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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汇城基路上违章停车

发布时间:2021-02-04 07:00:59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由城管还是交警处罚?

1、“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由城管还是交警处罚?”。楼主的提问很有代表性。目前,中央电视1台的新闻联播,报道披露了此事,并且从法律上论证了:城管是无权对人行道上违章停车进行罚款的,交警将此权力给城管移交是违法的。

2、新闻联播的法律论证:我国法律规定,对交通违章行为执法的主体应是交警,并且要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交通协警,是不行的,他不是公务员)。
而城管只是地方事业单位,职员均不是国家公务员。--- 城管不具备交通执法者的条件,其交通执法行为是违反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务员法》的。

3、该新闻播出后的第二天,我市(浙江的),虽然“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照样有城管在“贴条”,但已经不是罚款单了,而是“温馨”的劝导条了。

4、《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察(即交警),执法范围是【道路】,而道路,定义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上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进行处罚。
所以,在人行道上的违章行为,交警也是可以处罚的。

2、违章停车是违反了哪一条那一款的法规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南汇城基路上违章停车扩展资料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记二分。

3、马路上违章停车被贴罚单了,长时间不处理会怎么样?

城管贴的违章停车罚单带上罚款单,到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的,逾期未交的,会产生滞纳金的。

不处理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

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4、我在路基上停了会车,被城市管理执法局贴了条。违章停车不是交警贴条吗?怎么城管也能贴条?(苏州)

呵呵,城管也是可以贴条的,也可以录入违章系统的。一般来说,对于违章停车停在人版行道上,妨碍行人通行的权,或在道路上违章停车的,按照交通法违章1039进行处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不扣分,罚款200元。

5、违章停车罚款1000元合理吗?可以申诉吗?

合理,无法申诉。

根据《深圳交通违法处罚条例》,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实施道路临时停车路段违停,最低罚500元,最高罚2000。

拓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6、违章停车在马路牙上面停的归城管还是交警

我是南方人,不知道马路牙子是什么意思。反正马路上的归交警,人行道上的归城管

7、城管贴的违章停车罚单要罚多少钱

车辆违章停车被贴罚单或者收到违法信息告知以后,应该按照要求主动接受处理,同时吸取教训,下次尽量避免。 1.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被贴罚单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交通警察(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另一种是城市监察大队(城管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 2. 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城管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非机动车和人行道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全国范围广,处理方式方法会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在同一个地点办理违法处理,但是大多数地方不在同一个地方处理。一般情况下,通知单上有详细的处理地点和工作时间,在接受处罚时候需要看清楚。 3. 接受处罚时候,请带上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停车驾驶员(或者经办人)的驾驶证。通知单上一般有15天以内主动处罚的要求,这个是可以不用担心的,超过时间接受处罚不会加大处罚力度也不会增加处罚金额。 4.不管是去交警队的处罚还是去城管局的处罚,违章停车的处罚统一是不扣分,罚款执行的是50-200元的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150元的处罚金额。 5. 特殊情况下,第一时间赶到交警队或者城管局,找到执法的经办人,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接受处罚,一般会有从轻处罚50元的可能噢。 6. 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停车处罚单,那么,请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 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手续办理好以后,也需要去银行缴罚款了,现在违法处理窗口不会直接接收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接受处理,需要在15日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8、违章停车基本上是电子眼拍的。我想问下外地车牌这个不处理的话有没有事情

那要看两个地区有没有联网,如果有那你验不了车。没有的话没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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