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是什么?
仅供参考:
第五来条 生产自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详见:安全生产法
2、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是什么
1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主要有那几个方面?
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4. 什么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哪些?
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条的有关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16. 总承包单位有哪些安全责任?
答: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17.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如何划分?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18.国家对哪些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答: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1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的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奋斗目标是什么?
答:到2007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运输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到2010年,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力争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者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3、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仅供参考抄: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详见:安全生产法
4、简述汽车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何履行?
汽车维修工履行安全责任制的具体做法:
1 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3 正确穿戴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听从安全管理人员正确指导。
4 自觉接受并配合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检查工作。
5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7 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8 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投入到事故抢险中去。
5、汽车维修与安全职责有哪些
、 按派工单项目或用户现场要求进行维修作业,不得漏项;
2、 严格执行汽车维护工艺规范和修理技术标准进行维修作业;
3、 修理过程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为内容的“三检制”进行;
4、 在就车维修作业时,如发现安全关键部位存在隐患或故障,应及时向客户说明,不得擅自处理;
5、 严格按照各工位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事故发生;
6、 节约用料,随用随领;
7、 管理好修理现场,做到零部件按规定摆放整齐有序,现场环境卫生清洁;
8、 尽量满足用户提出的工期要求,必要时安排加班加点;
9、 完成好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10、 文明施工,客户至上,严格执行维修纪律,自觉做好现场收尾工作,保持公共场所的环境,注意“工完场清,物尽其用”节约用料,避免浪费;
11、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总结维修经验,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12、 发扬主人翁精神,开动脑筋,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多做贡献;
13、 搞好团结,加强合作,积极配合、完成其他工作;
6、汽车维修工岗位职责是什么?要做哪些?
1、按照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上岗进行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正确使用防护器具3、确保被修车辆的维修项目达到技术要求,按时完成工作4、修理过程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为内容的“三检制“进行5、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工具、工具车、工作台和工作场地的干净、整洁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7、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这是在 http://www.192job.com/news/1734.html看到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7、汽车维修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确保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取得经营资质的各类别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及做好相关实施记录。
第四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管理责任。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各区、县级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内机动车维修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定期组织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政府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第五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企业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以及其他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须与各安全生产岗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
第七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八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配套资金的落实,规范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持证上岗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九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当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应当严格落实。
第十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时,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8、汽车维修与安全职责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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