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开汽车维修厂的, 在想做一个汽车天然气改装,请问需要申请哪些手续。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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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想要学习lng天燃气和电喷柴油车的维修知识去哪里培训好
我有潍柴天然气设备和维修资料便宜处理了
3、车用天然气减压阀渗漏可以维修吗
车用天然气减压阀渗漏是能够进行维修的,不过需要前往汽车的维修店即可维修。是不能够自行进行维修的。
CNG减压器坏了会出现怠速不稳、转气困难、燃料消耗增加、动力性能变差、行进中熄火等症状。CNG减压器安装在靠近发动机进气管和振动较小的位置,但不能直接安装在发动机上,其安装位置也不能高于发动机散热器顶部,否则会导致加热水不能流经减压器,导致减压器结冰冻裂。
CNG减压器用于油气混合动力汽车,一种利用介质自身能量来调节与控制管路压力的阀门。其工作原理是通过压力膜片克服弹簧阻力,带动杠杆,调整节流孔的流通面积,从而控制减压后的天然气压力。主要作用是起减压和稳压的作用。
(3)天然气汽车维修资料扩展资料:
车用天然气减压阀的使用介绍如下:
CNG减压器总成设有怠速阀,为发动机怠速供气;在压缩机减压过程中,需要膨胀做功吸热,因此减压阀还设有利用发动机循环水的加热装置。为了提高车辆的运行性能,驾驶室设置了油气燃料转换开关。
用于控制油气电磁阀和点火时间转换器。点火时间转换器通过电路系统自动转换两种燃料的不同点火提前角。天然气由四个压缩罐储存,最多能够携带19kg燃料。同时奥迪A5Sportbackg-tron还是双能源车,有一个25L的汽油油箱。
4、汽车油改气知识:天然气汽车如何保养?
(1)半年全面检修减压阀及供气系统一次,损坏件应及时更换。(2)凡高压系统发生故障,驾驶员不得自行拆卸、改动、修理、调整减压器等。(3)每次出车前,应检查汽车改装天然气各零件的紧固情况,及时处理松动的固紧件,检查气质、管线及各连接处是否有泄漏,如有泄漏应及时处理。(4)按国家劳动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汽车改装天然气后,天然气钢瓶两年进行一次检测,不合格者应及时更换,检验后填写检测卡。(5)每月检查一次汽车的高压管线滤芯、电磁阀芯、调整各级减压阀压力。(6)因维护保养发动机须拆卸天然气管线时,应用干净棉布堵住各接头,以免异物进入,损坏减压器阀口。(7)汽车改装天然气之后的维护保养时,应检查充气阀、减压器、管线卡箍紧固情况。发现松动,卡箍掉缺、无效应及时处理。(8)车辆维护保养时,应用扭力扳手测量,检查钢瓶安装紧固情况是否符合要求。(9)随时清除钢瓶表面上的污泥,以免影响钢瓶阀门、安全防爆阀的技术性能。(10)只有在放出系统中的气体并关闭气瓶所有阀门之后,才能对燃气装置进行维修。(11)经常保持汽车改装天然气的系统及空滤器芯子的清洁、完整。(12)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保管压缩天然气汽车的有关技术资料。
5、办汽车天然气改装厂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监督管理,规范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许可工作,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压力容器,是指《条例》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但不适用于以下压力容器:
(一)移动式压力容器(限安装);
(二)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
(三)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四)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
(五)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不包括消毒、冷却等工艺过程中需要短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
(六)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包括压缩机、发电机、泵、柴油机的气缸或承压壳体等,但不含造纸、纺织机械的烘缸、压缩机的辅助压力容器);
(七)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等。
需在现场完成最后环焊缝焊接工作的压力容器和整体需在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不属于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范围。
医用氧舱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按照《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装,压力容器整体就位、整体移位安装的活动;
(二)改造,对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进行更换、增减和其他变更(注),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三)维修,对压力容器和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修理,不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注:其他变更,是指压力容器设计条件、使用条件变更导致主要受压元件、安全附件的几何尺寸(形状)、材料发生改变。
第四条 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分为1、2级。取得1级许可资格的单位允许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工作,取得2级许可资格的单位允许从事压力容器维修工作。
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A3级注明仅限球壳板压制和仅限封头制造者除外),可以从事相应制造许可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
取得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或者取得2级(含2级)以上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可以从事1级许可资格中的压力容器安装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资格。
第五条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由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以下简称审批机关)。1级许可资格的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2级许可资格的许可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
第六条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从签发之日起4年内在全国范围有效。
第七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执行。
第二章 许可条件
第八条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定资格;
(二)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并具有一定的安装、改造、维修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具体条件见附件A;
(三)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起重、成形、加工、焊接、防腐、试压、检测等工作的需要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具体条件见附件B;
(四)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
(五)建立能够确保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安全性能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能够正常运行。
(六)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应当是正式版本,并且能够有效执行;
(七) 能够保证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安全性能。
第三章 许可程序
