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违章知识 > 违章建筑登记表

违章建筑登记表

发布时间:2021-12-01 21:14:30

1、违法建构筑物摸底排查登记表怎么填?

按照该登记表中所列的项目名称如实填写即可,一般情况下就是登记该建筑物的地点,面积,所有者,结构,建设时间等内容。

2、住了十几年的房子村里突然登记违规建筑详情登记表是怎么回事?

那就要看看违章建筑的规定里你是否真的违章了而且之前没有查处

3、我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办理房产证。是违建吗?要拆处吗?.谢谢。

办房产证流程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4、厂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土地局开的违章建筑要拆,法院可以强执拍卖吗?

这个的话是可以的,如果说违章的话给你处理的话肯定可以拍卖。
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期房则刚好相反。,无论买的期房、现房及二手房,都存在着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房产证办理作为获得房屋产权必不可少的手续,准业主们往往面对网络上眼花缭乱的指南也无从入手。很多人买了房子后,不知道房产证办理怎么办,那么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收集相关资料为你解答:

一、办理流程:
1、签订相关的委托协议。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2、缴纳房产证的代办费售房人住的时候,开发商会要求您缴纳。注意事项: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3、需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公共的维修基金和契税。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或代理公司的办事人员。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

注意事项:请保证及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根据法律规定,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因此如果您不能及时缴纳会影响到您获得房产证。

请一定保留好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并及时交给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们下一步的申请工作。

4、按照约定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二、需要的材料:
1.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证明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七天还贷证明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期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和所需准备材料,购房者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也可以自己办理。但如果是自己办理的话,请一定要认真阅读期房办房产证流程,以免到时签合同时不知开发商建设完工,楼房竣工验收后,应当申请初始登记,被核准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就是“大产权证”。业主办理产权证,其实就是从这个“大产权证”中分出“小产权证”来的一个商品房转移登记过程。所以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这个过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办。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具体看地方性政策。

律师提示:

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三、多久才能办理产权证明?

首先看买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约定期限;如没有约定,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并且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律师提示:

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对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加以约定,明确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一般可按总房款的日违约金来计算。

△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四、行政机关原因可否免责?

根据司法解释,不能归因于“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则开发商可不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例如由于政府政策调整等抽象行政行为引发的开发商逾期办证,如果经法院审理查明开发商在逾期原因中没有过错的,开发商可免责。但也有开发商会将逾期原因的矛头指向政府的行政效率,认为政府部门拖延办理才是导致逾期办证的重要原因,但这与政策调整导致逾期办证的情形不同,开发商以此理由进行抗辩时,往往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所措。

5、依法不予登记的几种情形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 此款是对申请登记的建筑建设合法性的规定,即申请登记的建筑是否为违法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法建筑。有些建设工程,虽然领取了此证,但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建设内容,造成建设工程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层数等内容建造的,亦应列人违章建筑的范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施工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申请登记的建筑物为违法、违章建筑,登记机构应当做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二、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房屋登记办法》对各类登记所需的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都作了具体规定,如: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其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为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等;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其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等;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其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等;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其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等。申请人不能提供上述文件,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上的内容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状况部分。且《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从法律上明确了登记簿的性质和地位。故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这是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的必要条件之一,否则,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对同一房屋,如登记簿上已记载了房屋所有权,再申请该房屋所有权登记则不予办理;所有权“一物一权”不能设置有冲突的权利,已记载查封、异议登记的,则不能办理转移、抵押登记;已记载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进行转移和抵押登记。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物权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的概念明确为“特定的物”的权利,所以对不特定的房屋申请登记的,登记部门不能予以登记。所谓“特定”,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基本的界址点要确定、具备固定界限,要有独立利用价值。只有具备了上述条件的房屋才能予以登记。反之在空间位置上无法确定,没有明确具体的界限或地理坐标,就不能登记。 所谓“独立利用价值”,是指能登记的房屋必须能够独立进行使用。如某人想将自有一套房屋的卫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基本单元进行登记,这种情况应不予登记,因为成套住房通常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及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不同功能的房间组成,这些不同功能的房间聚合一起才能充分满足人们的饮食起居需要,卫生间不具有独立的利用价值,仅能作为基本登记单元的一部分。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同时《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也有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是国家从被征收人手中取得了所有权,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且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即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原属于被征收人的房屋已经成为国家所有,所有权已发生了转移。同样,没收是指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其所有权也发生了转移。故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再申请相关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查封是人民法院对财产实施保全的一种手段,如对房地产的查封,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被申请执行人(房地产权利人)的财产处置权(即房地产权利人不得转让、抵押该房地产)。因房地产属于不动产性质,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故房地产查封要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还必须依靠登记部门的协助执行,这也是登记部门应尽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因此,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只有待法院解除查封或查封期限届满法院没有续封或轮候查封的情况下,权利人处置该房屋才能申请登记。

6、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表怎样填写?

