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虞城县违章能在商丘南站处理吗
1、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处理。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
2、根据公安部在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请问罚单开了没有拍照。当时把车开走了,交警说给撤销罚单!应该不会有违章吧!请大师指点
就看是否有录入了,如果给撤销,那一般不会去有录入,那就是没问题的。不过最好之后观察下,查下违章
建议下载橙牛汽车管家,违章数多少、罚款多少、扣分多少,一查便知。
如果是未扣分的,可以代办,挺好用的。
不知道哪里可以处理,也有提示附近的违章处理地点,自己可以去办理。
3、办违章,说我超证了办不了。
按新规一辆车只能有三个驾驶证处理违章,超过三个即为超证,办不了。
对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 销 分,或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将列入涉嫌代 替 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并对涉嫌代 替 接受处理的行为进行调查。
这种情况,只能使用已经参加过处理的三个驾驶证之中的一个去把所有违章都处理了。
4、虞城有几个处理违章的地方
虞城有几个处理违章的地方,对简单的就是看驾驶证是哪个交警对核发的就去哪里处理。
1、到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需驾驶证持证人本人到场,并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办理,主要是车辆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在窗口开单后一般需要去银行柜台交罚款。
2、高速公路以外的违章,可以用手机APP软件(我用的是交管12123)注册驾驶人信息后,绑定车辆自行处理(高速违章必须到交警窗口办理)。
5、虞城县交警处理违章下午几点上班
下午一点,不过你得先去拿号,稍晚就拿不到号了,现在交警创收搞得交罚款都得排队拿号
6、在虞城违章能在商丘南站处理吗?
可以在商丘处理。现在交警系统都是全国联网的,所以不存在地域限制,不管在哪里违章都可以去当地处理,不过如果是高速违章,就必须去当地高速交警大队处理。
7、电子眼连拍两下是违章吧
违章抓拍是人为的,公安部门有专一的道路监控系统,定期查违章有专一的部门,所以这个防不了
8、我c1还有5分,有扣5分的违章吗?是不是一般都是三分六分九分十一分啊,没有五分的违章吧
扣分只有1分2分3分6分12分
蓟宇通可以缴纳全国90%地区现场单
9、汽车在直线道时遇到红灯停在非机动车区会违章吧?
只要停下来了一般都不处罚,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肯定是违法行为,只要你压线了,就是违法行为,但是一般交通警察对于这一类的违章是不予处罚的,但是不能整个车身都在停车线以外,还有千万不要再往回倒车,本来不处罚的因为你倒车了也会处罚,明白了吗!
10、修路,机动车不会被拍违章吧?
如果确实因为道路施工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可以借道行驶,不能算是违章。如果被判违章,可以申诉撤销,可以提出申诉,或者是向上一级交通局进行行政复议申请的。
对交通违章的处罚有异议,可于取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到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虞城违章吧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第一百零五条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