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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最新维修标准

发布时间:2020-09-11 08:59:05

1、汽修厂怎么分级

按照国家的标准,对不同类型的修理厂从建筑面积、维修设备数量、人员的配置和要求、维修的内容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汽车修理厂主要分为:一类汽车修理厂、二类汽车修理厂、小修和专项修理厂。一类汽车修理厂可以承担某一类车型的所有维修项目,二类汽车修理厂可以承担某一类车型的维护和小修项目,专项修理和小修指的是轮胎、空调等专项的修理。

常见的4S店中的修理厂一般属于一类和二类修理厂。

根据GB/T.6739.-3—1997的规定按照设备条件,设施条件,人员条件,质量管理条件,流动资金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和流动资金条件等,把汽车维修经营范围划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企业也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 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汽车维护是指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汽车小修是指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3、三类汽车修理企业。
指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或维护)。主要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坐垫及内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补修,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汽缸
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

2、汽车维修企业中,属规模以上企业的标准?

首先要知道是第几类维修企业,根据类别所配的标准和服务的种类是不同的,比如一类就是所在地区里面很知名的大型一站式汽车维修服务企业(洗没装,钣喷美,机电维修,新车销售,二手车置换,过户,保险等)全部包含。

3、国家汽车维修行业标准有法律作用吗

国家汽车维修行业标准通常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如:
GB/T 16739.1-2014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GB/T 16739.2-2014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
上述国家标准“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
虽然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一旦纳入政府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范畴,即具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属性。

4、机动车维修行业收费标准

从8月1日起,机动车维修价格将放开。各维修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但该价格必须在机动车管理局备案,并进行公示,价格上限是物价部门原先规定的标准,消费者们可以在标准之内与维修单位讨价还价。

管理部门同时要求维修单位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明码标价。要求维修单位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以及规格型号以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换下的配件、总成,维修单位必须交消费者自行处理,不能私自予以“解决”。

在新的规定中,管理部门特别提出,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寿一明认为,如果真能做到这点,维修技术的相关参数和资料将不再成为4S店的“垄断工具”,车主维修将更实惠。

5、新版GB/T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定了哪些内容

新版GB/T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和汽车新技术的发展,对汽车维修企业,无论是从维修企业的管理水平、经营理念,还是从维修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检测诊断维修设备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原执行的GB/T 16739.1~16739.3—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已不能满足目前我国维修企业发展现状。
为促进我国汽车维修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保证维修质量,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维修业的发展趋势,根据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在用汽车维修、检测诊断系列标准研究》(项目编号:2001 398 223 85)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协同有关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GB/T 16739.1~.3—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并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新标准GB/T 16739.1~.2—200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于2004年1月6日发布,定于2005年1月1日实施。
GB/T 16739.1~.2—200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分为两部分: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必须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核和管理的依据。
对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本标准给出的定义是: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大小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人员条件、组织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设施条件、设备条件等。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代替了GB/T 16739.1—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和GB/T 16739.2-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两者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关于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范围,修订为: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
(2)关于人员条件,修订为对企业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业务人员、价格核算人员、维修人员的规定;
(3)关于组织管理条件,修订为经营管理条件、质量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等;
(4)关于设施条件,增加了对接待室的规定;
(5)关于设备条件,修订为根据不同车型对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主要检测设备三部分的规定;取消了那些随着汽车技术进步而不再适用的汽车维修设备,增加了针对汽车新装置的故障诊断、检测和维修设备;对于使用率极低但却有一定市场需要的机加工等设备,允许外协;
( 6)取消了对开业条件中的流动资金的规定;
(7)取消了对中外合资(合作)维修企业和特约维修中心(站)条件的规定;
(8)取消了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条件的规定;
(9)取消了对承担救援维修条件的规定。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开业条件”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通用条件,专项维修经营范围、人员、设施、设备条件等五个方面。
这一部分代替GB/T 16739.3—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3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两者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关于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范围,修订为: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应具备的通用条件,以及各专项维修的经营范围、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
(2)关于专项维修的经营范围,重新进行了定义;
(3)关于设备条件,取消了那些随着汽车技术进步而不再适用的汽车维修设备,增加了汽车新技术新装置的汽车故障诊断、检测和维修设备;
(4)取消了对开业条件中的流动资金的规定。

