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违章知识 > 吴中路交通违章处理点

吴中路交通违章处理点

发布时间:2021-05-23 18:19:30

1、请问交通违章处理点在哪里

违章扣分可以去车辆所辖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
处理所需资料如下: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备齐以上三种资料,由记分人本人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
提示:如果是异地违章扣分如果达到12分(比如超速50%),很多地方必须要求车主前往违章地处理,非常不便。为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请遵守交规,文明驾驶!

2、闵行区交通违章处理点有哪几个?

6个。

1、上海闵行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地址在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4888号。

2、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一中队‎,地址在上海市闵行区北青公路728号‎。

3、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交警支队三中队‎,地址在上海市闵行区罗阳路333号‎3公里。

4、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四中队‎,地址在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2865号‎。

5、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审理,地址在上海市闵行区漕宝路2008号

6、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车宣,地址在上海市闵行区莘建东路201号。

(2)吴中路交通违章处理点扩展资料:

上海闵行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交警职责及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负责全市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处理,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等工作。参与全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的规划,指导交通设施的生产安装及维修工作。

闵行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负责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测和非机动车牌验发管理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员和驾驶考核,执照的验发工作,负责交通信息和科研工作,承担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等特殊任务的道路交通管制和警卫任务。

闵行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主要受理,处理裁定闵行区路段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交通警察的违法投诉等现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闵行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3、苏州交通违章有哪些地方可以处理

市区1、车辆管理所

虎丘区塔园路北端驰云路1号 电话:69375449

市区2、姑苏区大队事故处理中心

姑苏区西环路713号(索山桥东北堍)

电话:68659764

市区3、姑苏区二中队

姑苏区312国道北侧洋泾塘桥东50米

电话:67542018

市区4、虎丘区大队

虎丘区邓尉路555号 电话:68251172

市区5、工业园区大队

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248号 电话:67413580

市区6、吴中区大队

大队部吴中区丹桂路2号 电话:66054721

市区7、木渎中队

吴中区木渎镇金山南路211号 电话:66568136

市区8、郭巷中队

吴中区郭巷街道东安路399号 电话:65692126

市区9、相城区大队

相城区嘉元路澄虹路口 电话:65756710

市区10、度假区大队

度假区舟山路8号 电话:66211684

高速1、一大队

上高路2号(沪宁高速苏州出口) 电话:65860157

高速2、三大队

苏嘉杭高速吴中收费站旁 电话:65975180

高速3、四大队

沪渝高速(G50)苏州段黎里出口处

电话:63226457

高速4、五大队

常熟市通港路,沿江高速常熟收费站旁

电话:52262520

高速5、六大队

常熟市通港路600号,沈海高速(G15)常熟经济开发区收费站旁

电话:52698139

高速6、七大队

昆山市巴城镇武神潭村,S48苏昆太高速阳澄湖北收费站旁

电话:57655959

高速7、八大队

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988号绕城高速西山出口红绿灯左转50米

电话:66276805

高速8、九大队

吴中区金鸡湖大道(机场路)77号,绕城高速公路甪直收费站口

电话:65020602

第二批新增7个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点

工业园区

阳澄湖半岛中队 地址:312国道迎宾路1号 电话:62994113

胜浦中队 地址:中胜路10号 电话:62813278

斜塘中队 地址:新城路999号电话:69569109姑苏区

姑苏五中队 地址:百家巷8号

吴中区

甪直中队 地址:东方大道43号(鸣市路43号) 电话:65012457

相城区

元和中队 地址:齐门北大街朱巷村对面 电话:65792411

黄埭中队 地址:黄埭镇春秋路1号 电话:65718357

第三批再增4个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点

渭塘中队,相城大道爱格豪路路口,电话:66100015。

胥口中队,胥口镇一箭河路近孙武路,电话:66380432。

东山中队,吴中区东山镇启园路8号,电话:68582556。

浒关中队,浒关开发区金灯路8号,电话:65393110。

4、苏州交通违章有哪些地方可以处理?

