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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违章建筑拆除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1-02-09 04:35:24

1、限期拆除违建通知书应由哪个部门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2、物业下达的违建拆除通知书有用吗

当然有用了。可以证明物业已经通知到你了,如果出现危险或者造成损失,物业将来可以不负责任。责任完全由你承担。
另外,物业也可以据此为证明,下达若干次如果你还是不整改,物业可以起诉你,这个通知就是证明。
公共区域违章,违反了你签署的入住协议书,侵害了他人的利益,所以应该拆除。

3、违章建筑拆除通知书下发后执行期该多长时间

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处理。
第 4 条 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 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 (市) 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第 5 条 直辖市、县 (市) 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 (市) 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4、下达了拆违通知书的小区违建车库,当事人不拆,如果强拆有哪些程序需要多少天

你可以直接上报到当地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会介入调查的,如果立案后是违建,他们会发整改通知书给违建业主,15天还未整改的,城管会直接强制拆除。

5、如何填写违章建筑整改通知书

XXXXX :
经查,你(单位)于 2008 年 9 月 27 日,在 XXX学林雅苑1幢301室 ,进行室内装修时占用公共空间 违反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的规定。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告知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行改正,限于 2008 年 10 月 15日 16 时前 自行拆除墙体恢复至原来状态

逾期未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法从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08年9月27 日

6、一般违章建筑下达通知书是什么部门

按道理定为违章建筑他们应该通知你们在一定时间自行拆除,如果时间过了不拆除他们才来拆。如果这样他们的程序的确有不合法。

7、违章建筑拆除通知书不是本人签收有效吗? 签收了这份通知书是不是就意味着有违章建筑? 可是指导

首先你要明确1、签与不签收违章拆除通知书不能改变该建筑物是不是违章的性质,即:违章建筑不是你个人认定的,有房屋土地管理相关部门认定;2、即使不签收,在工作允许的流程时间后,依然可以通过行政或司法进行拆除;3、对执法存在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举个简单的例子:法院判决书下来了,你作为当事人觉得判决不合你意,于是不签收,但你要明确,即使不签收,该意见依然有效,就是这个理

8、违章建筑拆除通知书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存在严重不当工作方式、方法问题,颁布的行政处罚决定即蒙国土资监[2008]200号、蒙国土资监[2008]201号、蒙国土资监[2008]371号坚决不执行。有法不依,公然拒不执法表示强烈不满,不能真正行使该部门的职能作用,不切实执法办事,不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保护耕地的政策是:只追求形式,不追求效果;挂羊头卖狗肉,任违章建筑肆意蔓延。打着创建和谐社会的幌子拒不执法,用创建和谐社会掩盖违法行为。保护土地的执法人员却成了违法破坏土地者的保护伞,创建和谐社会不是去违法,违法不是去创建和谐社会。请蒙城县国土资源局部分工作人员醒醒吧,工作方式、方法该改改了,依法办事有那么难吗?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颁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纯属废纸,纯属摆设,反会助长违法破坏土地者的势头。坚决执行“二凡政策”:凡违法破坏土地者坚决保护,凡投诉信访者能糊弄就糊弄,能拖延就拖延。在蒙城县辖区内违法破坏土地现象随处可见,违法破坏土地者就是得不到法律规定的应有处罚,所有保护土地政策只是一种形式。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就是口号提的响,光打雷不下雨有啥用,只会让老百姓看到虚荣的一面,老百姓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工作,依法办事的作风和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的态度。有效地抑制了土地违法现象的蔓延。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的种种不良现象在执行案子中表现的淋淋尽致,其中颁布的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即蒙国土资监[2008]200号、蒙国土资监[2008]201号、蒙国土资监[2008]371号文件也纯属废纸。

该三份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始终得不到落实,老百姓的权益始终得不到维护,任违章建筑肆意蔓延。我多次向蒙城县国土资源局询问,都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解释。一位领导直接告诉我“为了创建和谐社会,违章建筑无法拆除”,以这位领导的意思我问道:“创建和谐社会就是不执法吗?”,这位领导很干脆地回答说“就是”,还理直气壮的让我可以把他的话录下来。这位保护土地者的思想就是“创建和谐社会就是不执法,就是不管不问违法者,就是让违法破坏土地者为所欲为。”此种思想实属荒唐,国家的悲哀。

希望蒙城县国土资源局能够加大整治违章建筑力度,切实实行有效的耕地保护政策,拆除基本农田的违章建筑,真正行使该部门的职能作用,给蒙城人民一个交代,给国家一个交代。
基本农田违章建筑不及时制止拆除,违法破坏土地现象将会日益严重,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只能成为一句空话,致使土地管理部门带头扰乱土地管理法律秩序。对土地违法者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造成近年来非法占地盛行的一大机制管理缺陷。对那些非法占地行为,只有严肃法纪,毫不手软的进行查处拆除,才能起到震慑作用,法律法规才会被人们所重视。

9、限期拆除违建通知书应由哪个部门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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