填表要求:

1、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2、表中黑体加粗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3、凡有“O”的项目,只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对号。

4、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责任区民警审核。

三、有关具体填表说明:

1、房屋编码由房产和规划部门编制,无需填写。

2、房屋座落:是指房屋所处的区域和详细地址;同一门牌号码内多间出租房的,要按每套(间)填写室号,城区按“街(路、巷)号栋单元楼室”模式填写,农村地区按“村组号”模式填写。

3、小区/实名组:填写小区或村湾名称。

4、房产证登记座落:指房产证上所登记的房屋地址。

5、建筑物名称:填写独立建筑物的称谓,如XX大厦、XX商业大楼等;无明确称谓的建筑物,以其用途或楼栋地址为名称,如XX单位办公楼、XX学校宿舍、XX商店、XX小区X栋等;农村住宅房屋填私人住宅。

6、建筑物管理业主信息中“物业管理单位名称”项,物业管理单位为公司的,填写公司名称;代表人/业主姓名项,填写建筑物物业管理单位法人;本人居住使用的,填写业主姓名。

7、联系电话:指常住人口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使用数字字符填写。固定电话前须填写区号.

8、房屋户型:成套住宅按“X室X厅” 等格式填写,非成套住宅填写房屋间数,按“1间”,“2间”格式填写。

9、房屋有房产证的,“房产证登记座落”、“房屋权证号”、“发证日期”为必填项。10、“权属信息”中有房屋土地证的,“土地权证号”、“发证日期”为必填项。11、产权人信息:是指房屋所有人的信息,包括单位和个人。

12、现使用人信息:是指房屋正在使用人的信息,且为必填项。是“单位”的,填写单位信息;是“个人”的,填写个人信息,

13、出租面积:是指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

14、出租间数:是指出租人实际出租房屋的间数。

15、月租金:是指出租屋的金额。包括单位出租和个人出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按合同上的金额填写;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按承租人申报的金额填写。

16、管理类别:由社区、责任区民警填写。

17、是否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由社区民警填写。

(6)违章建筑登记表扩展资料:

房屋抵押登记程序:

(一)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以下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登记审核与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的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7、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表怎样填写

1.实有房屋的管理理念,是总结以往人口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的,那就是掌握人口必须抓住生存要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速,生存要素中的“吃、穿、行”变动十分频繁,唯有“住”的要素变动相对较小。但我们过去的管理中,“管房”与“管人”却始终相脱节,管人的不管房,管房的不管人。

2.“两实”管理的关键,就是要落实实有人口的居所管理,通过对全部产权房屋和租赁房屋的集中排查、编码登记,实现全覆盖纳管,通过核准本城或来城人员的实际居住地或落脚点,做到“见人验证”,做实基础信息采集、登记,达到“以房找人、以人找房;查房知人、查人知住”的服务管理效果。

8、路政巡查员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河南省交通路政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表

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

基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一、组织建设
30分

10

1、按陕交建蓝商发[2013]77号文成立领导小组

10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查看相关文件和民主生活会记录;缺一项扣5分。

10

3、加强制度建设,各项规章制度齐全、完善,有规定有落实。人员职责明确,分工清楚。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无制度扣5分,有制度无检查记录扣3分,人员分工不清扣2分。

二、队伍建设70分

10

3、

10 

10

3、加强文明执法建设,努力做到“六不发生”。

创建成省级或高一层次文明单位的得10分;保持住市级文明单位的得8分、县(市、区)级文明单位的得5分;被取消称号或降级的不得分。

10

4、坚持业务培训制度,每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培训一次以上。

查看资料;集中学习每半年10天以上不扣分,未组织培训扣10分,学习时间每半年不足10天扣5分,培训内容、资料学习记录不齐全的每项扣1分,最多扣5分。

10

5、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特别是重要工作、重大事件。

未及时汇报的每次扣2分;上报有误的每次扣5分。

10

6、加强工作宣传,每季度至少有一篇宣传报道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刊登。

查看资料;每缺少一篇扣2.5分。

10

7、车辆、装备完好齐全,出现问题及时报修。便民物品齐全。

查看实物;车辆、装备有损坏现象或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巡逻车上便民物品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

三、作风建设40分

10

1、执法纪律严明,执行上级命令快速准确,执法岗位24小时有人值班。

违规违纪行为每人次扣2分,脱岗每起扣2分。

10

2、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文明执法,业务熟练。

抽检提问5名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和各个环节掌握不熟练每人次扣1分,最多扣5分;着装不整齐、不持证上岗、执法不规范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最多扣5分。

10

3、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设置公示栏,执法公示内容齐全,公布监督电话。

查看实物;无制度扣10分,未公示的扣7分。

10

4、正确、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并有详细记录。举报、投诉,回答咨询有记录,处理有答复。

平时掌握和查看资料;无记录的每次扣2.5分,记录不详细、未处理的每次扣2分。接访或接听电话态度恶劣、无人接听的扣10分。

四、业务建设220分

公路及公路用地

10

1、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无摆摊设点、堆放垃圾和堆积物、打场晒粮、搭建棚屋、挖沟、排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水等违法利用、占用公
路的行为。 

抽查部分路段;(1)在公路(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 洞、隧道)上发现上述违法现象,每处扣3分;(2)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发现上述违法现象,每处扣2.5分。

10 

2、及时查处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案事件(以执法文书或路政赔偿文书为据)

