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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习惯性违章

发布时间:2021-01-13 07:01:48

1、电机车司机习惯性违章

煤矿管理制度

电气试验制度

1、对6KV大型电机每年进行一次直流泄漏试验及直流耐压试验,其试验电压为2倍额定电压,电压逐步升高,读取相应的泄漏电流值。井下电气在每年4 月份进行试验,井上电机在每年三月份进行试验。
2、对矿用6KV变压器测定绝缘电阻,做空载试验,绝缘油做耐压试验, 以上试验只在中修以后试验,运行中每年进行一次。
3、6KV断路器
地面、室内断路每两年测定绝缘电阻一次,每年做一次绝缘油耐压试验,每年测量一次断路器触头分合闸的同时性,试验在每年三月份进行。
4、6KV电力电缆
每年测定一次绝缘电阻,做一次直流耐压试验,并测泄漏电流,每年检查一次相位,绝缘电阻用2500V兆欧表摇测, 其绝缘电阻值不得低于下列数值:粘性浸渍电缆100兆欧/KM,干绝缘电缆200兆欧/KM。
直流耐压试验用5倍额定电压由低到高逐步升高,读取相应直流泄漏值。 根据电缆绝缘电阻泄漏电流值判定电缆绝缘性能。
井下电缆在每年春节检修时进行试验,井上电力电缆在每年3月份进行试验。
5、6KV避雷器
避雷器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试验一次,测定绝缘电阻,其数值根据不同型号一般不小于2500兆欧,运行中不小于2000兆欧,线路避雷器每年测一次绝缘电阻。避雷器在每年3月份进行试验。
工频放电电压测量,运行中的避雷器在雷雨季之前进行测量。线路避雷器每两年一次,其放电电压值不应超过以下范围:新装和大修后16-19KV,运行中15-21KV。
6、6KV架空线路
每年一次蹬杆检查,检查导线连接情况,以及每个绝缘子的运行情况,测量线路绝缘电阻,试验在三月份进行。
7、接地电阻
地面电气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接地电阻,每年雷雨季之前测量一次,井下接地装置每半年详细检查一遍,接地电阻每年测一次,地面在三月份进行,井下变电所每年测量一次。
8、井下高压开关、保护装置及仪表,每年整定一次,负荷变动随时整定。
9、井上下高压绝缘台、高压手套、电笔每年4月份进行试验。
10、电气试验工作不应少于2人,试验负责人在试验前应详细向全体参加试验人员贯彻试验安全措施、被试验设备部位和试验程序。
11、低压电器检修后,应对设备摇测绝缘电阻,测量三相电流平衡、触点三相接触同期性。
12、凡需要进行电气试验的各种设备,均由所在班提出申请,由电工班试验组进行试验。
13、电气试验期间,试验人员不许随便换人,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试验人员要认真填写试验记录。
14、设备在试验期间若发现重大隐患,试验人员应及时向机电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隐患排除后,应重新试验至合格为止。
15、全部需试验设备试验完毕后,试验单由主管人员签发后存档。

机电设备安装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全矿工作面机电设备的安装、回收工作、以及水泵、管路和井上、下大型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工作。
2、熟悉本工作范围内各种机电设备的技术特征、性能、构造和安装、拆运方法,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装拆运任务。
3、所有进行安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需事先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
4、安装大型机电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单项工程操作程序、施工措施和质量标准,不得违章作业。
5、机电设备安装后,一律试运转,需要测定技术数据的,一定要进行测定,并认真做好记录。
6、电气设备进行验收试运转时,应严格执行各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主提升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熟悉绞车的技术特征、构造和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停送电制度和其它安全规定,保证绞车安全运转。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绞车司机应集中精力开车。注意观察电流表、电压表、温度表、油压表等指示是否正常,注意减速机、电动机、油泵等响声是否正常,各部轴承油质油量、温度是否正常、深度指示是否准确,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处理。
4、绞车的过卷、送绳、紧急脚踏开关每班应试验一次并记录。绞车其它安全保护装置每班应检查一次,并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
5、凡遇绞车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有一失灵或信号不通,电源电压过低或发生与操作规程相抵触的情况时不得开车。只有排除故障后方可运转。
6、司机不得擅自调节制动阀

2、驾驶员习惯性违章动作有那些?

