市规划法》。

7、谁知道如何理解《城乡规划法》中关于“违法建设”的含义

“违法建设”是行政管理中的常用概念,但在国家立法层面并无“违法建设”的专属概念和相关定义。

在法律上,“违法建设”这一常用概念对应违反规划行政许可规定的行为,并且对应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和建筑管理规定的竞合性违法行为。

《城乡规划法》明确“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规划法律,“违法建设”一般界定为“在规划区内违反规划法律的建设活动”。

一、违法建设是影响“城乡空间布局”的活动。建设活动”是行政管理习惯的常用概念。在国家立法层面,建筑法确立了“建筑”的法律定义,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它与违法建设的“建设”所指向的意义并不同一。

前者包含建造和安装两类行为,后者一般不包括安装行为,同时建设活动含义也超越“建造”在结构学上的意义,建设活动除土木结构的结构学意义外,还包括社会文化和社会美感布局诸意义。 

鉴于规划活动的目的在与“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在规划控制角度的建设活动,“违法建设应当是指影响城乡空间布局的活动。规划控制所称的空间布局,应当是指建设物和构筑物的空间布局。

二、违法建设是违反城乡规划许可的建设活动。违法建设是违反规划控制导致空间结构改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修建活动。规划控制针对对于没有合法规划许可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违法建设要么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要么超越规划许可,是违反规划许可的工程建设活动,而违章建筑是违法建设行为的物质后果。

三、违法建设是竞合性违法行为。违法建设既是是违反规划许可的工程建设活动,也是违反建筑法律管理的建筑活动,还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活动,是竞合性违法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法建设可能不具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建设因不具有合法的规划许可,也不可能具有合法建筑许可。

“违法建设”不仅是规划控制的事务,也是土地管理和建筑管理上的事务,在法律上违法建设对应规划法律管理、土地法律管理和建筑法律管理几个行政管理领域。

(7)城市规划法对违章建筑的扩展资料:

《城乡规划法》中对违章建筑的界定

第64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65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这里对违法建筑的处理,城市和农村存在一个区别,即城市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等六种处理手段。

而农村只有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拆除三种手段。

在城市建设执法实践中所指的违法建筑除了违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用地建设的情况之外,主要是指一下9种建筑:

1、未取得城乡规划部门规划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工程;

2、应取得施工许可而未取得便施工,或虽有施工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工程;

3、在批准期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4、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等处擅自搭设的附属建筑物;

5、未经批准在人行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搭建的固定售货亭等;

6、未经批准占用过道、人行道、巷道、梯道等修建的房屋及其他设施;

7、私人在城市擅自占用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8、擅自善用城市绿化用地或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建成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9、其他违反建设法律、法规的建筑物、构筑物。

参考资料来源:隆阳新闻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违章建筑摘录)

8、违章建筑限期拆除期限一般是多久

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限期在现行的建设行政法律法规中未作明确的规定。

从具体的操作看应视违章建筑的结构,面积,拆除作业的难易程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责令违法当事人在15日内自行拆除,而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那么行政机关将依法按下列程序处理,直至强制拆除: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执法人员7日内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及收集其它相关证据。

3、审批: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4、告知:拟给予处罚的,执法人员将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处罚的具体内容告知行政相对人,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有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5、听证: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6、处罚决定:行政执法主体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若不服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送达: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

8、违法当事人在三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当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或行政机关可中止或停止起动强制执行程序,待二审终结后再起动强拆程序(具体时间无法确定)。

9、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依法予以催告,自收到催告之日起10日内履行。

10、强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若不服决定,可收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1、拆除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

12、执行:当事人不履行的,由县政府责令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所以,依法强制拆除“一处”简易结构的违章建筑,最快应为7个月,如遇诉讼最快应为9个月。

(8)城市规划法对违章建筑的扩展资料:

依法行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五证”齐全的项目,却成了违章建筑,项目合法性之争无外乎三种情况。

一种可能是行政许可错误,规划部门“五证”颁错了,把一级路当成了二级路;一种可能是行政处罚错误,公路管理部门对违章建筑认定错了,把二级路当成了一级路;还有一种可能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路等级从原来的二级路升级为一级路。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不应让企业和群众承担损失并为解决此事奔波十余年。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现良法善治,需要久久为功,需要认真对待每一个行政审批、每一个行政处罚,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中感受到依法、合理、公正。

只有不断从个案中积累社会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信心,才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才能使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参考资料来源: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违章建筑限期拆除 期限一般是多久?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五证”齐全,何以成了违章建筑(来信调查)

9、我国法律对于违建,扩建有什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我们都知道违章建筑是违法行为,它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针对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的处罚方式有哪些呢?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予以没收和补办手续、并处罚款。在具体适用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该建设工程处在正在建设过程之中,则应当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如果该建设工程已经完工,且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则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作出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的处理。如果该建设工程已经完工,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手续,并处罚款的处理。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违法建筑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呢?《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防洪法》、《文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公路法》、《草原法》、《水法》、《消防法》、《电力法》、《铁路法》、《防震减灾法》、《畜牧法》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包括《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若有违反上述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处理。

10、违章建筑依法应由哪个部门拆除

城市管理局吧!
不过现在ZF泰腐败,搞定它们容易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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