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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滞纳金有上限吗

发布时间:2021-04-08 12:22:13

1、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有上限吗?

2008年11月,公安部作出修订,明确表示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数额。例如交通违法的罚款金额为200元,超过15天仍不处理的话,每天按照罚款数额的3%计算,但不能超过罚款数额,即最高400元封顶。

2、交警罚款滞纳金限制多少

自收到罚单后15日内,必须完成罚款的缴纳,若是逾期未交罚款,从16日开始以3%计算滞纳金,但根据规定,最终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总额,比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滞纳金总额≤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

交通罚款滞纳金: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金额一定的百分比。

交通违章未处理的影响: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之后会产生滞纳金;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发生事故、车损等,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不能通过车辆年审。

只要我们的违章行为属于非现场,可选择在年审前的任何时间处理,而现场罚单则需要15天内处理,防止违章滞纳金的产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车主养成定时查询车辆违章记录的好习惯。

3、行政处罚滞纳金有上限了吗

行政处罚滞纳复金有上制限的,滞纳金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行政处罚所处的罚款金额。根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3)违章滞纳金有上限吗扩展资料:

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国人大网

4、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违章罚款滞纳金有上限吗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公安部拟增加“上限条款”避免“天价罚单”。
公安部最近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为“交通违法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因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纳的。
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这就是说, “天价滞纳金”、 “滞纳金滚雪球”现象将从此终结。
交通违法“滞纳金”有上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一些当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迟缴纳罚款,造成加处的罚款数额远大于原处罚款数额。
为解决这一问题,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参照有关法律规定,增加了一条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此前,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公安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群众对此进行了热烈讨论,82%的意见赞成这样规定。
9种违法行为信息可以消除
《程序规定》提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9种违法行为信息,应当予以消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交通协管员不能开罚单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专门规定了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要求、工作任务和禁令规定。一是明确了交通协管员要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部分执勤工作。二是明确规定交通协管员可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等5项工作。三是规定交通协管员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2滞纳金

交警提示:发现有违章没及时去处理,就以为会有滞纳金,这是驾驶人常见的误区。其实,市民要先到交巡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电子警察”记录的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警察”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

5、违章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

违章滞纳金上限多少


滞纳罚款的一般的交通事故罚款都是200元以下,也就是说滞纳金的上限是200元。如果不是被交警现场抓到的,只要在年检之前去处理就可以,处理好后15天之内...

6、车辆违章滞纳金最高多少?

交通违章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了。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你在车辆年检前去交警机关接受处理,然后持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超过15日之后也收滞纳金。
简单说就是现场违章15日内必须处理,否则就有滞纳金。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只要不去交警机关处理无任何滞纳金,接受处理后15日不交罚款就有滞纳金了。日千分之三,但不超过本金。

7、车辆违章罚款忘记缴了,滞纳金有上限吗?有哪位知道?

有上限的,不得超过罚款本身,具体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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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尽快处理,如不处理还会影响到审车,具体规定如下: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8、现在违章滞纳金是不是有封顶

罚款滞纳金达到罚来款本金时停止累计自
“105号令”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交警部门表示:车主在收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应缴纳罚款,从第16日开始,按每日罚款数额的3%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累计总额不超过罚款数额,这就使得从前的“天价滞纳金”现象成为历史。自2009年4月1日起,滞纳金都按照封顶方式收取,包括在4月1日前进行的处罚,但4月1日前已经缴纳的还按照老规定执行,不会退还。

9、现在车辆违章滞纳金是不是有封顶?

罚款滞纳金达到罚款本金时停止累计
“105号令”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内缴纳容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交警部门表示:车主在收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应缴纳罚款,从第16日开始,按每日罚款数额的3%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累计总额不超过罚款数额,这就使得从前的“天价滞纳金”现象成为历史。自2009年4月1日起,滞纳金都按照封顶方式收取,包括在4月1日前进行的处罚,但4月1日前已经缴纳的还按照老规定执行,不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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