平时掌握和查看资料;发现有未及时查处的案件,每起扣5分。

10 

3、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无被损坏、丢失、擅自移动、涂改。

抽查部分路段;标志标线、界桩、路树、隔离栅等附属设施被损坏、丢失、擅自移动、涂改一处扣3分。

10 

4、无行人进入高速公路。

抽查部分路段;每发现一处马路集贸市场扣5分。

10

5、无未经批准设置的非公路用标志、广告牌、招牌、龙门架等。

抽查部分路段核对相关资料;(1)在公路上出现擅自设置非公路用标牌,每块扣1分;(2)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出现擅自设置非公路用标牌,每块扣1分;(3)擅自设置跨路龙门架每座扣5分。

10

6、无未经批准或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开设平面交叉道口。 

抽查部分路段核对相关资料;(1)发现(查验行政许可文书)未经批准开设平面交叉道口,每处扣2分;(2)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开设平面交叉道口,每处扣1分。

10

7、对路政许可进行跟踪管理,防止损坏路产路权。

平时掌握和检查资料;经行政许可占用、挖掘公路等行为,建设单位修复低于技术标准的或未修复又未给予路政赔偿的每起扣5分;经许可超限运输,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路产损坏的每起扣5分。

10 

8、施工保通有方案,措施可行,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标准设置作业控制区,摆设通告牌、标志牌、反光锥等设备,未发生一小时一上堵车事件。

平时掌握和查看资料;(1)施工保通路段没有保通方案扣2分;(2)措施不得力扣5分;(3)组织不健全、人员不到位扣5分;(4)没有公告牌扣10分;(5)每发生一小时以上堵车事件扣10分;(6)标志牌等设备不规范、齐全,每少一块(个)扣1分;(7)作业控制区不符合规定扣10分。

10

9、建立应急保通机制,突发事件处置正确。

未建立应急保通机制制度的扣 10分;未认真履行责任造成的堵车1小时以上的,一次扣10分。

10 

10、建控区管理监管有力,无违章建筑。

查看行业规定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控区规定相关文件;每发现一处扣3分,公路两侧建筑登记不齐全扣2分,与实际情况有误扣2分。

规范执法

10

1、成立案件评审小组,路政许可、处理、处罚、强制措施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适用法律正确。

查看相关资料;未成立案件评审小组扣5分,程序不合法、文书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的每项/次扣3分。

10 

2、路政案件查处率、结案率达98%以上。

查看相关文书;路政案件查处率、结案率不达标的扣10分。

10

3、票据管理与使用符合规范,发放、收回、上缴有帐表并记录清楚。

不按规定管理使用的,每次扣3分;帐表记录不清楚的,每次扣2分。

10

4、严格遵守路政许可审批制度,按规定的职责范围、程序和时限审批各种许可事项。

未遵守审批时限的扣3分/次;超职责范围审批的扣10分/项;违规审批的扣10分/项。

10

5、路政赔偿、路政处罚、处理、路政许可正确率达到100%,无行政复议撤销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错案追究率为100%。

行政复议案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的扣5分/件;因执法不规范,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属实的扣5分/次;错案未追究或情节严重的扣除10分。

10

6、按规定上路巡查,科学调度路政巡查车辆,及时发现路政案件.巡查次数、里程符合要求。

查看巡查日志和交接班记录;巡查时间不足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10

7、被查获的超限运输车辆必须先引下高速公路后处理。

经查有“以罚(赔)代管”现象发生,每辆扣5分;卸载车辆和卸载货物记录不全的,每辆扣5分。

10

8、现场管理中必须按规定使用检测仪,不得以目测或经验判断来确定是否超限。

被举报经查实、暗访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内业与基础工作

10

1、各项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月度有月小结。

无计划或年终总结,每项扣2.5分;月度没有小结的,有月每项扣1分。

10

2、内业资料齐全,巡查记录,会议记录、学习记录、下发、上行文件齐全,存档规范。

内业资料不齐全,记录不完整、规范,每缺少一项扣2分,不完善、不规范的每处扣1分。 

10 

3、统计报表填写规、不漏项,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统计报表填写不规范、有漏项,数据不准确,上报不及时,每项扣2分。

10

4、路产档案、违章建筑档案、路政案事件案卷归档及时,妥善保管。

(1)路产档案、违章建筑档案不完整,每少一项扣2分;(2)制作不规范,每处扣1分。

五、文化建设40分

10

1、成立路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没有成立的扣10分。

10

2、制订路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没有方案的扣10分。

10

3、健全文化设施。

没有文化设施的扣10分,文化设施少的扣5分。

10

4、开展文化活动。

活动不少于二次,没有开展活动的扣10分,开展活动少一次的扣5分。

六、廉政建设100分

50

1、路政执法人员无“三乱”等违法乱纪行为。

 市级发生一次、县级发生二次公路“三乱”现象,经核实处理的一票否决。

50

2、无索贿、受贿等经济案件。

一般执法人员,被核实的每人次扣25分,领导班子成员索贿、受贿被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一票否决。

9、违章建筑有什么办法办理房产证

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与违章建筑登记表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