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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可以随便拆除违章建筑物吗

发布时间:2021-01-25 19:57:54

1、城管队规定违建的处理依据什么?

城管根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处理违章建筑,为了安全保障,必须被拆除。

城管拆除违建的房屋当然是需要法律文书(证书)的。

首先必须有针对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且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已经奏效。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条、36条和37条的限定,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之前,必须履行催告义务,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

如陈述申辩成立,则不予强制执行,如陈述申辩不成立且当事人仍不自动履行义务,那么强制执行机关能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限定,拆除违建之前,执行机关应当发布公告,对公告当事人能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第43条限定,强制执行机关不得在夜间、法定节假日强制执行,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止供热、供气等方法逼迫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由上述可知,关于城管强拆违建,《行政强制法》限定了严格的流程,然而现实中,很多城管强拆却无严格遵守法定的流程,因而隶属违法强拆。违背法定流程的强拆做法就是违法做法,对于违法的强拆做法,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城管可以随便拆除违章建筑物吗扩展资料

违章建筑拆迁问题:

1、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违章建筑就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笔者也批评了这种观点的不科学性。因为在指导实务中,这种观点将会引起很大的差错。

2、中国经济时报就曾有一篇文章上指出:“违章建筑”仅仅表示他的建筑违反了地方政府(大多为城市规划局)的相关规定而地方政府并非立法机关,政府文件仅仅是行政法规,而并非国家法律,而认定是否是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必须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为依据的。

3、该文有个观点认为违章建筑也是公民的合法财产,而既然是合法财产,便不得随意没收,当政府拆迁时,也得给予补偿。该文的立足点就是笔者上面所说到的对”违章建筑“的不科学定义。

4、笔者认为违章建筑并不是简单的所谓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而动工兴建的建筑物,其本质上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房屋及其设施。

5、依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财产所有权的取得需符合法律的明文规定的要求,违章建筑并不能认为是合法财产,也不存在权利。如果依上文作者的观点,如果违章建筑的拆迁也需要补偿,那对国家又会有怎样的负担,国家又是否需要为公民的非法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埋单。

2、小区内的违建城管有权利拆除吗

小区内的违法建筑城管是有权利进行拆除的

以武汉市为例:

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之一:

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验收合格后未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进行建设或者改造的,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牵头负责擅自下挖建筑物内底层地面、擅自将临街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指导、协调、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其中涉及违法建设和影响城市容貌的行为。

(2)城管可以随便拆除违章建筑物吗扩展资料

城管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林业、城市市容综合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林业、景观灯光、城市市容综合管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不含公交候车亭和的士停靠站,下同)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协调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市容整治和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

(四)拟定城市维护费(道路部分除外)和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及资金划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五)负责组织实施景观灯光和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承担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在人行道上设置报刊亭、早餐车等非交通设施的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共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负责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七)承担林业资源与林业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开展、指导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监测和评价,发布林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及专项信息;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林业资源自然生态修复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指导野生动植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八)组织指导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森林消防队伍;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管理森林公安工作。

(九)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

(十)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林业和城管执法方面的宣教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城管拆除违章建筑

他们这种说法是没有依据的。但这并不能改变他们对你家的执法,只要你家是违法律筑物,他们就有权拆除,至于其他违法建筑,他们要是不拆,你可以举报他们行政不作为。

4、违章建筑被城管执法部门罚款后,还能拆除吗?

还能拆除,还是属于违法建筑,单位无权利批准建房,城管罚款以后,城建部门还是可以要求拆除房屋,违法房屋拆除不会得到补偿。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城管罚款是对第一次违法行为的处罚,并不是罚完款之后建筑就合法了。

(4)城管可以随便拆除违章建筑物吗扩展资料:

违章建筑拆迁问题:

产生违章建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当事人的原因,也有行政机关的原因。而对于违章建筑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不是唯一的,有没收、限期拆除,也有罚款补办手续的,而且没收、限期拆除仅限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情形。

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对违章建筑作出没收或拆除的决定,是其基于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后综合权衡作出的决策。那么,其中相当多的违法建筑还可以纠正,并于纠正后与合法建筑一样永久存续。

即使在不能纠正的违法建筑中,也还有相当部分属于影响城市远期规划的,近期内还可以为人们所利用,不必立即拆除。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我们无从知晓违章建筑最终的命运。

违章建筑不仅是当事人的财产,也是整个社会的财富,在未拆除或被没收之前,应当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认定合同有效更符合社会整体利益,也符合国家政策的意图。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参考资料:网络:违章建筑



5、城管可以随意破坏违章建筑里的东西么?有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确实是违章建筑的,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城管违法强拆是违法的,但是被强拆的也不用和城管死磕,因为城管打人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了,你不满以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城管对违章建筑怎样处罚

城管会让违规建筑者在规定时间内将违规建筑自行拆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城管会强制拆除。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地区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地区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地区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地区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地区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政府及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7、事实存在的违章建筑,城管可以强拆吗?如果城管不可以,谁可以?

如果以下程序明显缺失的,一般可以认为强拆行为存在程序违法。

1、强制执行的事实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后进行。

2、实施过程中必须有当事人或见证人到场,制作现场笔录并由行政执法人员及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名盖章确认。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同时,如果当事人认为,相关部门的拆迁行为属于违法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城管可以随便拆除违章建筑物吗扩展资料:

城管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全市行政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完善全市行政综合执法体系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统筹和调度。

4.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监督行政执法小组的监督考核工作。

5.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的专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大队跨地区行政执法领导交办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8、城管有没有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力

城管有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力。
根据行政强制法,城管可以作为行政执法的主体。

9、如果违建在顶层,城管强行入屋拆违建,城管是违法吗?

如果以下程序明显缺失的,一般可以认为强拆行为存在程序违法。

1、强制执行的事实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后进行。

2、实施过程中必须有当事人或见证人到场,制作现场笔录并由行政执法人员及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名盖章确认。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同时,如果当事人认为,相关部门的拆迁行为属于违法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城管可以随便拆除违章建筑物吗扩展资料:

城管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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