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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查勘

发布时间:2021-05-05 13:47:03

1、交通违章代码1301是什么意思,怎样处罚?

交通违章代码1301是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代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是200元并扣3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种行为及第九十条来处罚的。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记3分。


(1)违章查勘扩展资料:

交通违法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按交通法中通行原则进行分类,排列顺序从左到右依次为一位行为分类代码,一位计分分类代码,二位数字顺序码。第一位代码:行为分类代码,

第一位代码即行为代码共1到5及7、8几种,1表示机动车通行,2表示非机动车通行,3表示行人、乘车人通行,4表示高速公路通行,5表示其他规定,7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细则规定,8表示各市(地区、自治州、盟)的地方法规。

第二位代码即记分分类代码共0、1、2、3、6、7几种,0表示不记分,1表示记1分,2表示记2分,3表示记3分,6表示记6分,7表示记12分。

455002 载货汽车违反规定附载作业人员的 200

455003 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100

456000 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0

457000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100

460001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200

460002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200

460003 夜间发生故障或事故未开示廓灯和后位灯的 200

461000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00

2、车辆有违章未处理,这个时候有事故可以进行理赔吗?

对于年审不合格或没有年审、拖带未保险车辆、交通肇事逃逸、购买二手车后保单未过户的车辆,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车辆有违章是可以理赔的。

理赔一般的流程:

1、首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

2、保险公司会派勘察员到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3、开到维修点,再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安排定损员来定损,确认维修金额后,放在维修厂修理。

4、修好后,给钱。 收好票据给维修厂代为提交报销即可。

(2)违章查勘扩展资料:

一般流程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出险:发生事故。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3、沈阳市交通违章查勘

下面网站能查违章,这2个号没有记录。

4、怎么做车辆违规报表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范例 司机管理规定 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
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 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 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 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 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 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 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
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 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 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 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二、车辆管理办法范例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第三条 本公司的车辆由管理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
第四条 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六条 各单位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附表3.5.3)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核准后交管理部调派。无“派车单”者,守卫得禁止出车。
第七条 “派车单”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但可以用“出货清单”代替。守卫人员应就单载品名、数量、规格与实际数相核对,若有不符,应即报请管理部处理。
第八条 车辆进出厂应将“派车单”第一联交守卫签注时间,并得接受守卫查点车上装载物品,合于第十一条的非公用派车,并需加注里程数。守卫于翌日将所有派车单转交管理部查核。
第九条 无“派车单”擅自出车,或不接受守卫人员查点载货者,应予惩处。
第十条 各单位派车交货、洽公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 (二)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三)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 (四)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五)车辆抵达厂商时,除妥善停置车辆外,应将“出货清单”交厂商点收,并将签认的单据妥为保管,于返厂时交有关单位处理。取货时应详细清点数量、规格后,方得签收。
第十一条 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呈主管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
第十二条 “行车纪录表”(附表3.5.4)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第十三条 例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管理部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
第十四条 经呈准的非公用派车,应负担使用里程@3/公里的油资,由申请人于派车翌日连同行车执照、车钥匙一并缴交管理部,否则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权。
第十五条 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表3.5.4 行车记录表 日期 起讫地点 用途 码表数 行使里程 派车单位 驾驶人

