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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违章扣分

发布时间:2020-08-02 05:34:31

1、车辆违章扣分一年周期是怎样定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1)汽车违章扣分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2、车辆违章扣分能在网上办理吗

3、机动车违章扣分如何处理?

4、深圳那些交通违章会扣分?分别扣多少?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4)汽车违章扣分扩展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七条 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或者异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负有主要以上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两次或者记分达到九分的,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责令其参加驾驶理论考试。

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或者异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负有主要以上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三次以上或者记分达到十二分的,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责令其参加驾驶理论和技能考试。

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本条例规定的交通事故,包括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和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交通事故。

第四十八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管,确保培训质量。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驾驶员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情况,每六个月向社会公布一次,但不应披露驾驶员的个人信息。

第五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驾驶人应当减速行驶,或者按规定让行:

(一)行经人行横道;

(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

(三)经过泥泞或者积水道路;

(四)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校车;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减速、让行的其他情形。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规定: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占用导流线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三)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占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四)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六)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在副驾驶位置,或者四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的;  

(七)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  

(二)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三)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  

(四)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  

(五)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未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的。  

一年内有以上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四次起每次处五百元罚款。  

第十八条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干道、高速公路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  

(二)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千元罚款:  

(一)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  

(二)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的。  

一年内有前两款行为三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三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重、中型载货汽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二)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三)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两千元罚款。

5、汽车的违章扣分处理,可以用别人的驾照消分吗?

6、违章扣分可以直接在网上处理吗?

7、车辆违章扣分罚款怎么处理?

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可以在支付宝等缴纳罚款。但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异地违章处理的最好是去违章地区的交警队接受处理,防止在驾照本地处理了而异地违章记录无法消除的现象。车主缴纳罚款后,交警队与银行之间大约每周进行数据交互,所以,一般需要一周左右违章记录才会显示“已处理”。

8、车辆违章罚款和扣分能在网上处理吗

扣分罚款都可以在网上处理,但扣分只能扣自己的,想用他人驾驶证代扣还是得去交警队。需要扣分的违章在网上无法缴纳的,能在网上缴纳的违章就是不用扣分的,违章罚款缴纳后24小时,违章记录会解锁消除的。

按现行规定,纸质罚单需要到违章所在地的银行缴纳罚款的。过期未交,会产生滞纳金的。如果是电子眼拍到的违章,可以异地缴纳的。

12580手机支付办理

致电12580咨询,服务人员介绍,中国移动的车主可通过登记车主资料,包括车牌号码、行驶证号、车架号等信息,成为中国移动的签约客户。

2日后,系统就能为车主开通电话代缴功能,届时车主致电12580,客服人员会与车主确认相关的违章信息,然后会转入一个语音系统,车主可依照提示输入银联卡的账号密码,实现电话支付缴纳违章罚金,可即时办理完成,每一笔违章收取20元手续费。

(8)汽车违章扣分扩展资料:

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

除了上述几种交通违章处理的方式外,还可以登录交警信息服务网,页面中间有交通违法网上查询的链接,输入车牌号码等相关资料后,就能够查询车主车辆的交通违章信息,并可以通过选择上门服务或者网上支付的方式办理违章处理,本地违章每宗收取25元手续费,本地车主省内违章收取每宗40元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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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车辆违章扣分处理需要带什么东西?

机动车违章扣分首先去车管所、交警大队或通过手机app等方式查询一下有无违章,查询后在车年审前到违章处理大厅处理。

具体违章处理流程如下:

1、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章处理大厅办理

2、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完毕,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3、打单交完罚款后,把票据保留好。几日后再网上查询违法信息,若违法信息没有了,票据就可以扔了,但如果网上还有违法信息没消掉,那就拿着交款单子到交警队的法制科说明情况,经过工作人员确认后,你的违法信息将直接删除。

注意:交警现场给驾驶人开的罚单15日后不缴纳会有滞纳金,电子眼拍到的违章记录或驾驶人不在现场贴在车上的罚单都没有滞纳金。

10、小轿车违章扣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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