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配件售后服务产生的三包费用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发[1995]288号)第八条“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征收增值税”之规定,经销企业收取之生产企业的“三包”收入,视为经销企业向生产企业提供修理修配劳务而取得之收入,应依法缴纳增值税。若经销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根据现行增值税相关法律规定,经销企业应依照税法规定的时限向生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企业取得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然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予抵扣进项税额之情形,可依法予以抵扣。
2、汽车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是多少呢?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2)汽车配件质量三包扩展资料
汽车三包政策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1、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2、退车: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3、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汽车零部件的三包条款
汽车“三包”直到现在仍没有明确的说法,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汽车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再次呼吁汽车“三包”及早出台。
又是一年“3.15”,又是一年的“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汽车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再次呼吁汽车“三包”尽快出台。
汽车“三包”这个已经让人疲倦的问题,直到现在仍没有明确的说法。曾庆洪对记者表示:汽车“三包”规定出台的消息2001年就曾传出,2004年年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公示征求意见。然而,自2005年以来,汽车“三包”规定如石沉大海。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仍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除此之外,曾庆洪还带来了其他方面的提案,主要包括:落实国家鼓励自主创新优惠税收政策、完善汽车行业管理、统一轿车等级划分标准、修改《价格法》、零部件销往出口加工区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等。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
汽车产品的“三包”规定迟迟没有出台,使得消费者维权艰难、汽车使用费用高昂并且手续繁琐。
如某车主的新车刚刚跑了1000公里发动机就出现故障,大修一次后又跑了2000公里,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他想退车,结果遭到拒绝。在随后的一年时间内,他找了媒体、厂家、消协,还找了权威部门进行鉴定,结果仍然不能退换。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的免责条款规定,“因消费者未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部分”以及“发生故障后,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造成损坏的部分”不在“三包”的范围,对于何为“消费者未正确使用”、何为“自行处置不当”,草案中并未明确。在产品质量纠纷中,处于弱势群体的消费者必然处于不利地位。
因此曾庆洪建议尽快出台“三包”法规,他认为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把“三包”中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内容纳入到《质量法》中。如美国,在制造商质量担保期内出现缺陷的车辆,合理修理次数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有资格要求换车、货币赔偿或其他补偿;在欧洲,销售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销售商允诺或消费者合理期望,需承担更换、修理、降价处理或补偿消费者损失的责任。此外,“三包”的权利主体除了自然人消费者以外,还应扩大到法人主体。
同时曾庆洪还提出应该实行汽车产品质量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他说:“‘谁起诉,谁举证’这一在绝大多数领域通行的原则,在解决汽车质量问题纠纷时显得很无力,因为没有一个明确具体的评判标准,消费者在实际操作中很难举证。高昂的鉴定费用也可能让消费者中断维权道路。因而在产品质量纠纷中,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由汽车制造商和销售商证明汽车产品质量合格。”
应理顺车业管理体制
此次曾庆洪除了为消费者争取权益之外,还为广汽自主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他告诉记者,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发布了《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再次明确了国家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税收政策。曾庆洪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使政策落到实处。
现在“大部制”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对于汽车行业来说,行政管理方面也存在着管理体制职能分割过细的情况。曾庆洪介绍:多部门职能交叉,造成“多头、多环节管理”。与此相对应的是,各部门基于自己的管理职能颁布各种政策规章。管理职能重复,部分政策法规内容重叠矛盾。这些繁杂的政策法规在实施过程中不仅加大了政府的管理成本和协调成本,也加重了企业的成本,降低了效率。
如在汽车产品认证中,新车上市要通过国家发改委、国家认证委和国家环保总局的强制性认证,同时受《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3C认证管理》、《国家环保型式核准》等政策法规的调整;而公告认证、3C认证和环保认证有许多重复的内容,其中公告认证规定的检验项目总计为49项,3C认证规定的检验项目为47项,两者完全一致的项目有44项,也就是说,这两种认证的检测项目重复率达到了90%。企业所有的产品等于是做了两遍几乎一致的检测。
曾庆洪在提案中建议:应当理顺汽车行业的政府管理体制,完善行政管理模式,实行集中化的纵向管理模式。
据介绍,关于汽车行业的管理模式,外国主要有“一部制”和“两部制”两种模式。以欧洲为代表的“一部制”模式由一个主管部门集中行使与机动车相关的职能;以美国为代表的“两部制”模式由运输部和环保局分别行使安全、节能、防盗和环保职能。在发达国家,机动车管理纳入整个国家交通管理体系当中,基本上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有机结合。实行集中化的纵向管理模式,有利于减少重复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参考国外管理经验,在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中,可将公告认证、3C认证和环保认证统一起来,实行检验项目互认,减少重复的检验项目。
4、管家婆汽配修理3s三包索赔程怎么填写
流程说明:如上图所示,对于客户预约维修保养然后把车辆送到店面的业务,在做了接待登记、进厂之后,跟据需要可以对维修保养业务进行调度 ,确定是否有需要更换零部件,进行材料的领用出库,然后进行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之后在维修结算时,可对客户进行收款,后续还可对客户的服务满意度情况及保养维修质量进行回访,以及个别的车辆返修处理.