三、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 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复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 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 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四、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 总则
(一)本公司车辆肇事除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处理。
(二)下列各款均为肇事: 1.汽车(机车)相撞或为他种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2.汽车(机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 3.汽车(机车)行使失慎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因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辆有伤亡的损害者。 4.汽车(机车)行驶遭受意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突然崩蹋,损坏致人或车有伤亡的损害者。
(三)本办法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及请求保险理赔。
(四)肇事发生后迅速以电话通知公司并二天内以书面请求理赔及填汽车肇事报告表呈报部门经理外,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人员有严重伤亡时,通知总务组或人事室协助处理。
□ 肇事的处理
(一)肇事时: 1.总务组接获肇事通知时,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报告,并迅速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2.应先急救伤患,而后查勘现场。 3.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
(二)肇事报告表应填下列事项,勘查现场时犹应注意。 1.肇事地点,时间、气候。 2.肇事原因(研判现场影响肇事因素动与静物的状态及车辆和行人进行方向与位置等情形) 3.肇事车号(包括对方车)。 4.驾驶(包括对方车)姓名住址者。 5.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 6.伤亡人员姓名地址及伤亡原因与情形和救护的方法。 7.现场图的绘型及摄影(测量肇事车长,车宽及其轮位与路面各点,线边和刹车痕长度同遗落在现场的各种碎片和尘土及血迹物等正确的位置与距离)。
(三)本公司汽车肇事责任,由本公司经营会议签定,开会时将提前通知该案肇事驾驶员列席,亦可籍以申办。
□ 肇事过失的处分:
(一)肇事驾驶员除负责刑事民事责任,违章部分外出过失的处分依本章规定办理。
(二)经本公司签定其应负肇事责任者按其肇事理赔次数,依下列规定予以过失处分表3.5.5。
(三)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准予留用,经判决徒刑者,自判决之日起予以解雇,并令其赔偿肇事应付的金额。
(四)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解雇。
(五)因犯上项处分表所列而取消CarPlan者,若其后二年间表现良好得恢复其Car Plan资格。
□ 肇事赔偿:
(一)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成立和解,得当场查明损害赔偿依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责任属于对方车辆或行人的过失,保险公司概不负赔偿之责。 2.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负担,但若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各该汽车使用人负担。 3.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照前款办理。 4.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肇事驾驶员负责照第二款办理。 □ 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五、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摩托车由公司统一安排购置,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报经公司领导审批,由总务部统一调配到各部门使用,使用部门须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二)摩托车的使用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必须持有××市交通部门发放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使用者不得擅自将摩托车交与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并在技术上接受车队监督指导。
(四)驾驶员须爱护保管自己的摩托车,定期进行保养,如人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本人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五)摩托车的各项费用统一由使用部门负责预算报支。大的修理项目,由车队统一安排并限指定厂家进行修理。
(六)凡违反本规定造成行车事故及损坏车辆,经济损失在200-500元者,扣发2个月奖金,500~1000元者扣发半年奖金,1000~5000元者扣发全年奖金和1~3个月的工资。
(七)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后,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不含保险费),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5、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第二天才勘查违规吗

您好!交通事故现场应该在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就出警勘察,第二天勘察是违规的,事故现场的许多物证痕迹很可能已经被破坏了。这是交警的一种失职行为。谢谢阅读!

6、保险公司查勘车违章如何处理,是由公司集中处理还是有当事人自行承担?