苏州交通违章有很多,例如:

1、交警大队浒墅关中队地址: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金灯街8号  电话:66320110 

2、吴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滨湖中队地址:吴江区松陵镇联杨路2211号  电话:63037122 

3、吴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汾湖中队地址:吴江区汾湖镇国道路1728号  电话:63270699  

4、吴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横扇中队地址:吴江区横扇镇溪环路(工商银行斜对面)  电话:63690300 

5、吴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绣湖东路110号  电话:63191989  

6、吴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黎里中队地址:吴江区黎里镇黎民南路439号  电话:63630998  

7、吴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平望中队地址:吴江区平望镇平横公路副食品市场西  电话:63650774 

8、吴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七都中队地址:吴江区七都镇吴越路红绿灯北150米  电话:63800823 

9、吴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盛泽中队地址: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顺利大厦对面)  电话:63596709 

10、吴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松陵交警中队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油车路老公安大厦对面  电话:63427819  

5、吴中区交通违章处理点

建议下载橙牛汽车管家,违章数多少、罚款多少、扣分多少,一查便知。
如果是未扣分的,可以代办,挺好用的。
不知道哪里可以处理,也有提示附近的违章处理地点,自己可以去办理

6、交通违章处理地点详细地址哪里有

一、 带上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方法/步骤1缴纳交通罚款的误区。很多人认为有违章没及时处理,就会有滞纳金产生,这其实是个误区。如果有了“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但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数额。

二、 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眼”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但如果是交警现场开的罚单:比如违章停车、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就要在15天之内去缴纳罚款了,否则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

三、 交罚款时需要准备的材料:违章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只有带全了这两件证件才能在电脑上查询信息。注意要本人带上自己的驾驶人才可以查询违章信息、打印违章罚单,现在不允许他人代了。

四、 然后去交警部门交罚款业务,在交警部门大厅里,你可以查询罚款的原因、地点、时间和违章图片截图。特别是要看清楚违章的截图。有时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诉的,比如闯红灯时前面有大巴车遮挡,截图里清晰的显示你的车和前面的一辆大车,这种情况可以申诉。还有因救人、避让行人等紧急情况违章,有充分的证据也可以申诉。

五、 确认违章罚款信息无误后,工作人员会让你填写罚款单据--《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确认单据上的姓名、罚款日期、罚款项目和数额无误后,签字确认。有的违章除了罚款还要扣分的,你要尽量保证扣分后驾驶证没有扣满12分,否则就要进行驾驶学习了。

六、 拿到罚单后,就要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都能接受并缴纳罚款。在银行柜台前,只需把罚单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交上钱就行了。

七、 缴纳完罚款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你缴费的票据,一定要保留好。罚款缴完几天后,要及时查一查违章记录是否由未处理改为已处理,在交警网上银行、车管所都可以自行查询的。

(6)吴中路交通违章处理点扩展资料

一、权限

1、 为了依法公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理,由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实施。 

3、 实施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交通民警发现交通违章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并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交通违章事实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5、 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的, 由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6、 对当事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含)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7、 对当事人处以五十元以上罚款、吊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适用一般程序,由县以上(含)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8、 对当事人处以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按下列规定的权限审批:

9、 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的,由县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10、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上(含)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地、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11、对当事人予以处罚的,应当告知下列内容:

(一)交通违章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二)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三)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使用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口头告知。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书面告知。

12、 交通民警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认真复核。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申辩而加重处罚。

13、 一人有两种以上(含)交通违章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并可以使用一张处罚决定书。

14、 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的,在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

15、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

(二)作出处罚决定的,填写《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交付当事人;

(三)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代收罚款机构(以下简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四)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罚款决定的,同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二、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二)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三)书面告知;

(四)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制作文书,由当事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五)作出处罚决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六)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七)作出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 当事人有饮酒、吸食和注射毒品等嫌疑的,应当及时检验。拒绝检验的,可以强制检验。

四、 对交通违章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接受处理之时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罚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实施。

五、 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书面告知机动车驾驶员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机动车驾驶员要求听证的,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7、上海吴中路交通违章点在什么地方

?


与吴中路交通违章处理点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