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4s店维修欺诈应找哪个仲裁机构
找什么仲裁机构啊!时间等不起,直接找记者曝光,要不就拉横幅堵门,
2、车子在4s店维修,欺诈消费者,怎么维权
呵呵,我不知道楼主什么牌子的豪车,但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的,一般的员工都没那个胆量的,我比亚迪的车去修理的时候也是修好车试车时会开一开。实在不放心可以自己把放店里的里程数记录下来!
3、把事故车维修好后出售给消费者是不是属于欺诈行为
在买车时给客户说明我这个车那里受损,那里修过,同样的车,同样的年限,同样成色,比正常车便宜就是了,大家都愉快
4、汽车修理厂涉嫌欺诈,工商局会怎么处理
没有具体情节不好判定。
如果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的话,一般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来调查处理,构成欺诈的话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你也可以要求相应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汽车维修使用非原厂件属于欺诈吗
如您指的是使用非原厂配件的话,需要结合是否提前明确告知,来判断是否欺诈
6、自己开汽车维修厂诈骗保险怎么定罪
罪名应该是诈骗罪,不是非法占有罪,根据你诈骗的金额定罪,诈骗保险公司属于重罪,量刑时候会重。
7、销售卖车时有欺骗消费者行为会构成销售欺诈吗?
最高人民法院17号指导案例 “张莉诉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17号案例)对汽车销售中隐瞒使用过或维修过的事实构成欺诈予以了明确。指导案例虽非直接法律渊源,但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在基本案情和法律适用方面,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相类似的,应当参照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作出裁判”。地方法院考虑同案同判的一般正义,追求法律安定性、预见性,降低上诉法院改判发回风险,多会倾向于遵循指导案例判案。
裁判要点:欺诈行为的认定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1月8日发布的17号案例基本案情是:原告张莉从被告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公司)购买雪佛兰新车一部,购车后发现该车在销售前进行过维修,项目包括右前叶子板喷漆、右前门喷漆、右后叶子板钣金、更换底大边卡扣、油箱门及前叶子板灯总成等。合力公司提供的车辆交接单备注栏注明:“加1/4油,此车右侧有钣喷修复,按约定价格销售”。但此单系合力公司保存,张莉手中并无此单。张莉表示其在交接单上签字时,并无“此车右侧有钣喷修复,按约定价格销售”字样。
该案裁判要点是,汽车销售者承诺向消费者出售没有使用或维修过的新车,消费者购买后发现系使用或维修过的汽车,销售者不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构成销售欺诈,消费者要求销售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汽车销售欺诈认定的规则应符合以下三项内容。
1.汽车销售者承诺出售的是新车。汽车销售合同的标的物应是新车,而非维修过的车辆或者二手车。这是适用17号案例认定销售中存在欺诈行为的前提条件。如果合同约定销售的是经过使用或者维修的车辆,销售者明确告知了汽车的真实情况;或在二手车销售中,销售者隐瞒真实的汽车里程数、汽车交通事故情况、修理情况等,都不能直接参照17号案例进行裁判。
2.消费者购买后发现系使用或维修过的汽车。何谓使用或维修过,裁判要点没有作出进一步抽象概括,而是在基本案情部分列举了一些具体事实。
17号案例中,张莉购买的车辆因在运输途中叶子板、右门等部位划伤,而予以喷漆钣金修复,法院将其认定为维修过。裁判要点将这些外表损坏的修复认定为维修过,故在损坏范围和程度上等于或超过此限的,亦应当认定为维修过。使用过则应特指以消费为目的的驾驶,而不应包括车辆生产、销售等环节中正常的运输、转场行为。
实践中,有观点认为车辆外表的部分损坏修复,因不影响机动车的实际使用功能,不构成欺诈或仅构成“局部欺诈”。这种观点似不符合指导案例确定的裁判要点,使用、维修过并未以影响实际使用功能为判断标准。
对于消费者而言,要证明存在欺诈行为,无论从发现到举证都存在相当大难度。而对销售者而言,要避免承担巨额赔偿,只需如实告知汽车使用、维修情况,可谓轻而易举。故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法律预测、指引、评价功能,维护公平交易的角度来看,应不支持所谓“局部欺诈”为宜。
3.销售者不能证明履行过告知义务并得到消费者认可。隐瞒构成欺诈在于销售者违反了告知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消费者在交易信息上的弱势地位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该项事实的举证证明责任由销售者承担。在争议车辆出现使用或维修过的情况时,销售者是否履行过告知义务真伪不明,应由销售者承担不利后果。
8、这种汽车维修欺诈行为如何解决?
一般民生出来,严重的话刑事处理,像你的情况一般你报案按民事处理的。
9、利用职务之便,多报车辆维修费用,属于诈骗吗
不属于诈骗,但属于贪污。
会否判刑则看贪污金额,达到了量刑标准就可按刑法判刑。
无论是否判刑,其已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可按管理规定对其作出相应处分和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