为避免道德问题,即为避免汽修厂代为处理,保险公司一般是直接收取员工现金,由车管员统一处理

7、出事故怎么个处理流程?还有违章

双方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正常事故处理流程
1.事故发生点为高速公路时,不要停留,不要下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安全地带(若车已无法驶离,则在注意后方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离车,跑入紧急停车带或安全地带),然后报警报保险。
2.事故发生点为市区普通公路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打开双闪,下车查看事故情况。
3.根据车损情况、个人情况、双方沟通结果决定是否私了,私了则或者给钱或者拿钱,然后双方各自走人,不私了则:
A.对方逃逸
1)记住对方车牌号码,报警告逃逸
2)交警查对方车牌资料
3)若对方为套牌、假牌、报废车等情况,则
a)报保险,报单方事故,保险赔付70%
b)做现场,然后报保险
4)若能找到对方,则报保险,交由交警和保险公司正常处理
B.无人身事故,且双方对事故责任取得一致并且事故轻微,则走快处快赔
1)双方驾车驶离到不阻碍交通的地点,不能驶离则打开双闪,放警示牌。
2)有条件的情况下拍摄车损情况,不拍也可,双方签署快处快赔单,主要确认责任方(无快处快赔单可简单写下事故形态,双方签字确认后交给无责方),若对方全责则尽可能扣下对方的行驶证或者驾驶证。
3)约好时间到快处快赔处理点交由保险查勘、定损(之前未签署快处快赔单,则此时签署)
4)致电4S描述车损情况,让他们大致估计定损额,若与保险定损结果相差太大则让保险和4S进行沟通。
5)若我方全责则
a)让对方尽快修车拿发票给你,或者对方修完车我方去买单拿发票、拿对方交强险复印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b)去自己的4S或者修理厂修理
c)拿齐对方修车发票、对方交强险复印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快处快赔单和我方保险所需资料让4S代理索赔或者找保险公司报销
6)若对方全责则
a)请自己保险公司的人过来,并且请他们协助定损,请他们帮忙核实对方的现场勘察记录
b)可能的情况下,扣下对方的行驶证或者驾驶证,等车修完再还给他。
c)修好后若对方不付款,再报交警,再不行告诉对方准备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扣车。还有,不处理完,交警会有记录,年审过不了。(起诉流程参见注2)
C.无人身事故,但双方对事故责任无法取得一致或事故较重
1)打开双闪,放警示牌。
2)报警,交警到后要交警现场开出事故认定单,双方签字。
3)根据事故认定单和个人情况,再次协商私了事宜。
a)若事故重大,不建议私了
b)若我方全责,且时间充裕,则不用私了。
c)若对方全责,且我方无法判定大概车损金额,则不要私了。
4)仍无法达成私了则报保险
5)等保险来查勘、定损
6)致电4S描述车损情况,让他们大致估计定损额,若与保险定损结果相差太大则让保险和4S进行沟通。
7)若我方全责则
a)让对方尽快修车拿发票给你,或者对方修完车我方去买单拿发票、拿对方交强险复印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b)去自己的4S或者修理厂修理
c)拿齐对方修车发票、对方交强险复印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事故认定单和我方保险所需资料让4S代理索赔或者找保险公司报销
8)若对方全责则
a)请自己保险公司的人过来,并且请他们协助定损,请他们帮忙核实对方的现场勘察记录
b)可能的情况下,扣下对方的行驶证或者驾驶证,等车修完再还给他。
c)修好后若对方不付款,再报交警,再不行告诉对方准备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扣车。还有,不处理完,交警会有记录,年审过不了。(起诉流程参见注2)
D.有人身事故,则事故情况一般都较为严重,未处理过此类事故,请记住要先拨打120救人,然后拨打110报警,再参照无人身事故的情况进行处理
注:
1.关外不能快速理赔
2.起诉流程:
a)拿交警写的《事故认定书》,去交警大队,事故在福田,就去福田交警大队,在南山,就去南山交警大队。
b)依此类推,里面有一个事故科,拿事故认定书,告诉MM,对方不付款,要求打印对方车主,司机信息,交警信息MM会很配合给你打印!
c)去竹子林益发大厦首层工商局信息中心28,29窗口,打印保险公司资料(交60米)。
d)直奔法院(注意,要去最基层法庭,比如南山法院下面有西丽法庭,蛇口法庭等,你事故发生在那个法庭管辖地,就去哪个),要起诉状,填写起诉书,你不会填写?没关系,法庭有现成样板贴在墙上,你照着写就可以了,所有资料你1,2项都有!
e)复印你的起诉书以及证据(事故认定书,修车发票,定损单随便来两项就行),法官给你一个诉讼费单,在法院收费窗口或者你去农行交就可以了,把交款凭证给书记员你的任务就完成了!
3.私了分以下几种情况:
a)若我方全责,且时间充裕,则不用私了。
b)若对方全责,且对方有保险,而我方无法判定大概车损金额,则不要私了。
c)若对方全责,但对方无保险或保险额度太低,则看对方财产和沟通情况能收多少收多少,然后报保险单方事故赔70%,或者等以后再出事故时一起处理(不影响安全行车的情况下)。