比较多的,开车看手机,开车前忘扣安全带,没有环视车前车后情况等。

3、坏习惯会引发违法行为吗

所谓习惯性违章,就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它是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土壤和温床。笔者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多年,就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来看,80%以上的事故是由违章引起的,且大部分又与习惯性违章作业有关。由此可见,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之大,反习惯性违章是当前企业确保安全生产的当务之急。 习惯性违章行为汇编 一、 共通性习惯性违章行为 二、 维修班(管工、焊工)习惯性违章行为 三、 电工习惯性违章行为 四、 驾驶员习惯性违章行为 五、 采输气班组人员习惯性违章行为 六、 事故应急救援联系方式 习惯性违章行为 正确做法 一、共通性习惯性违章行为 1.不佩戴准入证、上岗证、检查证,未穿戴劳保用品、不交出火种,不关闭手机进入集输场站生产区。 佩戴(或出示)有效证件,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交出火种关闭手机后,在上岗人员许可或引领下进入。 2.不情愿接受准入检查或躲避准入检查。 应积极配合井站进行准入检查工作。 习惯性违章行为 正确做法 3.不对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就进行操作。 应对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后进行操作。 4. 未在当班人员引领下直接进入生产场所。 应在当班人员或班长引领下进入生产场所。 5.清管通球作业时人正对球筒盲板。 身体不要正对球筒盲板。 6.操作时人正对着阀门丝杆。 身体不要正对着阀门丝杆。 7.不通过调度指令,现场直接关井或倒流程。 应当按照调度指令进行操作(关井或倒流程)。 8.酒后上岗。 严禁酒后上岗。 9.具备放空条件时使用排污阀进行放空。 具备放空条件的井站应用放空管放空。 10.具备点火条件时放空不点火。 应当点火放空。 11.放喷提液或长时间放空时不落实人员设置安全警戒。 应提前安排人员对非安全范围进行警戒,防止其他人员误入造成伤害。 12.为了完成任务超配产生产。 严格按配产生产。 13.调度指令执行情况不及时反馈。 应当及时反馈调度指令执行情况。 14.检查灭火器时忘记检查压力。 按要求定期对灭火器进行全面检查。 15.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在同一库房内。 易燃易爆物品分开存放。 16.材料或物品随意堆放而堵塞消防逃生通道。 材料或物品应当规范存放,经常保持消防逃生通道畅通。 17.车辆停放在警戒区域内或堵塞消防逃生通道。 车辆不得停放在警戒区域内或堵塞消防逃生通道。 18.发现异常情况时不及时处理或汇报 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或汇报。 19.生产区域内未使用防爆灯具。 生产区域内只能安装并使用防爆灯具。 20.使用无合格证的产品。 有合格证的产品才能使用。 21.生产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生产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2. H2S超过20mg/m3时,进入生产区域巡查未携戴便携式H2S报警仪。 H2S超过20mg/m3时,须携戴便携式H2S报警仪进入生产区域巡查。 习惯性违章行为 正确做法 23.无施工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就进行作业。 要有施工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才进行动火作业。 24.不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施工作业(如现场人员与方案中涉及人员不相符,安全防范措施未按方案具体落实等)。 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施工作业。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倡导企业安全文化,运用企业安全文化中的功能,体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珍惜人生”。推动安全管理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科技文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体贴人、爱护人,提高员工的安全思维、安全心理、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安全法制观念。安全文化的建设就是要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减少和杜绝某些员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真正体现员工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文化素养。 一、习惯性违章及其欺骗性 习惯性违章它是在对安全生产极其淡薄的安全意识中,对安生生产极其马虎的态度中产生的,又是在明知故犯中产生的错误行为,是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习惯性违章是放松了自我约束,缺乏监管机制,个性简单冲动,以上一次的侥幸替代永久的平安意念。 有一部分人,没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概念,更没有执行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制度的习惯,在日常的生产工作中,经常抱着侥幸心理,违章作业,行为违章,而每每侥幸过后,又每每心安“理”得。认为这种违章行为一次、二次没关系,而后就接着三次、四次,以后就这么违章,就这么干、这么做,就习惯了。侥幸就是冒险,事故迟早会发生。殊不知,发生事故是没有后悔药可救的。 大多数的伤亡事故的发生,其直接原因都是由于人为的不安全因素行为而发生的。习惯性违章是一种人为的行为错误。习惯性违章它促成了事故的多发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机率,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祸根。 当然,并非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然而正是它就形成了习惯性违章的欺骗性。 出工不戴安全帽,驾摩托不戴头盔,测试钢线带电不用试电笔,攀爬登高不检查牢固程度,电力倒换运行不按规章操作,如此等等……。视规章制度于不顾,放松自我约束,图方便,求省事,或不认真检查作业器具及设备。一旦检查指出:“啊!就今天没戴安全帽”。“有电没电用手背触靠一下就知道”。有的为之辩解:“没事,没事,一般都不会出事”。好!好!下次我们一定改正”。表面上虚心接受,过后是坚决不改。而后还振振有词:“我们向来如此,也没出事”。 好一个“向来如此,也没出事”。这正是习惯性违章的要害。 正是它,形成了习惯性违章的欺骗性。它使人安全观念淡薄,居安而不思危,临险而无警觉。在已习以为常的违章作业时,已是危机四伏。 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 二、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 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坚持“以人为本”,人的安全意识如何,直接作用于人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宣传作前导,关口要前移,教育要到位,经常开展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只有启发,加强安生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才能对违章行为,对事故起釜底抽薪的作用,掐断事故的导火索和引线。 违章是安全生产监督机制疏于管理,层层监督管理失控,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基层有些班组及个人缺乏安全意识的表现,管理制度成了墙面的摆设。在历次的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且都是重复现象居多。劳动纪律松懈、窜岗、溜班、微机上玩游戏。出工不戴安全帽屡见不鲜,机房内的烟蒂头并不难觅,“临时”电源线斜拉横扯是工作需要,孔洞封堵不严,地扳下有面包片,有鼠屎是条件有限,保安单元日常测试不会做,灭火器当顶门砖等┉┉隐患就得过且过、视若无睹。以上诸如此类的现象,是生产工作现场监管失控,放松管理,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提高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加强安全思维、安全制度管理、安全科技水平的文化素养。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就是对员工进行“预防为主”的警示教育。通过深入地宣传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筑起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大堤,达到人的本质安全的要求。 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复训教育工作。 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是通过对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制度、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教育(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企业的安全管理重点、特点、行业易发事故的工种和事故类别的告知,使员工遵章守纪,掌握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对在岗的员工要进一步进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安全操作规范的再教育,提高安全法规意识,增进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把贴近企业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进行警示教育。以剖析行业内的案例,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以行业内活生生的事例进行教育,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对事故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的保护技能。 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要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爱,体现人性化。通过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警示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努力实现员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的转变。坚持“以人为本”,宣传企业的安全文化。体现“人本思想”,促进人的安全文化的提高。安全,人是第一要素,营造“关爱生命”,体贴对人的关爱,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人的本质安全,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利用安全文化的功能,转变员工的安全价值意识,安全论理道德观和安全态度,提高员工安全科技知识和技能水平的安全文化素质,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使安全意识成为一种自觉心理,一种人的潜意识,规范人们的安全行为,以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障员工的身心安全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持续发展。

