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对汽车四S店强制性保养有什么新规定
此次交通运输部对200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十项修改意见,其中,强制指定4S店维修、维修只能换原厂配件等要求被视为违规。
据了解,修改意见中,比较受关注的有三项。第一,车主可以自由选择修车地点。规定显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车主到指定维修点保养或修车;第二,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第三,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
2、汽车的大修、中修和小修的标准是什么?
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和汽车小修,汽车大修是指用修理或更换汽车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汽车的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汽车寿命的恢复性修理。而汽车小修是指: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3、行车维修保养的内容和标准国家有什么规定
关于《汽车维修保养的国家标准》,你可以查阅“百度网页”里的相关文档。
4、汽车维修业国家标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百度里面有呢
5、汽车维修标准有哪些类
第六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必须经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汽车维修检验员证,方可上岗。
第七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与企业维修类别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生产中必须遵守以下法规和标准: (一)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各项汽车修理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 (三)交通部第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四)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
6、依据国家标准,我国汽车维护分什么三个等级
分三级 三个等级保养,具体有:
车辆一级保养检查项目
一、 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二、 检查汽车冷却液液面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三、 检查制动器及离合器液面位置。
四、 检查转向助力油罐的油面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系统各油管接口是否有渗油现象。
五、 检查电瓶液面及玻璃清洗剂罐的液面。
六、 检查发电机、空调、水泵及助力泵皮带的松紧与老化情况
七、 检查汽车前后车灯是否齐全(包括:大灯、视宽灯、转向灯、刹车灯、倒车灯及雾灯)。
八、 检查汽车轮胎气压及磨损情况,按规定力矩紧固轮胎螺丝、轮胎气压补充到该车型规定值之内,根据磨损情况进行轮胎换位。
九、 检查汽车尾气排放是否达标。
车辆二级保养检查项目
1.发动机通过三清三滤作业后,应易启动、运转平稳、排气正常(指尾气达标)、水温、机油压力符合要求、转速平稳、无异响、各皮带张紧适度,无四漏(水、油、电、气)现象。
2.方向自由行程和前束符合要求,转向轻便、灵活、可靠,行驶时前轮无左右摆头和跑偏。
3.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要求,操作方便、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响,液压系统无漏油。
4.变速箱、驱动桥、万向节(或半轴)传动装置等润滑良好,连接可靠,无异响和过热,不跳挡、换挡灵活、不漏油。
5.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制动器间歇符合要求,行车、驻车制动良好,制动时无跑偏现象和制动时拖滞现象,惯性比例阀工作正常,不漏油。
6.轮胎压力正常(不同的车型规定的高低压标准不同)。
7.悬臂、减震固定可靠,功能正常,轮毂轴承温度在行驶后不高热。
8.发电机、起动机、灯光、仪表、信号灯、按钮、开关附属设备齐全、完整,能工作正常。
9.全车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10.全车冲洗清洁。
车辆三级保养检查项目
三级保养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为中心。
发动机保养作业:
(1) 解体发动机、清洗、检查各机件:气缸体、气缸盖应清洁,无积炭、油污、水垢;油道清洁畅通。
(2) 气缸盖每50MM长的平面不平度,应不超过0.05MM.
(3) 气门座不得低于缸盖平面0.5MM(以最高点为准).
(4) 气缸体缸径锥度、失圆度不得逾限。
(5) 研磨气门:接触面应光洁,密封良好,应不漏气。
(6) 视需要更换活塞环。
(7) 检查曲轴主轴承及连杆轴承间隙,间隙过大,可进行调整;
(8) 如果轴瓦损坏或轴颈磨损,应更换并重新研磨轴承及光磨轴颈。
(9) 清除积炭;可用刮刀、铲刀(或用竹制)、金属刷进行清除,也可用积炭清除剂清除。
(10) 更换缸盖衬垫。
(11) 测量气缸压力:检查发动机转速。
7、汽车修理一类、二类、三类、是何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标准为: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3、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是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装修涂饰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维护、工艺加工、技术服务、改装等作业。
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明白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7)汽车维修保养的国家标准扩展资料:
选择汽车修理的注意事项
1、就近选择。
2、人员资质检查。送修车辆时,留意服务人员是不是先检测后维修,对车辆的故障诊断是否说得清楚,报价是否明码标价。这是基本服务标准,也可以以此初步判断维修厂的服务规范性,是否能真正地对车辆负责,对客户负责。
3、 配件使用。要保证使用有质量保证的主流品牌配件。
4、是否有主流品牌的授权。如轮胎店是否有米其林、普利司通等品牌授权,也是维修企业评审的标准之一,有主流品牌在一线指导,能保障服务的质量。
8、汽车维修保养的质保期是怎样规定的
汽车在质保期内,只要车主是在规定的条件下正常用车时所发生的故障或零部件损坏,厂家都会无偿为车主提供维修或更换相应备件等服务。其实,汽车质保是有很多条件的。许多汽车广告打出的保修期限属于最长保修期限,其中有可能不同的零部件的保修期是不一样的,消费者尤其要弄清楚易耗件的保修期限以及保修条件。很多厂家在行车手册中规定,如果不是质量问题,易损件和消耗件不在保修范围内 一般情况下,发动机和变速箱的保修期基本都与质保期相同,而像蓄电池、空气滤芯、空调滤芯、正时皮带等易耗件的保修期就会很短。此外,一般在汽车《保养手册》中还确规定,像雨刮器片、刹车片、离合片、轮胎、大灯、玻璃等易损件都不在保修范围内。所以,笔者提醒广大车主,在购得新车以后一定要仔细阅读随车的《保修手册》。
9、汽车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是多少呢?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9)汽车维修保养的国家标准扩展资料
汽车三包政策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1、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2、退车: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3、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10、汽车维修标准有哪些
第六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必须经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汽车维修检验员证,方可上岗。 第七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与企业维修类别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生产中必须遵守以下法规和标准: (一)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各项汽车修理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 (三)交通部第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四)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