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体上冲压件有多少,大概一个值。轿车 客车 重卡 三类。
轿车差不多300个左右,重卡主要集中在驾驶室,稍微少,大概200左右,大客车采用钢板拉张后蒙皮发,实际冲压件相对较少。
2、三类汽车修理的车身维修包含涂漆吗?
三类不包含喷漆
3、汽车底盘一二三类是什么分的
一类底盘:包括全部系统的整车;
二类底盘:已装配上发动机、变速器、传动系和驾驶室但没有货箱的汽车底盘;
三类底盘:不装车身而安装有发动机及传动装置、前后桥、转向器、悬架装置、车轮及轮胎、制动系统等总成,不能行驶。
(3)三类汽车车身维修经营扩展资料
底盘的组成:底盘由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和制动系四部分组成。
1、传动系
主要是由离合器、变速器、万向节、传动轴和驱动桥等组成。
2、行驶系
由车架、车桥、悬架和车轮钢板;弹簧与减震器等部分组成。
3、转向系
由方向盘、转向器、转向节、转向节臂、横拉杆、直拉杆等组成。
4、制动系
手制动器;液压制动装置由制动踏板、制动总泵、分泵、鼓式(车轮)制动器和油管等机件组成;气压制动装置由制动踏板、空气压缩机、气压表、制动阀、制动气室、鼓式(车轮)制动 器和气管等机件组成。
4、汽车机修包括哪些项目?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 修和总成修理,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三类专项维修业户:专门从事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专项修理或维护。
1)取消了以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为经营业务的原二类企业的定义,一类、二类企业均定义为整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及竣工检验设备条件不同区别为一类和二类整车维修企业;
2)确立了"车型(小型车、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定义,并将其与整车维修企业经营范围的承修车型相联系;
3)增加发动机、自动变速箱等较大汽车总成为专项维修项目,调整原专项维修项目的电器、仪表修理为电气系统维修等,使具备规定条件的三类专项维修业户可从事汽车某总成、某系统的维护与修理。
新分类既符合汽车维修行业的现状,与原标准的技术内容有较好的衔接,有利于新标准出台后的顺利实施;又适应行业管理部门对汽车维修行业调整与改革的发展要求。现在的标准中一类、二类企业的经营业务范围一致,三类业户的作业具有一定的深度,解决了目前汽车维修市场大量存在的超范围经营问题
车身外部
1、检查、清洁驾驶室内外各镜面及风档、风窗玻璃;
2、检查整车外观、油漆和腐蚀情况,如及时清除汽车表面的鸟粪、灰尘等污物。这些污物时间长了会损害漆面;
3、检查调整轮胎状况和车轮固定螺栓紧固情况,轮胎在地上跑时经常会嵌入一些小石子等东西,这些异物很容易在车轮高速行驶时引发危险,因此要定期清理;
4、检查、调整雨刮器刮水片状况;
5、检查全车各部液体泄漏情况;
6、检查、润滑车门和发动机罩;
7、检查、调整蓄电池液面高度或检查蓄电池比重计显示情况。车身内部
1、检查、调整灯光、信号状态;
2、检查、调整喇叭的工作状态;
3、检查雨刮器、挡风玻璃清洗器状态;
4、检查挡风玻璃除霜器工作情况;
5、检查、调整后视镜、遮阳板;
6、检查方向盘自由行程以及方向盘回转平顺情况;
7、检查油门踏板操作情况;
8、检查离合器、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以及踩下、抬起的平顺情况;
9、检查制动器的制动性能;
10、检查驻车制动器的制动性能;
5、汽车维修厂是怎么分类的
根据GB/T.6739.-3—1997的规定按照设备条件,设施条件,人员条件,质量管理条件,流动资金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和流动资金条件等,把汽车维修经营范围划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企业也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 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汽车维护是指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汽车小修是指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3、三类汽车修理企业。
指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或维护)。主要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坐垫及内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补修,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汽缸
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
6、什么是汽车1,2,3类维修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1997版)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也可以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以及汽车专项修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三类专项维修业户:专门从事的项目有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专项修理或维护。
修订后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2004版)保留了原标准的三种分类模式,但三种类型企业的内涵相对原定义有所改变。
1)取消了以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为经营业务的原二类企业的定义,一类、二类企业均定义为整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及竣工检验设备条件不同区别为一类和二类整车维修企业;
2)确立了"车型(小型车、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定义,并将其与整车维修企业经营范围的承修车型相联系;
3)增加发动机、自动变速箱等较大汽车总成为专项维修项目,调整原专项维修项目的电器、仪表修理为电气系统维修等,使具备规定条件的三类专项维修业户可从事汽车某总成、某系统的维护与修理。
新分类既符合汽车维修行业的现状,与原标准的技术内容有较好的衔接,有利于新标准出台后的顺利实施;又适应行业管理部门对汽车维修行业调整与改革的发展要求。现在的标准中一类、二类企业的经营业务范围一致,三类业户的作业具有一定的深度,解决了目前汽车维修市场大量存在的超范围经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