4、新司机有几次违章停车记录豁免权

很多车主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乱停车会被“贴单子”。相信很多司机也听说过这些“江湖传言”: 1、驾驶员在车里交警就不能处罚;2、车里有乘客,交警就不能贴罚,可以避免处罚。
车内有人,真的违停就能避免贴罚单了吗?

这里,我们先来纠正大家一个习惯性的错误说法——“违章停车”。“违章停车”的正确说法是违法停车,因为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已经废止,其调整内容已被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于2004年4月3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代替。而市民们则习惯性地继续称之为“违章停车”,但其规范说法应为违法停车。
下面,我们来看看违法停车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1
问题:车上有人挨罚吗?
蜀黍
解答
有的司机会在车内留有一名乘客,如家人、朋友、同事等,有的司机甚至在后座"绑"着小孩......按照法律规定,临时停车时,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但考虑到人人都会遇到特殊情况,所以秉着人性化执法,如车上有人,一般会先要求其告知司机赶回现场,将车驶离。
2
问题:司机在车上竟挨罚?
蜀黍
解答
有些地方,不论你车上有没有人,都不允许停车。许多人并不知道这一点,以为车里有人就没事,被罚就不奇怪了。”交警指出,“你停车之前,应该先四下张望一下,看停车地点50米以内,是否有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路、桥梁、陡坡、隧道等,或者30米以内,是否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队(站)等,如果有,你就不能停车。还有,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打个比方,若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无论司机是否在车上,交警蜀黍都可以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三分。所以,上述提及的都是硬性规定,需要广大车友们牢牢记在心间。
3
问题:磨蹭一会儿还挨罚?
蜀黍
解答
有人说,交警让我走,只不过晚走5分钟,这样为什么要处罚?我们的城市交通是一个大环境,如果每个人只顾着自己方便了,想到过这会给其他人带去的不便吗?城市交通也存在着蝴蝶效应,你晚走5分钟,路面交通可能就因此要堵塞5分钟,这里堵塞5分钟,放在1公里外的路段,可能就要堵上10分钟,可能因为你的小小耽搁,大家要活生生堵上一个小时。
所以,当交警蜀黍要求你马上离开时,
要立即服从指挥,
不要用各种理由搪塞,
不然后果很严重...
因为交警蜀黍可因该行为对您进行处罚哦。

5、如何解决驾驶员习惯性违章的顽症

我觉得没有什么特别的方法,我也是管车的,只能向驾驶员多讲多提,另外就是采取措施,同工资挂钩,违章就扣一定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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