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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违法行和违章行为

发布时间:2021-02-11 06:27:28

1、行车有哪些不文明违章行为

掌付通小编在此收集了几种车主行车经常不小心触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车主能够自觉回抵制这些不良违章答的行为。共同和谐交通道路安全,尊重他人生命。 1.一边打电话一边开车 2.驾驶员或车上乘客随意将车内物品抛出车外 3.机动车野蛮变线,随意插道 4. 机动车闯红灯 5.随意停车,影响道路正常交通 6.堵车时狂按喇叭 7.行人闯红灯、翻护栏、与机动车抢道

2、行车中一切违章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对吗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亦称“非法行为”。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行为。违法行为中只有违反刑事法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才是犯罪。对一切违法行为,都要按其性质和程度依法处理,必要时给予法律制裁。
违法行为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违法行为以和严重违法行为。
违章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就构成了犯罪行为。

3、常见交通违章行为有哪些

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四)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七)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九)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三)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四)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交通违章行为有哪些?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离带掉头、转弯的; (8)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9)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1)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 的; (2)逆向行驶的; (3)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4)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5)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6)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7)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8)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9)在高速公路上客车开车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10)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11)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12)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3)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的哪些违章行为,一次记3分 (1)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的; (2)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3)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4)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6)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7)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8)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9)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10)不按规定掉头的; (11)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12)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13)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1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15)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16)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17)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18)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上的; (19)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20)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21)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22)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23)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 (1)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 (2)违反车速规定的; (3)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后视镜、排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5)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前方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的; (6)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8)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9)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的; (10)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的; (11)驶入或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12)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的; (13)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4)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证的; (15)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 (16)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17)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1)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2)在实习期间不按规定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的; (3)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的; (4)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

5、驾考中违章行为,违规行为,违法行为有什么区别?

违法行为、违章行为、违规行为的区别是违反的对象不同。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行为。
违章行为是指违反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行为。
违规行为是指违反部门、地方的一般性规定的行为。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6、交通行为中,违法跟违规、违章的区别

交通行为中,违法跟违规、违章的区别:

1、严重程度不同:交通违法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的行为;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规是指违反了达成的规定。

2、惩罚不同: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记分办法进行处罚,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交通违章采取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交通违规取决于造成的损失程度惩罚的。

(6)行车违法行和违章行为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参考资料:网络_交通违章处罚 百度百度_交通违法 网络_交通违章 网络_违规

7、12种交通违章行为具体有哪些?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者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四)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六)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七)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八)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八)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九)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十)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一)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十二)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者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十三)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它载人规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二十二)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二十三)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 (一)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 (二)违反车速规定的; (三)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五)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前方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的; (六)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七)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八)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九)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的; (十)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的; (十一)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十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的; (十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十四)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号牌或者移动证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二)在实习期间不按规定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或者带挂车的汽车的; (三)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者牵引车辆的; (四)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 (五)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者驾驶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12岁儿童的; (八)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九)驾车时吸烟、饮食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十)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一)小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二)其它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 (一)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二)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三)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 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予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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