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修理一类、二类、三类、是何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标准为: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3、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是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装修涂饰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维护、工艺加工、技术服务、改装等作业。
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明白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1)汽车二类维修资质需要哪些扩展资料:
选择汽车修理的注意事项
1、就近选择。
2、人员资质检查。送修车辆时,留意服务人员是不是先检测后维修,对车辆的故障诊断是否说得清楚,报价是否明码标价。这是基本服务标准,也可以以此初步判断维修厂的服务规范性,是否能真正地对车辆负责,对客户负责。
3、 配件使用。要保证使用有质量保证的主流品牌配件。
4、是否有主流品牌的授权。如轮胎店是否有米其林、普利司通等品牌授权,也是维修企业评审的标准之一,有主流品牌在一线指导,能保障服务的质量。
2、关于办理汽车二类维修资质问题!
一、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登记、发证二、申报材料 ①申报二类维修企业申报材料 1、申请书(注明申请类别、主修车型、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及法人代表或具体负责人); 2、可行性报告; 3、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批表; 4、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予先核准通知书”; 6、房屋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及合同; 7、厂区、厂房平面图; 8、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资金证明、管理制度、企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及花名册等资料)。
3、二类汽车修理厂需要哪些资质?
一、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登记、发证
二、申报材料
①申报二类维修企业申报材料
1、申请书(注明申请类别、主修车型、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及法人代表或具体负责人);
2、可行性报告;
3、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批表;
4、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予先核准通知书”;
6、房屋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及合同;
7、厂区、厂房平面图;
8、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资金证明、管理制度、企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及花名册等资料)。
4、汽车维修企业一类资质与二类资质有何区别?
汽车维修企业一类资质与二类资质的主要区别是规模的大小。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是指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大小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5、办理汽车二级维修资质全套材料
先看你们汽修厂的硬件设施及人员岗位及证书能不能达到二类汽修资质的要求,最好是去问你们当地的行办,因为各地可能会有差异的!
以下是必须要提交的资料:
质量信誉考核表(行办领取);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组成员安全职责;
承诺书(行办领取);
企业拟执行的维修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及现行常用配件价格备案表(电子版);
6、办理二类汽车修理厂需要哪些证件
先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你厂房规模、设备、职工技术(职称)需要几级能力,确定资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证先办下来。然后再办工商执照。
一、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登记、发证
二、申报材料
①申报二类维修企业申报材料
1、申请书(注明申请类别、主修车型、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及法人代表或具体负责人);
2、可行性报告;
3、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批表;
4、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予先核准通知书”;
6、房屋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及合同;
7、厂区、厂房平面图;
8、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资金证明、管理制度、企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及花名册等资料)。
7、汽车售后服务站必须是一二类资质吗?
汽车维修企业等级的含义: 根据原交通部的(GB/T 16739.1-3-1997)部颁标准,汽车维修企业共分为三类。 一类: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也可从事汽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 二类: 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三类: 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和维护,主要如车身,涂漆,装饰座垫, 水箱,轮胎,曲轴修磨,镗缸,电气等专项维修; 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大致明白他们应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交通部于二00四年发布新的(GB/T16739.1-2-2004)部颁标准,对原标准作了一些调整。主要内容是一、二类企业的维修项目、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的界定趋于模糊,只是经营规模及设备外协上有不同要求。 一般说来,可以从事整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的应比只可从事维护保养及专项修理的技术水平要高。就好比省级医院与乡镇医院所能完成的手术范围是不一样的。 根据新颁布的国标《汽车维修开业条件》 (GB/T16739.1-.2-2004)规定,汽车修理厂分一类、二类和三类维修企业。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如场地、技术管理人员、技工及维修专用设备、机具等都有相应的要求
8、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