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建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拆违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无须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1)违章建筑拆除赔偿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程序一般是(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执行。
确实是违章建筑的,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参考资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网络
2、违章建筑被违法强拆后,能得到国家赔偿吗?
1.修订前的《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3.不难看出,修订前我国实行的是违法归责原则,也就是根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合法性来判断国家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修订后去掉了“违法”二字,即只要行使职权时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都必须予以赔偿。这对公权力是一种制约,能有效保障公众的权利。
3、违章建筑拆除有赔偿吗?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违章建筑按照有无土地适用权的标准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
一类是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
4、拆除违法建筑是否要补偿
拆除违法建筑要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行为的违法性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建造行为是违法行为,但认定是否为违章建筑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应予以赔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据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有认定违法建筑的职权。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虽然具有认定违法建筑的职权,但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根据法定程序。本案中,规划局没有作出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也没有听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拆除房屋的程序违法。
(4)违章建筑拆除赔偿扩展资料:
违法建设的危害
1、违法建设挑战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蚀城市公共资源,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2、违法建设严重影响着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对城区的生活环境、安全环境、生态环境、治安环境、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都带来严重影响。
3、违法建设用不正当手段和不公平方式,强占大量非法财富,严重破坏社会的公平公正,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4、违法建设严重制约城市建设与发展,增加城市建设的拆迁成本,影响城市规模的正常扩张和建设。
5、违法建设严重破坏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声誉,无形中助长贪图不正当利益的心态。
6、制造和加剧家庭邻里之间的纠纷矛盾,不利于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和社会和谐。
5、违章建筑拆除赔偿多少
违章建筑,自始至终都是违法的,随时可以强行拆除,不存在时间问题的。关于补偿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