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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厂维修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0-10-17 15:27:06

1、汽车修理厂服务公约

汽车修理厂为提高汽车维修企业的维修服务水平和维修质量,切实为广大客户提供方便及时、优质可靠、价格合理的汽车维修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本着“守法经营,诚信为本;尊重客户,优质服务;保证质量,公平竞争;文明生产,开拓创新”的原则,围绕着消费者的权利及经营的义务,从服务质量、合同订立、职业道德等各方面,体现的经营准则,向社会各界用户承诺服务公约:遵守《中华人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针对机动车维修经营,强调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诚信自律,促进汽车维修服务业的发展。

优质服务:牢固树立“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热情接待每一个客户,努力满足客户的要求,主动征求意见,答复客户咨询,排除客户疑虑,维护客户的正当权益。

保证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认真按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作业,做好检验记录,按规定签发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诚信经营:坚持“诚信为本”的经营原则,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协议和合同,不擅自更改或减少维修项目和作业范围,不欺骗和坑害客户。

杜绝假冒: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到正规配件经销单位采购配件。

收费合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汽车维修规定,合理收取维修费用,依法开具发票。

规范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端正经营行为,按规定公示汽车维修服务公约、收费标准、监督电话。

文明生产: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洁,环境优美,布局合理。

接受监督: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信守“自愿、平等、公平、实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依法开展各项经营服务活动。

提供真实准确的符合标准的维修服务项目,准确维护客户的权益。

2、汽车修理厂转让协议书

汽修厂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房 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汽修厂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汽修厂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年 月 日止,年租 的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
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汽修厂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 向丙方履行原有汽修厂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 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汽修厂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汽修厂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 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汽修厂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 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过户完后于 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 ),上述
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 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予 日之内(即: 年 月 日)交付该汽修厂的使用权。
如甲方逾期交付汽修厂使用权, 甲方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 金,逾期 1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甲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 10%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 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 注:如前承租人即甲方转让汽修厂时有隐情,(比如事先知道这地方要拆迁 或是有其它会给甲方经营造成影响的问题,但在转让时未能如实告知乙方),乙方 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转让费。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3、汽车修理厂简介怎么写?

一般写公司简介从公司成立,公司员工以及公司主营项目等入手写。

4、谁有汽车修理厂员工劳动合同范本没?

给你发一个范本,仅供参考!
合同范本
(一)本公司用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凡被公司录用,到公司工作的人员均须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
(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件形式如下:
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双方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岗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到 部(室)从事工作,担任 职务。
第二条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二)试用期:甲、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别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即转为甲方正式合同制员工;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试用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均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假期
(一)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为28天。除中午吃饭时间一小时半外,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具体上班时间根据季节另行通知。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适当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即安排加班加点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_小时,每月不超过_小时。乙方无特殊情况,须服从甲方加班安排。
(三)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但应服从公司的统一休假、值班、加班安排。
(四)甲方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乙方完成加班后,甲方应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和公司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乙方无特殊情况,应服从甲方安排。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日常工作起止时间(上班时间)。
第四条 工资待遇
(一)乙方工资按照甲方工资制度实行。乙方担任哪一类哪一级的职位工作,即享受该级的工资及津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按下列标准发加班工资;
1、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点的,管理人员不拿浮动工资的员工,按本人当月正常的日、时平均工资数的200%计发工资;拿浮动工资的员工按本人当月正常的日、时平均工资数的150%计发工资。
2、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安排相应时间休息的,不发加班工资;不安排休息的,管理人员、不拿浮动工资的员工按上条标准的150%计发工资,拿浮动工资的按上条标准的120%计发工资。
3、工作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按本人当月正常时平均工资数的120%计发工资。
(三)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社会义务,或因公负伤,发给最低生活费。
(四)女工产假期内,保留职务,计算连续工龄。
(五)在非因公病假中,三天以内,工资、津贴发90%,三天以上,取消当月浮动工资,工资、津贴发70%。一个月以上,取消当月浮动工资及当月所有津贴。三个月以上、半年之内,保留职务。半年以上者,给予辞退。
(七)因甲方过失造成停工待工的,甲方应发乙方基本工资和应发津贴。因乙方过失造成停工的,甲方不发上述工资、津贴,并对停工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给予适当赔偿。
第五条 劳动(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安全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乙方对甲方违章违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
第六条 培训
(一)凡新上岗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合方能正式上岗。
(二)公司员工均需接受公司统一安排的专门的业务、技术培训,以确保员工工作能力的适应性。
(三)员工参加专门培训的培训费,由公司统一支付。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员工培训合同书所要求服务年限。凡未到服务年限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偿还公司支付的培训费,并按培训合同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七条 福利与保险
(一)甲方参照国家保险规定并依本公司规定,为乙方缴纳人身保险费用。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集体宿舍和工作餐。
(三)乙方因公致伤、残、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三)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公物财产。
(四)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一)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变更合同。变更后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法或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一般在半年以内);
2、已婚员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3、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甲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4、甲方以欺诈手段,使乙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5、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员工自愿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
3、乙方死亡。
(八)合同即将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书。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当年1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违约补偿金;
3、乙方违反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由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

合同签订时间: __ 年 _月_ 日

5、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带工作帽;
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光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始一切机动车辆;
七、严禁开努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成都市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装卸汽车发电机和起动机时,应将汽车电源总开关断开,切断电源后进行,未装电源总开关的,卸下的电线接头应包扎好;
二、需要起动机检查电路时,应注意车底有无他人在工作,预先打招呼、拉手刹、放空档,然后发动,不熟练人员及学员不得随便发动;
三、汽车内线路接头必须接牢并用胶布包扎好。穿孔而过的线路要加胶护套;
四、装换蓄电池时,应有用蓄电池攀带;
五、蓄电池架发现损坏时,应立即移工修理,不得凑合使用;
六、装蓄电池时,应在底部垫以橡皮胶料,蓄电池之间以及周围也应用木板塞紧;
七、电池头、导线夹应装可靠,不准用铁丝代用;
八、配制电液时,应将硫酸轻轻加入蒸溜不内,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达到散热迅速的目的。严禁将水注入硫酸内,人员应穿戴胶水鞋和橡胶手套,戴防护眼镜;
九、蓄电池维修、装配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防止人员铅中毒及发生火警。充电池工作间空气要流通,室内及存放蓄电池地方4米内严禁烟火。
十、切实执行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初充电后至少应以相当于蓄电池容量的1/10的放电率放电一次,直至单电电压降至1.7V为止。再以初电的充电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时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电时应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
十二、蓄电池应用放电叉测量,不可用手钳或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十三、工作时,如不慎有电液落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5%苏打水擦洗,再用清水冲洗。
十四、清洗发电机、起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应使用不带添加剂的工业汽油,并注意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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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汽车修理厂给员工订的劳动合同样本

劳动合同书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_年__月__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
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7、汽车修理合同范本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维修车辆
1.车牌号 2.发动机号 3.颜 色 4.车型 5.vin代码/车 架 号 6.行公里数
第二条 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 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 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 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 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 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 □ 转账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以上内容为范文,请参考酌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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