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合法部分可否办理转移登
违建主要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用地违法,一种是建设违法。后一种情况实践中多表现为业主对房屋私自改建、扩建,违法建设与合法建设混杂在一起。对于合法部分,有产权证书、手续齐备,不少业主认为就算违建部分不能登记,那我转移合法的部分总行吧。这种观点对不对呢,试看一个简单的案例。
王某购买了一栋私人自建房,在签订买卖合同后,支付了首付款60万元。在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时,经实地核查发现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层数为4层,但实际已经建至6层,加建的两层没有合法建设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以该栋房屋存在违法建筑为由,出具了不予登记告知书。王某遂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先办理原有4层房屋的转移登记手续,加建的两层由其与房主协商拆除或补办相关建设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样予以了拒绝。
违建肯定是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建筑物实物与登记内容应当一致,登记申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假如允许存在建筑物违法的房屋转让可能导致违法行为无法查处,故在其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之前,不应予以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
由于违法建设的部分与合法建筑难以分割,如果允许合法部分转让,将会导致违法建设的部分归属不清;并且,对于违法建筑物的处罚,有可能导致建筑面积、建筑范围等登记内容调整,如果未经处置就进行登记,难以确保登记有效性,故不应单独办理合法部分的产权转让。许多地方已经规定了附有违法建筑房屋不予办理转让、抵押等不动产登记业务,如上海、深圳、重庆等地。
购房者购买带有违建部分的房屋时需要特别谨慎,不要急着签合同付款。如果确需购买,应督促原业主依法接受处罚或补办手续,确保房证一致,减少交易风险。
2、房屋租赁合同中,部分面积是违法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是部分无效还是全部无效呢?
房屋租赁合同中,部分面积是违法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是部分无效,但承租人内仍然应当支付租赁费。
《最高人容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3、农村房屋违章建筑的定性问题?
首先界定你们来那里定性源违章主要是看是否违反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就是说在规划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没有建设手续的房屋可认定为部分违章即“小违章”。而想你的建的房屋则是在规划的非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即“大违章”。
4、什么是违法房屋转租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如果事先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自行转租,那么承租人在没有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就是违法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违法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部分违章的房屋扩展资料: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5、房子过户时,违章建筑要怎样罚款
违章建筑首先是不能过户的。一般必须清理完违章建筑的部分才可以过户。答案补充法律规定只是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人举报你,是不会有执法机关管的。你可以直接去过户,因为过户的时候,只要买卖双方到场,产权证齐全就可以了。一般不会查验房子的实际情况。
6、违章搭建的房子能不能过户,房管局有这类的拆除违章部分才能过户的文件规定吗?
违章搭建的房子,
当然是不能过户的,违章就会拆除的,
所以房管局不会这方面的文件的。
7、房屋违法改造哪个部门管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7)部分违章的房屋扩展资料一、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
1、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2、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8、楼房违章建筑应该怎么处理?
楼房违章建筑应该拆除。
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