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看待轻微交通违法微信朋友圈集赞可免除处罚?
微信朋友圈里面集赞,可免除轻微的交通处罚,我觉得这样的行为非常值得推广,充分体现了交警对待轻微的违章行为,处理的人性化做法。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中国式过马路的人,也有一些非机动车驾驶员,这些人不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交警迅速有效的出警,能够保证路上的交通有序运行,畅通无阻,对于市民的人身安全也是一个有利的保障。
因为违反了交通法规,要涉及到对违规的处罚,所以有些人在自己的身心和经济能力上可能不能接受,交警能够做出人性化的处罚,也是出于对这些朋友们的爱护,不想给大家带来任何的负担。
朋友圈的风靡,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推广程度,几乎每个人都可能在玩朋友圈。
交警也正是想通过朋友圈这个传播力度比较大的平台,告诉大家主动遵守交通法规是一件利国利民,对大家都受益的好事。
交警对违章者进行处罚不是目的,真正想做的还是希望违章的人能够通过批评教育,在朋友圈集这种行为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并且不会再犯,这才是交警想要达到的目的。
交通法规需要大家来共同维护和遵守,主动去做一个文明的人,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文明社会需要靠大家共同努力,你献出一点爱,我献出一点爱,我们就会把这个社会建设成为一个温暖,有爱,有序的大家庭。
2、重庆现在免处罚的交通违规有哪些
好象除了像闯红灯、酒后驾驶这类恶劣的交通违规不能免除之外,别的都可以。但该扣的分还是要扣的,只是说不交罚款。我同事前几天刚去了过违章罚款。
3、在重庆开的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交警说不扣分处理的时候会扣分吗?
1、不可以,违章只能在违章地处理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处理,跟驾驶证是哪里的回,没有关系。深圳答的车牌,在湖北违章的,只能在深圳或者湖北处理,不能在重庆处理违章。
2、根据公安部在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4、在重庆高速交警罚款200元,不扣分,交警违法吗?
重庆高速执法好像没得扣分的权利得 他们不是交警 只能当场罚款 而且你在重庆高速上的违章在交警队或者车管所是查不到的 交警没跟他们联网
5、机动车首次违章可以免罚吗?
机动车首次违章不可以免处罚,处罚是和正常的处罚一样。超速的罚款扣分,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重庆轻微违章免处罚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6、买车不到一年首次违章能免罚吗
买车不到一年首次违章是不能免除处罚的。即便是新车在上路的第一天违章,也会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6)重庆轻微违章免处罚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