6、2018年汽车维修行业法律法规有哪些

部分法规如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005-7-18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005-7-1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05-7-18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 2005-7-2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005-7-2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JT/T 639-2005汽车车体校正机 2006-5-29JT/T 635-2005轮胎拆装机 2006-3-19汽车维修行业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2006-1-4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柴油发动机 2005-12-29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汽油发动机 2005-12-29大客车车身修理技术条件 2005-9-23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2005-9-11汽车鼓式制动器修理技术条件 2005-7-20汽车维护、检测、诊断工艺规范 2005-7-20大客车车身修理技术条件 2005-7-20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车身大修 2005-7-19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发动机大修 2005-7-19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7、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资质有哪些规定

汽车维修企业分成1、2、3类,1、2类可以从事整车维修,3类专项修理:如专修水箱、专修发动机、专修涂漆等。具体资质规定要看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要求不一样。国标、地标因地实施。
目前我国最新国标:GB/T16739.1-2014和GB/T16739.2-2014,您可以搜一下。

8、2015新环保法对汽车维修行业有何规定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于2015年1月1日修订施行《环境保护法》并没有对汽车维修行业作出专门规定,但有与汽车维修行业有关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三十六条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第四十条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条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9、中国汽车维修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浅谈汽车维修行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摘要:汽车维修行业是道路运输业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道路运输的技术后勤保障。但是汽车维修行业与发达国家的同行业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和研究。本论文在阐述汽车维修行业的特点、历史沿革及国外汽车维修行业的先进管理体制基础上,系统分析了我国汽车维修行业现状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汽车维修,现状,发展对策
一.引言
汽车维修是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汽车维护是为了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主要是对汽车各部分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或更换某些零件。其目的是为了保持车容整洁,随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降低车辆的故障率和小修频率。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从1978年的136万辆到2003年已达到2000万余辆。增加了14.6倍。据汽车工业发展规划预测到2010 年,中国的汽车数量预测可达到7167万辆,其中轿车的数量可达到2070万辆[1]。快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为汽车维修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汽车维修业正迅速崛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在新形势下完善和发展汽车维修市场体系,发挥服务经济的作用,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二.国内外汽车维修行业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分析
1 国外汽车维修业的特点及发展动向分析[1][2]
1.1汽车维修向专业化、协作化方向发展
在国外,相当一部分企业演化成为特约维修企业,维修对象集中于某一或某几家著名公司的产品。1995 年美国汽车市场上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公司的产品,约占市场份额的74%;在日本,丰田、日产和本田三大公司也集中了全国汽车产量的 86%。因此,特约维修企业生意很好。另外,随着汽车技术的不断进步,汽车的系统与结构越来越复杂,以往那种万能型的维修模式也变得越来越不适应,因而企业的经营不断向自己的特长方向发展。
②维修作业向机械化、自动化、电子化方向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国外汽车维修企业正日益摆脱以往传统的手工作坊作业方式,越来越多地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电子化检修仪器设备。在国外,企业普遍配置发动机综合性能检测仪、四轮定位仪、故障解码器、电动或液压举升器等,在专业化的维修企业,如车身维修企业,亦配置车身测量及矫正设备、电子调漆设备、喷/烤漆房等,以保证维修质量,提高作业速度,减轻劳动强度,实现了劳动生产率高、维修质量高、维修费用低、雇用人数低的节约型经营。
1.2注重技术培训,强化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在逐渐摆脱传统生产方式的同时,国外维修企业均加强对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及素质的要求,大力吸纳经过正规训练的专门技术人员和技工,摒弃落后的“师傅带徒弟”方式。一般而言,发达国家均要求技工首先需要进入技术学院(Technical College),经 2 年专业学习及实习后,方可进入汽车维修业独立工作。即便如此,各国也都普遍重视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再培训,使其能应付汽车技术迅猛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因为人员的素质对现代汽车维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人才的竞争。
