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章用电会造成火灾吗
会的。下面是造成火灾大概原因
1.吸烟不慎
我国吸烟人群众多,约占总人数的30%以上。吸烟时的烟头和点烟用的火柴虽是不大的火源,但它能够引起许多可燃物质燃烧着火。在生活用火引起的火灾中,吸烟不慎引起的火灾所占的比例很大。随便乱扔烟头、床上吸烟、酒后吸烟、危险场所吸烟等等都容易引起火灾。
2.炊事用火
炊事用火是人们最经常的生活用火,学校食堂和饮食摊位等都涉及炊事用火。炊事用火的炉灶如果选用设置不当,在使用炉灶和燃料过程中又违反防火安全要求或出现异常事故等都可能引起火灾。
3.取暖用火
我国广大地区,特别是北方地区,冬季都要取暖。大部分的北方学校使用空调和集中供热,但也有的地方采用明火或电取暖设备。在取暖过程中,若是对明火管理不当或是不按要求使用取暖设备都极易引发火灾。
4.灯火照明
灯火照明有电灯照明和明火照明两种。电灯照明的照明灯具表面温度往往较高,如果安装不符合防火要求、散热条件差、使用不规范等都会引起电气火灾。此外,在少数经济条件差、不通电的农村地区,或是电灯照明时遇上停电,通常会使用明火照明,如蜡烛、油灯照明,这种照明方式比电灯照明更易引发火灾。学生宿舍等场所尤其要注意灯火照明安全。
5.学生玩火
学生对闪动的火苗、跳动的火花充满好奇,有的会模仿大人划火柴、玩打火机、焚烧纸张书信、把鞭炮内的火药取出点火玩,甚至打开煤气、液化气开关等。学生玩火引起的火灾次数在寒、暑假期间更为突出。
6.燃放烟花爆竹
每逢节日庆典,人们多燃放烟花爆竹来增加欢乐气氛。但是在燃放烟花爆竹时稍有不慎,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引起火灾。我国每年春节期间火灾频繁,其中80%以上是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的。
7.电气线路引起的火灾
中小学校建筑中都安装布置了大量的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如果截面选择不当,实际负荷超过了导线的允许载流量;或者使绝缘层受高温、潮湿或腐蚀等作用的影响而失去绝缘能力;或者导线安装质量差,造成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接点连接不牢等等,都会使电气线路由于短路、过负荷运行、接触电阻过大、漏电等原因,产生电火花、电弧或引起绝缘导线、电缆过热造成火灾。
8.电器设备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
电器设备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的原因多种多样,由于电能的使用,主要是把电能转化为热能、光能、机械能等,这样必然要用到一些如灯、电动机、电加热器等电器设备,这些装置和设备若产生过负荷,或设置使用不当,都极有可能发生火灾甚至爆炸。
9.自然因素
除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质处于不安全状态外,其他自燃、雷击、静电、地震等自然因素也可能引发火灾。
2、宿舍内发生因违章用电或其他人为引起明火,如的处置,有哪些注意事项?
的问题是说问一下俗世美发生因违章用电或其他人为引起明火融合处置,对于这种情况肯定是为了安全用电,不能直接乱乱接电。
3、汽车不值钱违章了被交警抓住直接一把火烧了有什么后果
汽车着火烧到油箱会爆炸的。说的不好听点那就是公共场所故意纵火,威胁他人安全,严重点就是危害公共安全,属于严重刑事犯罪。
4、在宿舍违章用电用火用危险物品会有什么惩罚?
这个有什么惩罚,是看学校的。并不是所有学校的惩罚都是一样的。
5、禁火令期间,对于野外违章用火行为用什么处罚?
一、违反地方人民政府《禁火令》,在森林防火区故意纵火烧毁森林、林木,尚不构成犯罪的。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森林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定性,对违法行为人实行处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
二、违反地方人民政府《禁火令》,在森林防火区失火烧毁森林、林木,尚不构成犯罪的。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有的森林公安机关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为据,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认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属于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违反《禁火令》的单位或个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的违法行为人,应给予相应治安处罚。
6、禁火令期间,对野外违章用火行为,适用什么处罚?有送采纳。
发种树
7、幼儿园无违章用火、用电材料说明怎么写?
如果你不懂得如何写东西的话,那么可以去网络上面找找资料,就写自己对于安全的认识。
8、操作现场违章表现范围有哪些
现场违章操作的几种表现
1、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防护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安全连锁装置的;
2、现场作业前没有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不挂警示标志,无人监护。
3、设备(施)超温、超载荷运行、设备有异常声响;
4、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或旋转的部位;
5、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件时未停车,戴手套留长发操作车床等旋转设备;
6、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按规定正确着装,用手替代工具操作(手拉、吹排铁屑)等;
7、冲压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
8、无证从事特种作业活动,或操作没有合格证设备(包括特种设备);
9、攀爬、吊臂或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10、启用被查封或报废设备;
11、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过慢或突然停料;
12、厂内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行驶;
13、机动车辆行驶时,进行上、下及装卸或抛掷物品;
14、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任意掷扔物件;
15、检修电气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16、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17、容器内部作业时未使用通风设备;
18、焊接切割操作不戴手套、面部防护罩,切割时两气瓶放在一起。
19、随意倾倒炽热金属、腐蚀、有毒有害物品,乱堆乱放物料;
20、其他不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者。
9、对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的人员可不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第一款予以行政拘留?
不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第一款 是(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并不符合题目中提到的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问题。
可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期就是从每年3月15日到6月15日为春季森林防火期,9月15日到11月15日为秋季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防火期期间,各防火办、瞭望台、检查站、护林员要24小时在岗值守,各森林消防队伍要24小时值班备勤,各类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
凡发生森林火灾的,不仅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而且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坚决“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