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违章知识 > 雇员开车违章应该

雇员开车违章应该

发布时间:2021-01-28 05:36:35

1、雇佣司机的违章罚款,应该由公司交,还是司机本人交,还是互相承担?

作为专业的职业司机,由于长期在路上跑,难免没有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如果说是因你自己对交通法规的忽视,如闯红灯,违反标识,标线,逆行等驾车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罚款,应该由司机自己买单。

假设是受到公司相关领导的指使而被罚款,当然你可以提出来由领导来负责。而你上述因开公司的车辆在办公务时的罚款,就应该由公司出钱买单的话,是不合适的哈。

因为,办公务决定不等于是可以违法,等于罚款的。如果你是开的货车,只要是超载而罚的款,都是由公司,或是老板出钱买单的。

2、聘请的驾驶员违章了不愿出面处理,车被交警大队扣留了,雇主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聘请的驾驶员违章了不愿出面处理,车被交警大队扣留了,雇主(和雇员)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由雇主去处理,然后从工资中扣除交通罚款,罚分只好自己承担了,当然可以折算成钱从工资中扣除。

3、雇主雇一司机开货车,货车有很多违章,违章罚款由谁负责?依据是什么?主要是依据,哪条法律规定?

如果货车司机是在从事雇主安排的雇佣活动中违章,违章罚款由雇主承担,司机私自驾驶货车在行使中违章,雇主与司机承担连带责任。这个可以参考最高院关于审理人生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4、雇佣司机违章超速驾驶闯死人司机赔偿还是司机赔偿还是老板赔偿

在交警部门的机动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的平台上,是不可能出现你所要查询专的已经接受过处理后违章记属录的;留存在荧屏上的只有该车未接受过处理的违章记录。如果,经你查询到的结果有异常的话,就可以是你的车辆在异地违章时,没有联网的结果;或者是没有及时更新的原因所致。要是确实需要将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可能就只有前往交警队办公大厅的服务窗口去进行查询,定能得到你所需要的结果了。

5、请问我雇佣个异地司机帮我开车,他多次违章,现需向交警队写申请减少罚款的报告。可这个报告该怎么写呢?

如果司机还在,那违章应该是他应该负的责任,也就是说日常违章要罚驾驶者,而不处罚车辆或者车辆的主人。

不过如果看个人交情或者面子,帮他分担一部分那另说。

6、雇佣的司机辞职后,违章记分怎么办我的车是请的司机开

唉,那就没办法了,既然当时司机都跑了,你只能作为车主自己想办法处理了,否则车辆是无法年审的。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可以在支付宝等缴纳罚款的;但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的。

7、雇佣驾驶员执行公司业务时违章扣分12分,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该公司没有任何赔偿义务
这是因为以驾驶为职业的人员比一般人更应明知道交通法规,更应遵守交通法规

其驾驶行为当然后果自负

8、雇主与雇佣驾驶员违法驾驶造成事故有相应的责任吗?

是的,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主可以向雇员追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9、雇佣司机的违章罚款,应该由公司交,还是司机本人交,还是互相承担?

公司车辆交通违章处理的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处理违章所涉及的扣分处罚由违章责任人承担;处理违章所涉及的费用按以下两种情况酌情处理。无意违章: 专职司机承担50% 公司50%,兼职驾驶员承担30% 公司承担70% 有意违章:专职司机承担100%,兼职驾驶员承担50% 公司承担50%。

违章罚款是不允许报销的,所以驾驶员违章应该自行承担后果。但如果是公司领导要求违章行驶,而驾驶员无力阻止,导致的违章罚款,应该由公司或某领导承担。如果因为公司要求驾驶员违章行驶或停车导致记分,公司应该给与驾驶员必要的精神补偿。

(9)雇员开车违章应该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交通违章只拍车牌号,所以交警只会车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处理谁,雇员办理公事出交通事故也由公司负责,车子登记在谁名下谁负责。


与雇员开车违章应该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