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汽车维修 > 汽车同一故障维修三次退一赔三

汽车同一故障维修三次退一赔三

发布时间:2020-09-28 07:18:03

1、事故车4s店维修没换原厂配件可以退一赔三吗

首先 法律没有规定店里必须更换正品配件。 建议 取证 录音。有了证据才能有硬起来的权利。其实这样的问题,你打客服也见不得有多好。 假设你的配件确实换到不是正厂的。 个人建议。 车展拉横幅。搞死他。

2、新消法退一赔三怎么认定,多件商品只是其中个别有问题的话是全部退一赔三,还是其中个别有问题的退一赔三

能证明不存在欺诈,把多的三卷退货就可以
恶意欺骗要求多购买的,买家是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不存在退一赔十情况
可以要求把多的三卷纸退货然后赔偿三倍
可以 通过工商部门或者12315调解,双方签个调解协议解决,免得再有纠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3、购买汽车受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吗

本周上海的王先生咨询我们:他购买了一辆价值50万元的家用轿车,购买12天后发现该车有维修记录,为返修车辆,而商家出售时承诺该辆车为新车。王先生就此事件,提出如下咨询:

一、可以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王先生买车的遭遇,其中商家的行为属于欺诈,因此王先生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其购买车辆的价款50万元,并可要求商家赔偿其购买车辆价款的三倍,即150万元。

二、王先生应该如何举证?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由于王先生在六个月内发现问题,适用上述规定,应实行 “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王先生主张车辆有问题时,如果商家否认,商家自己要举证证明自己的产品不存在问题。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向商家要求十倍赔偿?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举例说明:如果你花100元购买食品,食用后出现食物中毒,治疗花了1000元,则你可以要求赔偿的金额是:产生的损失1000元加上三倍的损失,即可以索赔4000元;如果食用后没有导致健康问题,但是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以索赔的金额是:购买的价款100加上价款的十倍,即可以索赔1100元。因此,所谓的十倍赔偿,只是适用于食品消费。

四、如果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存在欺诈,能否适用新消法“退一赔三”的规定?

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多数法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判决不直接适用《消法》。而适用《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的第8条、第9条,其中规定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五种情形: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是在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五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上述五种情形,买受人除了可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商品房买卖解释》规定的赔偿责任是“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这就意味着可能不足一倍。此类案件的判例中,已付购房款比较低的,判一倍的赔偿责任比较多,反之,已付购房款高的,就很少有判一倍的赔偿责任,类此案件中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结语】最后,我们建议在日常购物的过程中,要注意保存付款凭证、购物清单、发票、商品价签以及商品吊牌等凭证,以便产生争议时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不方便长时间保存,至少要养成将上述资料保存一段时间的习惯,“让子弹飞一会儿”,不要购物后,随手就将相关凭证丢进了垃圾桶,否则一旦产生争议,将不利于自己维权。

4、退一赔三.退的一归谁

新消法退一赔三是退还货款并且赔偿三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回规定必须退货答退款或者不用退货,需要消费者跟商家自行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下规定:1、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3、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我在优信二手车买到事故车可否要求退一赔三

这些大的平台没那么良心的,只要还是二手经销商在操作,如果确认是事故车直接打315投诉,把事情搞大,兴许他们不仅退一赔三,而且还能多给你封口费!

6、新消法退一赔三

对于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新《消法》将现行《消法》规定的“退一赔一”修改为“退一赔三”,并增加了“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的规定,旨在有效调动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强化经营者的义务。
新《消法》对违法经营者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相比于现行《消法》中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大大增加了经营者的受处罚金额,进一步加大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7、在4S店购买的新车 发现有维修记录 是否构成退一赔三

