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眼拍到的违章是不是没有时间期限的,只要在车辆年检前处理掉就可以吗?
电子眼没有那么多的时间限制,可以在年审之前再处理都没事,不过还是建议车主早点处理比较好,避免忘了处理,要是有三起违章没有处理,被交警查到也是属于违章行为。
2、车辆年检,是不是要把违章都处理完,才可以年检?
车辆年检,要把违章都处理完,才可以年检,车辆违章没有处理,是不能进行年检的。验车时如果车辆违章没有处理,或者处理后系统没有统一是不能打印合格证的。检车最后一项就是查违章,如果说你的车辆经过了安全的检测之后,完全合格了。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条: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如果有违章没有处理,车辆合格,等你去打印合格证的时候,交通管理部门先看你有无违章,如果有,需要先把违章罚款的事情处理了以后,才能再来打合格证,车辆违章处理完毕之后当天即可办理车辆年检。
车辆年检流程:
第一步:尾气检测,先排好队,到收费窗口交检测费,等候上线。拿到合格的尾气检测表就可以到窗口交钱领尾气合格标。如果不合格,需要到汽修厂调试后重新上线,当然要再交一次检测费。
第二步:查违章,查询窗口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定期检验登记表”,可凭行驶证领取。填好表中事项交工作人员查询有无违章记录,没问题的表上会加盖“已核对,可验车”章,有违章的,拿着违章告知单尽快处理违章。
第三步:交押金,押金窗口缴押金,拿好押金条,领取并填写外观检验单。
第四步:外观检验,持外观检验单到外观工位,先查相关手续,核验第三者保险(强制性保险)是否在有效期内。手续查完之后才开始外观检验,这项检查主要看灯光有无破损、车身外观是否符合原样、悬架有无变动,还有天窗、轮胎等。
第五步:上线检测,检测线负责刹车、大灯(远光)、底盘等内容的检测,大概5-10分钟,车开下线就可以领到一张计算机打印的表,大致有制动、灯光、喇叭等项目,合格的项目打印“0”,不合格的打印“X”。一般都是灯光和刹车不合格。
第六步:总检审核,都过关了,准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到大厅总检处签字盖章。
第七步:交费,领标,各窗口交相关费用,退回押金,交工本费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标后和行驶证副证上均打印有效期。绿标背后会写上有效期,就是下一次检验的月份。检字会打孔,有孔的月份就是下次检验的月份。
3、车辆违章在检车之前处理可以吗
可以的,也必须要处理完,否则无法通过审车,具体如下: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会议通过。
修订过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如下: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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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超期不处理是有罚款的,具体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审车前需要消违章吗
是的,必须要消除违章的,具体如下: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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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机动车登记信息有误的处理办法: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的,应当及时要求车辆管理所更正。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确认。
确属登记错误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更正相关内容,换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应当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5、2019年的车辆违章可以在2020年审前处理吗?
2019年的车辆违章当然可以在2020年年审前处理了,这是没有问题的。
6、违章停车的处罚可以年审前处理么?
不可以,有罚单的要按照罚单上的时间去处理,超过会产生滞纳金。罚单上规定要在15天内去处理,就需要在15天内处理,超过15天会产生滞纳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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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7、车辆违章办理是在驾驶证年检前还是车辆年检前办理
1、车辆违章必须在车辆年检前处理掉,否则车辆无法办理年检。
2、根据2012年9月回12日修改发布的答《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8、车子年检 需要把所有违章都处理才可以年检吗?
