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章建筑街道办事处有人不管怎么办?
米这种事情找街道办事处是没有用的,他们最多来打声招呼了事,一般敢修违章建筑的人上面多多少少都是认识点人,有点关系的,因为都晓得是违章建筑还敢去建,所以一般的人是不敢的,你要往上面投诉,去找城建部门,他们是专门管这方面的!
2、违建多久后不能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主要包括:依法征地拆迁后重新选址建房;私自流转土地建房或建经营住房;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原址改建、扩建。
大家都知道,违建是违法的,一旦被查,建章建筑要被拆除的;但也有部分朋友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很多人都这样建了,没关系的,甚至还有人觉得,建章建筑存在的时间久了就不会被拆除,其实,违建不管存在多久,如果被举报或当地开始严查此事,都是会被拆掉的。适用法律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一、违章建筑拆除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主要涉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广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发生案件较多的集中在城乡建设规划领域的违法建设和土地管理领域的非法占地行为的强制执行。
(一)由国土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这类主要是针对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未按照土地利用性质而进行建设的建筑,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无效后,既不提出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由县级政府责令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根据该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是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行政决定的主体,而对于直接实施强制拆除活动的主体,须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照法律规定,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后,只有在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强制。
(三)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可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自行拆除,预期不履行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
二、违章建筑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笔录、照片、测绘、相关审批材料、其它违法占地证据等),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将违章建筑相关事由报区建设局,区建设局审核后,符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行政处罚权力告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提起诉讼。
(5)制定拆除方案。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制作违章建筑拆除方案,报区政府同意。
(6)执行。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作出拆违决定书,根据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或者报区政府,责令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3、有个邻居占用街道建造违章建筑,如何举报?有没有人管?
你可以向丰台区城管大队举报,城管大队是专门管违章建筑的。
4、街道办事处 是认定违章建筑的主体吗
违章建筑的认定是由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城管)负责的。
依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违章版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内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
在这里要说明的是:违章建筑是一个专有名词,有着特定的内涵,它不是违章与建筑两词的简单组合,不能完全根据违章的涵义来推断违章建筑的涵义。
5、街道办事处是违章建筑行政处罚主体吗
是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不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的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形成的建(构)筑物都属于违法建内违法建筑查处的相关工作,接到举报后及时进行处理,制止并报告修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现场实施监管。
6、如何举报违章建筑
上海宝山大场环真北路400弄有很多祸害绿化搭建违法章建筑。有管理部门应该管理一管理
7、违建建筑的怎么认定?
属于违建,突出太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合法建造应是指建造时符合当时的规定,绝不
是指现在的规定。在具体工作中,对“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应把握以下三条:
第一, 法律依据是关键
我们应该理解,不予补偿的"违章建筑"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无偿拆除的建筑而不能以是否具有产权证或批准文件作为判断是否是违章建筑的唯一标准。既然是这
种理解,有一个前提,首先要找到依据确认他的是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自己都说不明白,凭什么说别人的是违章建筑?是占了公路
的保护区,违反了《公路法》的规定,还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违反《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是在建房当中没有取得施工许可
证,违反了《建筑法》的规定,还是在机场高度控制区域,房屋建设超高,违反《民航法》的规定?是在河道当中修建房屋,违反了《防洪法》的规定,还是房屋的
质量形象太差,影响市容,违反了国务院的《市容管理条例》的规定等等。
到2005年,有18个法律法规规定了违章建筑和违法建筑。两年过去了,又产生了不少新的规定,如《畜牧法》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域内不能养猪,不能修建养猪
场养鸡场的院舍。对一栋房子,如要认定为违章,就要找到一个相应的法律。并且,应是违反建造时的规定,绝不是指现在的规定。天安门到现在还没有房产登记
证,也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还没有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更没有施工许可证,我们难道能说天安门是违章建筑么?如果从革命的角度来
说,当然是违章建筑,甚至是反动建筑,它是过去明王朝清王朝反动派为了欺压老百姓,为了腐败修建的王宫,"革命无罪,造反有理"。但是现在是法制国家,不
能这么说,因为明王朝建宫殿的时候,我们的规划局还没有,人民政权还没有成立,成立就不一定会建天安门。是不是建国以后建的没有手续的就是违章建筑呢?我
们说人民大会堂,人民大会堂在2005年5月8日终于光荣的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它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仍然没
有,房产权证仍然没有。根据我们的房产登记办法,初始登记,必须要有规划许可,必须要有施工许可,必须要有用地许可,必须要有立项许可,这四个许可,缺一
不可。如果是住宅登记,还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才能办到产权证。现在很多单位集资建房,很多房子长期办不了产权证.根据目前的房屋产权登记办法人民大会堂
登记不了。所以按照"没有手续的就是违章建筑"的说法,人民大会堂也是违章建筑。这个问题讲起来严重了。
所以,只有违反建造时的法律依据,才能确定是"违章建筑",主管机关才会采纳,司法机关才会在裁判当中支持你的观点。否则,就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第二,是否违章必须由法律授权的机关界定
现在出现一个问题,有的地方在下裁决书的时候,或者是拆迁公司申请裁决的时候,就直接说人家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是否违章这个话不应该是随便哪个机关都能说
的,因为说一栋房子是违章建筑,必须是法律授权即有权的执法机关才能界定。比如说没有施工许可证,或者没有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甚至没有房契,没有登
记,就说它一定是违章建筑,行么?不行!
