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这样算违章吗?不礼让行人?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扣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于前两种情况,如果机动车未礼让的,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而针对第三种情况,如未避让,则将给予罚款20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
2、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扣分吗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会扣分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于前两种情况,如果机动车未礼让的,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而针对第三种情况,如未避让,则将给予罚款20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
没有礼让行人,但是前方必然有车辆,所以一分钟后跑的最远距离是在前车后面;礼让之后由于没有阻挡物,所以一分钟内加速之后最远距离仍然是前车后面,前车这两种情况下的移动是相同的。
(2)违章不避让行人扩展资料: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 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3、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违返了第几条法规?
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六十四条,明确了机动车在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遇到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时,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3)违章不避让行人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4、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怎么处罚?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50元并记3分。
对于在灯控路口不礼让行人还非法鸣笛的,罚款150元并记3分处理。一般交警会采用移动电子拍摄设备,一旦捉到违章违法行为,会将数据录入系统并以短信方式通知用户进行处理,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处罚标准:
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50元并记3分。
2、机动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没礼让行人的,处以罚款50元并记3分。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当因不礼让行人被电子监控系统拍摄到的,会受到相应罚单提示,罚款并扣分。车辆违章信息一般3~7天可以收到信息或者在网上查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
对于不礼让行人的处罚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反应或复议。
非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下车推行时,即视为行人,也需要礼让。出于安全考虑,经过斑马线前提前减速,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5、不礼让行人怎么处罚
不礼让行人,扣3分,罚款根据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标准执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礼让斑马线,就是司机要对在斑马线上的行人采取减速慢行或停止行驶,主动避让或礼让行人是司机对行人的尊重,对生命的尊重的一种具体的行动体现,“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对一些不避让行人的机动车进行违章抓拍,在取证充足的情况下给予相应的处罚”。
(5)违章不避让行人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6、机动车辆不避让行人怎么处罚?扣几分
罚款200元,扣3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又根据公安部123号令:“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
对于行人闯红灯等行为将处10元罚款,对于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10元罚款。机动车辆行经斑马线应主动礼让行人。针对一些机动车不主动礼让行人并抢行通过的,交警会根据《新交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不避让行人,将被处以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加重了处罚力度,原有记2分提高为记3分。另据了解,不避让行人出事故,机动车司机要负主要责任。
7、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章扣分吗
扣分。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让行、避让的,扣3分,罚款20元—2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7)违章不避让行人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8、机动车辆不避让行人怎么处罚?扣几分?
不避让行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鸣笛催促:驾车遇到行人经过斑马线的时候,如果驾驶者鸣笛催促强行的,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避让,处以100元罚款,扣三分。
强行穿插:驾车遇到行人队伍经斑马线,驾驶员强行穿插通过,并且造成行人中断过马路的行为,认定为机动车与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处100元罚款,扣三分。
强行通过:同方向上有两个以上车道,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其他机动车仍然强行通过的,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处100元罚款,扣三分。
圆形红绿灯未避让:机动车通过机动车圆形信号灯或者右转黄闪灯路口时,右转车没有避让绿灯放行行人的,认定为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处200元罚款,扣三分。
未在停止线让行:遇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且行人行进方向与车辆前进方向发生冲突时,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未在停止线前停车让行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处200元罚款,扣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