1.3加强旧件修复工作
汽车旧件修复,尤其是专业化修复,就其所消耗的材料、能源和工时等来说,均大大低于制造新件,而且有利于环保。因此,世界各国均对此极为重视,并大力予以加强。当修复采用专业化方式时,不仅生产批量大,设备利用率高,而且可组织流水生产,并采用先进工艺及手段,从而保证质量,降低修理成本。在美国,约 40%的旧件修复工作集中在几家大型零件修复企业,主要是制造厂家附设的修旧厂内;在德国的西部地区,几乎所有的废旧发动机曲轴都集中在 3 家专业修理厂加以修复。国外一般均规定修复件或总成的使用寿命不低于甚至略高于新件或总成,从而使用户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国内汽车维修业的特点及发展动向分析
我国加入 WTO,非关税壁垒将逐渐消除,汽车维修市场更加开放,国外资本和先进的汽车维修技术、设备及管理经验将对我国汽车维修行业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巨大的作用。
2.1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汽车维修行业前景乐观
近几年汽车市场发展很快.汽车保有量直线上升,尤其是私人汽车所占比例迅速提高。2004 年, 中国私人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 1 365 万辆,其中小轿车已超过 500 万辆。汽车保有量增长特别是私人轿车保有量高速增长对机动车维修产生了深远影响。据有关部门预测,至 2010 年中国私人轿车保有量将到 2 000 万辆,汽车进入家庭步伐加快,维修服务成为社会焦点。同时随着汽车关税的逐年降低,为汽车进口创造了条件。汽车市场的高速增长,必然带动着与之相关的各行业的高速增长。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每年需要支付的汽车维修保养费、车辆抛锚后的救援费、维修配件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粗略算来,每辆车每年平均的固定消费是 1 万元以上。中国的汽车维修市场将伴随着汽车市场快速发展,成为人们公认的朝阳产业,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利润空间。
另外,改革开放 30 年来,我国公路建设投资逐年增加,高速公路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入世”后,如公路项目,很可能会吸引外商投资,再加上西部大开发的重点是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建设占很大的比重。公路建设的发展将对汽车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也会对汽车维修业提供有力的支持。
2.2高科技含量加大,维修实力增强
随着国外各种品牌汽车的涌入和国内汽车更新换代的加快,特别是电子技术在汽车上的广泛应用,诸如各种形式的电控发动机系统、自动变速器、ABS 防抱死系统、EBD 制动力分配系统、ESP 电动助力转向系统、SRS 安全气囊等。新技术的引进势必带来维修项目的增加,而电子产品的附加值较高,维修的工时费用也较高。特别是在应用初期,这都将提高行业的利润水平。
“入世”后,国外资本和汽车维修技术将会对我国汽车维修业提供一定的支持,无论外资是何种进入方式,都将对我国的汽车维修业产生积极的影响。关税的降低、进口限额减少或取消等因素,使引进国外高新技术和购进检测设备成为可能,这将有利于加快现有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引进的步伐,提高整体水平。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汽车维修与检测仪器将普遍应用于汽车维修业,对我国的汽车维修业是一个很大的促进。
2.3行业行为规范,市场格局更趋合理
我国加入 WTO 后,国外资本将可能进入中国汽车维修业并逐步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其先进的维修技术、管理经验和雄厚资本将使汽车维修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也必将提高整个汽车维修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中国汽车维修市场将呈现多元化、国际化局面,合资、合作、连锁经营、外商独资等多种经济方式将替代以往那种以国有、民营、个体经济为主的松散经营模式,市场格局将更趋合理。国外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模式将涌人我国,各种品牌汽车特约维修厂的三位一体或四位一体(4S 体系:即汽车销售、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和用户信息反馈)被广泛采用。“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和“用户是上帝”的服务态度将得以真正体现,维修企业与用户的关系将重新确立。“入世”之后,使得维修企业面对的公车市场逐步缩小,私车市场逐步扩大。国家一系列关于用车等制度的改革将有助于改善我国目前维修市场存在的不正当竞争状况。
2.4机动车保险维修市场规范化
“入世”后,我国的汽车保险市场将受到外国资本的冲击,国外保险公司规范的操作将给我国汽车保险行业及汽车保险理赔带来一场变革。以前靠人际关系、凭“暗箱”操作而来的机动车维修货源将迅速减少。相反,对维修服务做得好的企业,加入 WTO 将是争取更大市场份额的一次良好机遇。
三.我国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1我国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汽车维修市场起步不久,与发达国家的汽车维修企业相比,各方面还很不成熟,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具体体现在:
1.1 汽车配件市场无序经营现象严重
目前的中国汽车配件市场,无序经营现象十分严重。从生产领域来说,整车生产企业认可的配件、配套零部件生产企业剩余产能生产的配件、仿制配件、假冒伪劣配件等一同流入市场;从进口渠道来说,正规渠道进口的经国外汽车生产厂家认可的配件、正规渠道进口的未经国外汽车生产厂家认可的配件、非正规渠道进口的经国外汽车生产厂家认可的配件、非正规渠道进口的未经国外汽车生产厂家认可的配件等均打着“原厂正宗”的旗号涌进国内的汽车配件市场;从经营业户来说,有人合法经营,但也有部分经营业户使尽手段、胡搅蛮缠、坑蒙拐骗,令车主防不胜防。
1.2维修管理技术相对落后
维修管理是一项涉及范围广、人员多又相互联系的系统性工作,如企业运行情况的记录,维修间隔的控制,项目的实施,这其中包含了人、作业程序、检查落实、经济性分析控制等问题,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必将影响到最终实施结果。
