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违章知识 > 违章停车5日后15日内

违章停车5日后15日内

发布时间:2021-01-16 14:50:26

1、违章停车被贴罚单,非要在十五日内处理掉吗??

没错,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由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专政机关属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昨天违章停车被贴条,条上将3日后15日内,持本告知单到指定的地方接受处理,超过15天,有没有滞纳金

因为停车抄牌是比较特殊的抄牌方式,它使用的是现场罚单的格式内,现场执法一般容情况下有违法人签收,所以有固定的缴款期限,超期就会收取滞纳金。但这个没有违法行为人的签收,凡是没有本人签收的罚单,均属于电子罚单,没有固定的处理和缴款期,所以交警在告知时,划掉了缴款期限,说明这个交警执法还比较规范和负责,很少有会划掉的。
这个违章是不扣分的,完全可以在车辆年检前一并处理。

3、昨天开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今天可去处理吗?上面写的10日后15日内

违章停车复了,制被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可以当天去处理。
违章停车是法律名词,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4、我今天被贴了张违法停车告知单,要怎么处理?上面写着3日后15日内去办

违法停车告知单本身就起着告知的作用,只要见到自己车上有告知单,就证明已因违法停车被交警拍照了,及时到告知单上写的地点处理违法即可。

提示:有时违法车辆很多时,交警也可以不在告知单上写字。至于是不是假冒,车主到交警队一问便知。

告知单上的15日期限过了怎么办?

过期不需交滞纳金,车主在下次车辆年审前交上罚款即可。如果到年审时还没交,先处理完违法交上罚款,才能进行车辆年审。

(4)违章停车5日后15日内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5、我收到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请于三日后十五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可是三日内我就不在当地了,十五曰内

在网上搞

6、违章停车被贴罚单了 3日后15日内去处理违章 我想问贴单当天算第一天吗?不能当天就去处理违章吗

贴单当天算一天,不能当天去处理。理由:正常情况下交警每天在外面开具的罚单都是回去后交给内情录入系统,只有当系统里面有了违章信息,驾驶人才可以去处理。当天去处理可能存在信息还未录入,不能处理的情况。

罚单注明3日后去处理主要是考虑到周末两天不上班导致信息录入滞后,造成驾驶人不能处理的情况。

所以驾驶人应当在3日后15日内前去处理,超过时间有罚金。

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违章停车5日后15日内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违章处理

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7、违章停车被贴罚单,十五日内不去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15天内不去处理会产生滞纳金。违章停车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违章停车5日后15日内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8、违章停车告知单上边标明有3日后15日内接受处理,是不是必须在这时间内去处理?

是的,如果不处理会加收罚款,严重的可以强制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道路交通安回全违法行答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违章停车5日后15日内扩展资料:

罚款通知必须要出具罚款收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交通警察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与违章停车5日后15日内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