车主震惊:刚买的新车居然被换过车门
增城的葛先生今年6月在新塘某4S店花了12万多元买了辆长城H6 SUV,高高兴兴开了两个月后去进行保养,结果师傅却告诉他,左侧车门被撬开维修过,里面的胶条乱七八糟。
为了搞清楚状况,葛先生奔波广州和深圳两地,找第三方权威汽车检测机构进行了专业检测,证实车辆不仅左前门被换过,而且更换的还是非原厂车门,车头和其他部位都有二次喷漆痕迹。检测证明,这明显是一辆在出售给他之前就已经发生过事故的车辆!葛先生拿着这份检测报告找4S店索赔,4S店却用各种理由推脱且不同意退车。不得已,梁先生将4S店告上了法院。截至截稿时,此案正在受理当中。
无独有偶,近日,北京的崔女士也将当地某4S店告上了法庭,事由同样是因为她在2014年5月所购买的一辆近百万元的“新车”,在今年保养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一辆自2012年起就有多次维修记录的事故车。根据相关条例,崔女士起诉要求4S店退还购车款、车辆购置税并三倍赔偿经济损失。
新消法:车主诉讼成功 可获三倍赔偿
广州增城的葛先生和北京崔女士的遭遇,让消费者看了心有戚戚:汽车4S店实在有点欺人太甚,万一自己不小心也遇到类似的状况,该如何维权呢?广东信晖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表示:首先,北京崔女士要求的“退车并三倍赔偿”的要求并不过分。4S店卖车时对原有车况“瞒天过海”,没有告知消费者实情,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根据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也就是说,花费12万多元买了哈弗H6“新车”的葛先生到法院诉讼时,可同时提出“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一旦经法院判定为事故车或二手车,可最终获得的赔偿加本金近50万元,崔女士则可获得三百多万元赔偿。业内专家表示,新消法设定如此高额的赔偿,主要是为了遏制销售方在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实际维权:
4S店推诿责任 消费者处于弱势
新消法“退一赔三”的规定虽然很有震慑力,但记者暗访发现,汽车4S店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忽悠行为,除了捆绑上牌、精品销售等霸王条款外,将事故问题车、旧车当新车卖时有发生,这些都是汽车经销商存在侥幸心理,忽悠不懂车的消费者。广东中车检负责人王旭东告诉记者:车主发现新车有问题,往往是买回去使用了数个月,甚至一两年才发现。此时要让4S店承认自身错误,非常困难。汽车等大件商品,技术含量高,专业性较强,对于消费者来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一旦发生纠纷,经营者依靠专业知识丰富,能找出种种理由推脱责任,最常见的是将责任推卸到消费者使用不当,此时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
记者从市消委会等部门曾协调的汽车案例发现,遇到类似情况,汽车4S店不仅极少会主动承认,而且还会反过来强硬地要求车主提供证据,消费者需要与车商进行多次“扯皮”。最终让4S店同意退车和巨额赔偿,车主往往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律师支招:车主如何举证?
4S店“店大欺客”很恼人,如果车主一不小心中招了,该如何举证?周律师告诉记者,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4S店工作人员是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车主自行举证的。”不过在实际维权过程中,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如果想打赢官司,还是需要自己准备充足的相关证据。
周律师建议:发现问题,车主第一时间应收集车辆历史维修证据。可通过《机动车合格证》等资料,从保险公司或者同品牌其他4S店查询历史出险和维修记录,这是最关键的资料。此时消费者可以请消委会和工商部门介入,进行初步协调。若4S店依然耍赖,通过消委会、工商局等多种方式协调均告失败,车主就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举证过程中,如果车主无法获得历史维修记录,可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具一份中立专业的检测报告,这将是比较有利的证据,同时提供图片、录音、购车发票等证据。
“在这类案例中,只要在法院上出具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案件基本就可以解决。”广东中车检负责人王旭东表示,此前他们遇到一个本地“事故车当新车”销售的案例,车主和销售方协商拖了九个月都没结果,随后车主在消委会等部门的建议下,做了第三方检测并出具了报告,销售方三天内就进行了赔偿。
专家指点:鉴别“翻新车”有窍门
在提车时,如何鉴别买的是新车,而不是存在质量隐患的车?本地资深维修师侯师傅告诉记者,翻新过的事故车的漆面不可避免都会被钣喷,因此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可判断是否事故维修车:观察车身上的人像倒影,如果倒影线条流畅连贯,则此处漆面被修复过几率低;如果发现某部分线条突然有较大的弧线弯曲,那么该处漆面肯定被重新修复或钣喷处理过。
除此之外,业内师傅还提醒消费者在提车时应将以下五个步骤做好:
1.查看车辆的“身份”文件:如果是进口车,提车前要看清楚汽车的合格证、出厂日期、车架号等。
2.查验车辆外观和内饰:如车门缝隙等是否均匀,是否有油漆喷洒斑点,焊接点是否涂有软胶等。
3.试用车内所有配置:譬如车窗天窗、车载导航音响、车灯等。如多次开关车窗或天窗,发现不灵便,那可能有问题。
4.查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要求4S店查询该车历史维修和保养记录,购买保险时,也可以从保险公司了解是否有历史出险记录。
5.购置税发票车价切莫写少:有4S店会告诉车主,购车发票金额最好写低点,购置税、保险也可以少交。4S店这么做是为了少交税,但也会影响消费者日后的索赔。
他山之石:
买到路虎翻新车 法院判赔300万
黄先生2015年3月在温州某汽车经销商处买了一辆路虎揽胜2995CC越野车,共花100多万元。2016年6月份,黄先生在4S店保养时发现该车竟在自己购买前就被维修过。与销售方协商无果后,黄先生将其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处原、被告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撤销,黄先生退还涉案越野车,汽车销售公司退还黄先生扣除车辆折旧费之后的购车款。同时,汽车销售公司需赔偿黄先生三倍购车款共计300余万元。
这是自“新消法”规定“退一赔三”后,全国最大金额的汽车维权案。


与汽车同一故障维修三次退一赔三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