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证记分周期到了有违章没处理怎么办
驾驶证记分周期到没到,跟违章没处理没有任何关系,但车子年审时要先处理好所有违章才行。
2、驾驶证记分周期到了有违章没处理怎么办
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周期为12个月,而私家车在前六年内检验周期为24个月,不少驾驶人习惯在车辆年检快到期前才对车辆交通违法曝光进行处理。因为集中处理,时常出现驾驶证“12分”不够用的情况。
广大车主最合理的方式是在驾驶证周期结束之前先处理一部分车辆违法曝光,这样在车辆年检来临之前就有2个驾驶证记分周期可供处理,加上两个记分周期内6次学法免分还可以免去18分,这样就可以有效利用驾驶证每个周期的记分和交管部门的“学法免分”政策。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记分查询方式,提供查询便利。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达到12分的,且没有违法未处理的记录(一般指C1),在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时将会将原先的记分清0。如果有违法未处理的记录的情况,那么此次记录所扣的分值将积累到下一年,直到违法记录消除。
3、驾驶证被扣分不处理会怎样
驾驶证扣分未达12分不处理,记分会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驾驶证扣分达到12分不处理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3)违章没处理驾照扣分不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六十三条 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考试合格后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考试合格的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六十五条 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撤销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将收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撤销决定书转至机动车登记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予以注销;
(三)无法收缴的,公告作废。
第六十六条 简易程序案卷应当包括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案卷应当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证据材料、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处理违法行为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书应当一并存入案卷。
4、车辆违章不处理,对驾驶证有什么影响
首先,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在15天后每天多产生3%的滞纳金,直到缴款为止,有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违章,交警核查后,扣证、扣车,若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要换驾驶证及补驾驶证或转驾驶证都不能办理。其次,有违章未处理现象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同时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及季度审、综合审。
5、驾驶证扣分罚款没有处理会不会吊销驾驶证?
驾驶证扣分罚款,没有处理,不会被吊销驾驶证,而是这个记录会一直保存在违章信息里面,以后审车换证这些就需要你一起处理了。要是扣完了十二分没我处理,那么时间久了就会被停用乃至注销。
6、驾驶证的违章一直不处理会怎样?
会记入下一个记分周期,累计满12分就需要重新考试了,具体如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6)违章没处理驾照扣分不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