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就是不了解"法律无授权即为侵权"的原则。我们要实事求是的看待我们的历史,规划机关是在1974年成立的。1974年安徽的一次全
国建设系统会议中,发了一个会议纪要,确定我们必须要在社会主义的城市建设中,要规划优先,要依据规划,所以要成立一个专门的规划机构来管理,在以前是没
有规划局,也没有规划委员会,也没有规划科,也没有这个职业,那么74年以后就有了,1980年,90年就开始逐步完善升级,就从建委的一个规划科,规划
处独立出来,有些地方还成立了规划局,还有规划委员会,建设部成立了一个城市规划司。1990年出台了《城市规划法》,今年又出台《城乡规划法》,制度是
慢慢完善。那么在规划局都没有的情况下,到哪里去找规划许可证呢?找不到。还有我们过去的规划法规定,是城市的规划区内,我的规划局才管,规划区外,管不
管,那么农村房屋的建设管不管呢?没办法管。尽管后来有一个村镇规划管理条例,但仍然没有办法管理。又如,农村大量的房屋,到目前为止,根据房屋产权登记
办法,是无法登记的,那怎么办?到拆迁的时候,我们对农村城乡结合部或者是农村,作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显然不能,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把握一条,我
们需要请法律授权的有关机关,比如说,这个房子因为没有领取规划许可证而成为违法建筑,那么我们就要请规划部门来界定,这个房子有没有规划,没有规划,是
不是属于第四十条的补办手续范围,还是违法拆除的范围,这个由他来界定,界定出来,我们才于法有据。又如,对可能是违法用地所建房屋,就应由土地主管行政
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界定才为有效。
第三,对违章建筑一定要依法严格处理。
我们前面找到了法律规定,又找到了有权的执法机关作出界定,那还是不够的,因为我们的法律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是不同的。不把握分寸,则可能宽严皆误,因此执
法当慎之又慎。比如,广州的白云机场从市区迁到了花都,为什么要迁,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原有的白云机场的空中禁空控制没保护好,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有关
部门批准建起来高楼,一栋栋高楼围着白云机场建起来,飞机下降的禁空高度就没有了,第二个原因,旁边的白云山上建起了n个无线电传输站,影响到飞机的通讯
无法保证安全,只好搬了。如果按照民用航空法的规定,你所有机场范围的超高建筑都是违法建筑,应当拆除,拆的了么?拆不了。人家就会讲,我也是通过有关部
门批准的,我有我的法律依据,比如说修在白云山上的移动通讯站是根据无线电通讯的管理条例必须建在制高点,来保证通讯质量,信息产业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
业,也是应当保护的,你民用航空产业法保护你的民航,我的移动通讯管理条例保护我的通讯,还有各个部门建的高楼也是通过有关法律,都是通过广州规划的,法
律之间冲突,只好两利相衡取其重,搬了机场。在特定的情况合法的让位于非法的,使物的利用更大化,也是一种选择,是符合《物权法》规定的。
在东北也发生相似的典型案子,辽宁的一个市里,过去是一个经济开发区,对外招商引资,引进很多企业,在引进时,按照当地的规定,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没有发放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也没有发施工许可证,厂房就就建好了,因为地方政府希望引进的企业能够迅速为当地的创造经济效
益。在这个背景下,一个很大的经济开发区建起来了,然而随着城市化的进程,需要新建一座桥梁来连接工业区与市区。桥要通过开发区,需要拆除该企业的房子。
拆迁公司就和那个厂协商拆迁,谈下来的结果是工业区里重新找一块地皮,政府出钱作迁到那边去,工厂停业期间的损失由政府承担。由于这个企业投产后效益比较
好,按当地的规定,算下来,双方的距离就大了,政府感到难以承担。这时,有人出了个主意,按违法建筑处理。理由是:第一,城市规划法32条规定,在城市规
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这个房子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这个房子违反了建筑法的规定,没有取得施工许
可证,所以可定为违法建筑物。如是违章建筑拆除,则可不予补偿。因此政府采纳了这个建议,作出一个决定,通知这个企业限期搬迁,根据法律规定,不予补偿,
否则政府将采取强制执行。企业到处咨询,而到期没有搬迁,政府强制拆迁了。企业就向辽宁省政府行政复议,复议理由是没有根本性的违反城市规划法,因为城市
规划法40条规定,一般性违反城市规划法的,责令补办手续,严重违反的,才责令限期拆除,没有规定我这种情况是无偿拆除的,所以说市政府的决定包括强制拆
迁是违法的。省政府有两种意见,一为该企业的厂房虽没有取得两证,但其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符合城市规划的;二是省政府应支持市政府的工作,现在拆也
拆了,行为也得维持,赔偿问题以后商议。从专家的角度看,我们认为应当撤销,政府应当诚信。最后省政府复议决定撤消市府的决定并责成予以赔偿。根据行政复
议法的规定,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决定不的有任何违反,因为行政法的原则,下级政府服从上级。这个案子是一个两害相衡取其轻的典型。市政府开始走了弯路。
省政府的复议决定是一个无奈的选择。该案对当地的政府诚信建设,对依法行政都是一个推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原则上还是属于民法范畴,其对物的归属于利用还需要行政法来加以保障。目前,国家正在制定《行政强制法》,我相信该法将进一歩规
范行政机关对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工作。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城乡管理中涉及的物权保护工作则将起到更大的影响。
8、北京市违章建筑办公室 的电话,或者能处理村违章建筑单位的电话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 邮政编码: 100032 电 话: 6601198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9、还我公道,我虽然违章建筑,办事处强拆我的我没话说,但是我旁边也是违章建筑,怎么就没有拆呢
既然是违章建筑,那就没有什么异议,更没什么公道可讲了。
遇到类似情况,千万不要以暴制暴,可以如实反映问题。假如不解决,你尽可以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或者投诉。
10、违章建筑投诉电话是多少
可以拨打12319进行违章建筑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