d)若我方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或证件不齐,建议私了,不要报交警(请遵法行车,带齐证件)
e)重大事故不建议私了
二.我方机动车和对方行人(非机动车)事故
一)总则
出事故以后,在确保个人人身安全的环境下,下车查看伤者情况,若对方明显不是专业撞车党,则根据个人经济情况尽量在500或1000的范围内息事宁人,但必须要和被撞人协定一个此后永不追究的协议并双方签字确认。否则若进入交警和保险流程,会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而且一般损失都不止这个数。
二)正常事故处理流程
1.若对方无肉眼可见伤势或伤势明显轻微(无刑事责任),对方神志清醒,并缠着你不放
1)打110报交警,打保险公司报险,是否认全责请参见注9。
2)对伤者方面,态度要好,但在具体赔偿上,要让他现实点,适度的表现强硬,让他知道没什么油水可捞。
3)如果对方要求你送他去医院,尽量不要去,按照交法规定,你没有任何义务去医院,就说自己受了剌激,也需要休息,己经打电话叫朋友到医院与他们会合。反正JC都来了,你又没逃逸。如果被撞人认为需要去医院,打120吧。
4)如果去了医院,坚决不给对方垫钱(顶多象征性的垫付几百元让他住院),但以后再别垫付了,让他自己掏钱。叫对方在出院后,拿所有的票据和你一起到交警的面前进行清算。按新的交法,医疗费是卖交强险给你的保险公司垫付,而不是车主,等你预交的钱用完了,现在的医院会想办让他出来的,如果你不停地交进去,那医院当然是多留几天也没意见。
5)要提醒医生只开社保用药,不是社保用药的话保险公司不会赔。另外要医生在写病历时要注明是什么病(也就是诊断证明)盖医生章及诊断证明章。如果不住院要回家休息的,也要医生在病历上注明因这个病要在家休息几天。(这个作为以后误工费的赔偿依据)。
6)交费时一定要把发票保留好,且一定要医院打出用药清单(保险公司要看清单上哪些不是社保用药),而且要区级以上的医院,小医院保险公司不认。
7)要检查医院的发票有没有打错伤者的姓名,如果打错或没打伤者的名字,保险公司都不会认可这张票据,索赔不了。
8)在未结案前,伤者因车祸后续产生的费用,提醒他保留好发票,用药清单,使用社保用药,病历要有医生的诊断证明。另外,如果休息,要医生在病历上注明。拿到他的身份证复印件(理赔要用)。
9)交警来以后一般会拖车,拖车一是为了财产保全,以防你赔偿不起,二是为了检验你的车是否有不合格的地方。一般轻伤拖车以后,如果对方在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字的话就不用交验车费就可以把车拿出来了,如果没签字并且时间估计会拖的比较长,那么尽快找到处理的交警,申请马上验车,一般快一点三四天,慢一点一个星期,极限15天,交警就要把车还你的,态度好一点,盯得紧一点,带个能说会道的美女去,很快就能把车拿回来的。验车费350块,加上拖车费400(拖车费保险可报销)交完钱就可以把车拿出来了。(提车程序参见注7)
10)关于赔偿费用,按交警确定的责任,该付多少就付多少,如果搞不清楚具体手续,约对方去保险公司,当面问清楚,哪些是该你出的,并收齐所有的单据和证件,再付钱给他。如果他不接受保险的说法,那让他去法院诉讼好了,法院判多少保险公司都报(但是看你的第三者买多少),你不用操心。
11)如果你想偷懒,就问问你的4S,能不能代理索赔。
12)一般情况下,会在交警的最后调解下付对方一定的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双方协商的。然后在交警的监督下写一份赔付协议,申明一次性解决,以后互不打扰,并留一份协议交警处备案。
2.若对方死亡、致残或伤势严重,立即拨打120急救,再拨打110报警,然后报保险,剩下的就是等待命运的裁决了。
注:
1)交警解决的时候不要相信任何人跟你说的“这些项目保险公司有赔”,因为某些人是为了案件快点结掉,你要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要在交警解决的事情上有偏差。
2)车拿出来后就可以等对方找你,现在这个地步不要私了,否则你前期垫付的款项都打水漂了。没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会拒赔。对方要是狮子大开口,不要理他,他爱在医院住多久,让他去好了,他会想清楚的。
3)事先咨询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需要什么资料,最好让他们传真清单,不然少了一张复印件,你又要继续跑路。
4)付出任何款项时都要有书面收据。
5)没有住院,就没有营养费。中国没有精神损失,也就是说只有一个误工费。
6)带个能录音的手机,把与保险协商的过程保留下来,最好就是三方坐到一起去谈。法院的判决保险是接受的,但诉讼费就有点说不清,如果在法庭上能证明是保险和伤者谈不拢,那这个诉讼费也有理由要求由他们两方支付。
7)提车程序:
a)拿着之前交警开的验车单,先开车到扣车场(扣车场是周1、3下午,周5上午办公),叫扣车场的工作人员把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拓印,粘在验车单上。
b)去交警大队找当天处理事故的交警,开了一张单,到窗口打印之前是否有违章记录,如果有估计要把违章记录的钱交了。
c)找中队长签字,签完字到窗口去打印交款单,约400元左右。
d)拿着交款单到建行交钱(只能刷卡,银联的都可以),交完钱凭回单复印件再回到交警