一、维修估价单
功能介绍:
在车辆到店后进行正式保养或者维修前,跟据客户需要可先估价再进行保养维修。登记客户基本资料后,可添加保养项目及相应养护用品等材料;在添加项目时还可以通过使用维修套餐进行快速录入,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内容准确性,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的开单业务。
二、快修管理
功能介绍:
客户到店后,跟据预约或者报修情况由维修技师进行接车登记,此时可选一般接待登记单或者快修单为客户提供服务,输入车牌号系统自动调用保有客户信息,快速记录客户基本信息,之后可使用项目套餐和材料套餐进行快速录单登记。
维修流程:客户预约(预约单)->维修估价(维修估价单) -> 接车登记(快修单) -> 维修完成(维修状态修改) -> 用户接车(单据过账) -> 事后结账(收款单)
三、 接待登记管理
【接待登记】主要是对维修项目信息和配件信息进行登记,是车辆维修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步骤,也是维修保养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流程节点,此处需要登记的基本信息包括:录单日期(默认为当前操作日期)、单据编号、经手人、部门、车牌号、往来单位、维修类型、预约时间、接待时间、预计完工、收费标准、业务类别、维修方式。同时可以对维修项目、维修配件、故障描述、车辆示意图、随车附件和保险信息进行登记。
功能介绍:
调入草稿:对保存过的维修接待单的调入进行再修改等操作。
重置工时费:当在【基础资料】--【维修档案】--【维修项目资料】中设置了一般的工时费率后,在个别客户特殊情况下又需要在接待登记时进行更改工时费,此时可以用重置工时费按钮。
选择套餐:客户车辆的维修保养可以使用系统的套餐项目时,可点击选择套餐进行套餐的选择。
维修流程:客户预约(预约单)->维修估价(维修估价单) -> 接车登记(快修单) -> 维修完成(维修状态修改) -> 用户接车(单据过账) -> 事后结账(收款单)
四、洗车管理
功能介绍:
维修保养店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洗车服务时,通过系统的登记可以确认客户是否是本店会员,客户的消费次数与是否有储值金额等信息,为客户的快速结算提供方便;及后续进行洗车人员的业务统计和绩效奖励等工作提供具体数据;以及后续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提供数据支持。
五、 保险理赔管理
功能介绍:
【保险理赔单】就是对发生保险业务的单据进行理赔管理。
功能按钮:
调维修单:直接调用过账的快修单,和维修结算单据。
单据调阅:弹出原始单据列表。在该表中的原始单据,均为已过账单据。可以根据查询条件(单据时间、往来单位、仓库名称、经手人、单据编号),对已过账单据进行筛选查看。
调入草稿:将存入“业务草稿”(见单据处理)中的单据调出来进行修改或审核过账。调出的草稿可以修改。
保存草稿:由于该操作员暂时不能审核过账,或者无过账权限,将已经录好的单据保存为草稿。该草稿可以在调入草稿中调出查看。
审核过账:将当前单据过账,过账后将会引起库存、往来资金等数据的变化。过账的单据可以在〖单据管理〗-【经营历程】中调出查看。
六、 维修保养结算管理
功能介绍:
维修结算单就是对维修保养已经完工的单据进行结算处理。
单据调阅:弹出原始单据列表。在该表中的原始单据,均为已过账单据。可以根据查询条件(单据时间、往来单位、仓库名称、经手人、单据编号),对已过账单据进行筛选查看。
调待结算单:调用还没有结算,但是又完工了的维修单。
重置工时费:点击后,提示“是否根据当前收费标准重置工时费”,选择是,对计费方式为按工时的项目执行以下计算:工时费=标准工时*收费标准对应的工时费率。
保存草稿:由于该操作员暂时不能审核过账,或者无过账权限,将已经录好的单据保存为草稿。该草稿可以在调入草稿中调出查看。
审核过账(F8):将当前单据过账,过账后将会引起库存、往来资金等数据的相应变化
5、汽车三包指的是哪些零部件?
1、换车
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2、退车
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3、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
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6、我们销售汽车配件,三包件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按我理解是来:包退、包换、包维自修。要是产品有问题退回来的话,那么你只负责退仓也不存在开发票;要是产品退换的话,也是易物换物,不存在开票;同样维修不收费的也不存在开票。只有维修时要更换零件,那么收零件费就要开票。销售零件也是经营方式的一种,所以开票记收入也属正常的。做帐的话就是销售零件收入做主营业务收入。
就楼主补充问题而回答:按你这么说也只能当成卖配件收入,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所纳税款。也就是说你帐上做成维修换配件,但必须要有进项发票(进材料的发票),没有进材料的发票就不能开出销售零件的发票。你可以开维修加工票,但这票反映利润高,缴税会高。尽量开维修换配件的发票是最好了。
明白,但按你的理解是一样,但税局是看你的利润的,要是利润高的话定税就不同的,所以你只能这样开票也只能这样做帐。
7、汽车配件售后服务产生的三包费用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可以抵扣。按常理,售后服务应该属于厂家,现在是他委托你们做售后服务。因此,尽管你可能不收客户的钱,但是你公司是要就维修费用开发票给厂家的,你是要收厂家的钱。因此,拆装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管理费和工时费,该厂开一张进项增值税发票给我,你公司支付这些费用后,进项税可以抵扣。会计分录:借:劳务成本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当你给厂家开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要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请问汽车配件定货在三包里,过三包了去换需要花钱吗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货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