1.3汽车维修从业人员的现状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汽车后市场服务体系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汽车维修全行业整体表现为劳动生产率低、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低、事故率高、维修成本高。最近一次全国性调研是交通部在 2003 年组织的,调研结果表明.汽车维修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状况不容乐观,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技术素质不高,已成为制约汽车维修业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目前,很多国内汽车维修企业的人力资源已无法满足现代汽车维修的需要,从业人员整体学历偏低、高等级技能人才比例偏低、接受专业训练的人才比例低、工资待遇低,留不住人才等等。因此,“人才难得,人才难留”这是许多汽车维修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
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对策
2.1 建立完善的汽车维修市场
相关部门要加强横向联合,形成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的合力,由于汽车维修行业的管理涉及诸如:交通、工商、税务、城管等多个部门,常常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和配合,而使各部门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大大削弱。因此,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横向部门的配合,营造齐抓共管的声势。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是行业的主管部门,管理的内容包括质量纠纷、明码标价经营行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各个方面,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必然与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劳动和保障等部门频繁接触,与这些横向部门加强交流和合作就十分重要。特别是在大规模的市场整治活动中,适当地借助一下公安、城管、工商、这些部门的力量或者可以借助市综合执法局的力量,将市区邻街两侧的三类专修店纳入到综合执法局日常额执法内容中。这些将对于打击违章经营、维护市场秩序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2 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规范经营行为
为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的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应把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列为日常检查监督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者要及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和经济制裁。同时,要与当地物价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和价格备案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汽车维修价格,引导企业和理收费。在管理手段上应采取制定统一结算凭证的办法,以便各管理部门和广大用户对各汽车维修业户实施监督。
2.3 注重各类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
2004 年 6 月 21 日在北京建立了由教育部、交通部确立的国家紧缺人才工程“职业院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这表明我国已经开始注重对汽车维修人才的培养。我们可以看到,要使汽车维修行业顺利发展,解决人才奇缺这个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主要是要加强培训人才学校的建立和完善。其次是对人才素质的培养,这样才能为汽车维修行业注入新的活力,让我们的汽车维修工作从体力时代转向脑力时代,这样才能逐步提高汽车维修技术的水平,更好地推动汽车维修行业向健康的方向发展[3]。
2.4 维修经营模式连锁化
连锁经营模式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组织,以一定的形式组织一个联合体,通过企业形象的标准化、经营活动的专业化、管理方式的规范化以及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使复杂的商业活动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实现相对的简单化,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把连锁经营的经营模式嫁接和移植到汽车维修行业,是开始于欧美经济发达国家,大约有四、五十年的历史,并伴随着汽车制造业的繁荣而发展,但快速发展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从整体上来看,发达国家从事汽车维修企业连锁经营在技术、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经历了不断完善的过程。在汽车维修、保养业中,连锁经营已构成主要的业态形式,成为汽车售后服务的主导力量,大多数做汽车连锁经营的公司都获得了成功,从而证明了连锁经营的优势和魅力所在。
目前,我国汽车维修连锁经营采用的是“四体一体”模式,“四位一体”是指将汽车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 part)、售后维修服务(service)和信息反馈(survey)四项功能集于一体的汽车销售维修服务模式,即“4S”店[4]。作为一种新兴的汽车整体服务方式,“4S”店从 1999 年开始逐步由欧洲传入国内,由于其拥有豪华舒适的购车环境,能够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及维修服务,在引进国内短短几年时间内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四.结束语
汽车工业的发展已走向机械、电气、电子、智能控制相结合的道路,汽车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要求维修现代汽车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知识,能适应维修设备的更新换代,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维修组织能力。就汽车维修行业而言,现代汽车维修行业要跟上现代汽车技术的迅速发展,就必需从人才、设备和管理等方面来满足高科技汽车维修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王志江.政府对汽车维修行业规范化管理的研究. 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5.
2. 陈煦.迈向新世纪—车辆维修业发展研究(一).汽车与配件, 2000
3. 田光辉.汽车维修企业人才现状与人才培养.北京汽车, 2005
4. 沙振权.中国连锁经营理论与实践.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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