8、违章了,已经报案,可是一直不给处理,我应该怎么投诉

一开始你等了2小时,见到的查勘员,那个叫现场查勘员,负责核实事故真实性,到县城修理厂给你照相的人那个是定损员,负责定你车子损失,整个事故过程很明显。现场查勘的人还开车带你回家,态度还行的,你也知道自己在县城了,距离可能需要点时间,至于拖车,保险只负责赔付拖车费用,但拖车的是谁保险公司不专门负责的,这个案子除了时效慢了点,其他的没什么,查勘员也很忙,其实你不必一直在修理厂等的,主要是你没经验啊。

9、车险现场查勘有哪些内容?查勘报告有哪些要点?

车险现场查勘有查勘时间、地点、查勘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出险时间等项目。

现场勘查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抓住案发不久痕迹比较清晰这个优势,一旦当证据 遭到破坏,就无法在第一时间提取相关证据。只有尽量保护现场才能减少损失扩大,也为现场勘查定损提供有力条件。

1、核实事故的真实性 

2、确认事故的责任 

3、确认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4、指引客户理赔

(9)违章查勘扩展资料:

现场查勘记录的一般格式是:

(1)标题。标题由险种名称和现场查勘报告书构成。

(2)基本情况:包括查勘时间、地点、查勘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出险时间等项目。

(3)查勘情况说明:包括事故概况及出险原因、施救情况及费用、损失项目及金额、附加险损失项目及金额、残值处理情况、事故现场草图等内容。

(4)经办人及负责人签章。

10、请问关于违章搭建有什么相对的强制处罚法吗?

违章建筑处理程序可归纳为以下5点: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是处理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行政认定的权力;
2、区分不同情况,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包括: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予以没收和补办手续、并处罚款;
3、在具体适用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该建设工程处在正在建设过程之中,则应当根据《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如果该建设工程已经完工,且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则应当根据《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作出: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的处理。如果该建设工程已经完工,虽然“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补办手续,并处罚款的处理;
4、在上述法定的处理方式中,可以作以下理解:限期拆除,留给了违章建筑业主一定的处理能够转移物料的时间;补办手续,则是对违章建筑的事后确认,使之合法化;
5、在违章建筑索赔纠纷中,对违章建筑的业主来说,既有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主要表现为由于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而给行为人带来的利益;又有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依法享有的申请补办手续、在限期内进行拆除的合法权益。对这两种性质不同的权益,应当区别对待,分别作出适当处理。


与违章查勘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