第九条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一般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十条 申请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填写《特种设备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件),附以下证明资料(各一份),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单位情况介绍(包括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车间、设备、人员、专业分包、质量管理等方面情况);
(四)质量管理手册;
(五)其他需要附加说明的资料。
第十一条 审批机关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其申请的决定,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或者不受理意见。不同意受理的,还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决定书。
第十二条 申请被受理后,受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受理范围内进行压力容器试安装 (改造、维修)工作,并且约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
第十三条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以下简称《鉴定评审规则》)的规定,依据本规则第二章要求,对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和充装工作质量进行现场审查。并且按照《鉴定评审规则》的要求,及时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第十四条 审批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准手续。由审批机关负责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单位颁发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许可证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相应许可证。
第十五条 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改变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主要技术负责人、登记地址或者停业等情形时,应当报请审批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或注销许可手续。
第十六条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换证申请。换证申请时,申请单位如果未增加许可项目,可以不提供试安装(改造、维修)的压力容器。逾期未按时提出申请的,其许可资格自行作废。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并且按照规定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有违反《条例》、安全技术规范和本规则的行为时,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立即予以制止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发证机关暂停或吊销其许可资格。
第十八条 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
(二)不得安装、改造、维修由未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
(三)不得安装、改造、维修出厂资料不全或者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
(四)不得安装、改造、维修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在用压力容器;
(五)不得安装、改造、维修规格型号与工艺设计文件上的规格型号不相符的压力容器;
(六)不得安装报废的压力容器;
(七)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粗和出借许可证;
(八)不得将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进行整体转包;
(九)不得将承接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工作分包给无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
第十九条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进行安装、改造、维修施工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应当按照《条例》要求规定,书面告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自觉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工作,积极配合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按照《条例》和有关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所实施的监督检验工作;
(三)发现压力容器受压元(部)件存在安全性能问题,应当停止施工,并且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在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对安装、改造、维修施工质量负责,并且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施工质量记录,妥善保存相关压力容器技术资料和相应见证材料。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完整移交给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存档。
第二十条 监检机构应当按照《条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监督检验工作,发现施工单位或个人有违反《条例》、安全技术规范和本规则的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对一般问题,可以出具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对严重问题,应当出具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意见书,并及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一条 实施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的,在工程全部结束后,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向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单位对鉴定评审机构、监检机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人员的行为有异议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在进行受理和鉴定评审等工作中,申请单位认为受理部门和鉴定评审机构的工作存在问题,可以要求停止受理和鉴定评审工作,并且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二十三条 经审查未能获得许可证的申请单位,可在1年后提出新的取证申请。
第二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规则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条例》和相关的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原有的有关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第二十六条 车用燃气气瓶的安装单位应当取得1级中安装许可,许可条件参照本规则1级中的安装许可条件执行,其中起重机吨位可等于或者小于1t。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希望能帮到你,我也是做这个的 手续特难批,今年更难了。
6、哪里修汽车天然气发动机ECU电脑板维修汽车仪表
你是哪里?一般这个东西最好是找电脑板厂家修理,别的地方不会修,即使能修,也就是换一套系统,要价太高
7、汽车修理、汽油改装天然气行业属于哪类商标
1、汽车维修不管是汽油车还是天然气车都属于陆地交通工具,因此都属专第37类商标属范围,注册商标时类别没有发生改变;
2、汽油属于液态燃料,天然气属汽态燃料,都属第4类商标,商标注册类别也没有发生改变。
因此,您维修车辆注册第37类商标就可以了,要是经营汽油或天然气务再增加注册4类,另外,还需要注册经营类别第35类,因此,给您的建议注册类别是第4、35、37三个类别!
8、天燃气汽车维修怎么样
修天然气和普通车的维修区别不大,好多天然气车就是在汽油机上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