车子年检需要把所有违章都处理才可以年检。
车辆年检具体流程:
第一步:尾气检测
先排好队,到收费窗口交检测费,等候上线。检测前会有工作人员进行初检,主要是核对发动机号与行驶证是否一致,再简单看看外观、车况等,然后填写尾气检测表。
拿到合格的尾气检测表就可以到窗口交钱领尾气合格标。不合格,需要到汽修厂调试后重新上线,当然要再交一次检测费。
第二步:查违章
查询窗口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定期检验登记表",可凭行驶证领取。填好表中事项交工作人员查询有无违章记录,没问题的表上会加盖"已核对,可验车"章,有违章的,拿着违章告知单尽快处理违章。
第三步:交押金
押金窗口缴押金,拿好押金条,领取并填写外观检验单。
第四步:外观检验
持外观检验单到外观工位,先查相关手续,核验第三者保险(强制性保险)是否在有效期内。手续查完之后才开始外观检验,这项检查主要看灯光有无破损、车身外观是否符合原样、悬架有无变动,还有天窗、轮胎等。
第五步:上线检测
外观检验没问题,排队等候上线检测。检测线负责刹车、大灯(远光)、底盘等内容的检测,合格的项目打印"0",不合格的打印"X"。一般都是灯光和刹车不合格。检测场都有调整灯光和刹车的地方。刹车调整后要重新上线,灯光不用,调完以后盖个章就行。
第六步:总检审核
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到大厅总检处签字盖章。
第七步:交费,领标
各窗口交相关费用,退回押金,交工本费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标后和行驶证副证上均打印有效期。绿标背后会写上有效期,就是下一次检验的月份。检字会打孔,有孔的月份就是下次检验的月份。
拓展资料: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已经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车辆做体检,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
车辆年检的准备工作:
1、年检的时候,车管所会对车辆的灯光进行检查。在年检前需要提前对车辆灯光进行检查
2、确保车辆制动性能良好,刹车片该换则换。车辆的制动性能是车辆安全性的一个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在年检前需要对刹车系统进行提前检查。
3.交通违章记录年检前先处理。交通违章记录未处理将影响年检的通过,在年检前查询交通违章记录,如有违规请尽快缴交罚款。交通违章罚款的缴交,可到银行办理交通违章代缴业务即可。
4.先办理续保再参加年检,年检时如果保单即将在15天以内到期,要先办理续保再参检。申领合格标志时应当提交的资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年检前请洗车,并注重底盘的清洁。在年检时,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以及底盘进行检查。
6.把车身和挡风玻璃上的车贴以及影响视线的杂物拿掉。
7.灭火器和三角反光板是必备物品。
9、审车前必须把违章处理了吗
审车前不必把违章处理了,但是知道车辆违章后还是处理了比较好。对于车辆违章,在审车的时候可以一并处理的。
车辆年审是单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对车的检测;至于车主因不遵守交通规则所涉及的违法行为罚款,是对人的处罚。所以不能因为有交通违法行为还未处理,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9)车辆违章年检前处理吗扩展资料:
案例
本报平顶山讯到车管所办理年检,车辆如有违法记录,须先接受处理才能通过年检。多少年来,不少车主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然而平顶山车主郑先生因未处理交通违法被拒年检后,认为这种“捆绑”方式违法,遂将具有审核并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法定职责的平顶山市交警支队告上法庭。6月6日,郑先生拿到了法院邮寄给他的判决书,法院一审判他胜诉。
车主车辆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年检被拒
今年2月28日,家住平顶山市卫东区的郑先生驾驶他的豫DR7582小型汽车,到位于四矿附近的平顶山市瑞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
检测结论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及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均合格,郑先生就向平顶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申请对豫DR7582小型汽车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然而,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郑先生,他的豫DR7582小型汽车有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计算机登记系统拒绝为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车辆办理年检业务,拒绝为郑先生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回到家,郑先生反复查阅法律法规,认为将机动车交通违法与车辆年审“捆绑”方式违法。
今年3月15日,郑先生一纸行政诉状将具有审核并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法定职责的平顶山市交警支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平顶山市交警支队给豫DR7582小型汽车限期发放2018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交警支队捆绑年检有利督促违法及时处理
4月26日,受理立案的郏县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庭审中,平顶山市交警支队在答辩中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规定中的“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应理解为“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的规制。
作为办理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适格的行政主体,交警部门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9条规定,针对郑先生名下的豫DR7582小型汽车有交通违法行为还未处理,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是依法履行职责,并无不当。
同时,在答辩中,平顶山市交警支队认为《立法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都已经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该项管理职能,有利于督促交通违法行为人主动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立法的初衷,有利于实现科学、合理、高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控,且亦未明显增加行政相对人的负担。
法院处理交通违法和年检是“两码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平顶山市交警支队作为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依法审核并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是其法定职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而原告郑先生依法提供了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保险单,且在车辆豫DR7582号小型汽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情况下,被告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为其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关于被告辩称的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9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法院认为——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内,《机动车登记规定》属于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法律,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应当优先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
而被告庭审中称将违法处理与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捆绑的行为有利于督促交通违法人及时主动处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节省行政资源并实现科学、合理、高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控,且亦未加重行政相对人的负担。
被告所说有一定的道理,也符合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现状,但是在行政合法性原则下,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法约束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且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与机动车检测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违法行为的处理是法律赋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不能与此相混同。
6月1日,郏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平顶山市交警支队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为原告郑先生所有的豫DR7582号小型汽车依法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参考资料:人民网-不满“捆绑式年检”车主告赢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