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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t

发布时间:2020-11-12 18:02:27

1、带t汽车维修保养比一般贵多少

其实带t和不带t是一样的
只是带t的特别容易烧机油

2、新版GB/T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定了哪些内容

GB/T16739.1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等条件。
GB/T16739.2规定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应具备的通用条件,及其经营范围、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
参考资料GB/T16739:http://www.yang6.com/e/search/result/?searchid=169

3、汽修DB/T2016-2015标准?

汽修db钢t2016钢252015工具设备标准是,这是一个参数,一个标准。

4、汽车修理工具大全

一、 通用工具
通用工具有手锤、起子、钳子、扳手等。
320毫米。~350
(一) 手锤 手锤,由锤头和手柄组成。锤头重量有0.25千克、0.5千克、0.75千克、1千克等。锤头形状有圆头和方头。手柄用硬杂木制成,长一般为
(二) 起子 起子(又称螺丝刀),是用来拧紧或旋松带槽螺钉的工具。 起子分木柄起子,穿心起子,夹柄起子,十字起子和偏心起子。 起子的规格(杆部长)分:50毫米、65毫米、75毫米、100毫米、125毫米、150毫米、200毫米、250毫米、300毫米和350毫米等几种。 使用起子时,要求起子刃口端应平齐,并与螺钉槽的宽度一致,起子上无油污。让起子口与螺钉槽完全吻合,起子中心线与螺钉中心线同心后,拧转起子,即可将螺钉拧紧或旋松。
(三) 钳子 钳子种类很多,汽车修理常用锂鱼钳和尖嘴钳两种。1, 鲤鱼钳:用手夹持扁的或圆柱形零件,带刃口的可以切断金属。使用时,擦净钳子上的油污,以免工作时打滑。夹牢零件后,再弯曲或扭切;夹持大零件时,将钳口放大。不能用钳子拧转螺栓或螺母。2, 尖嘴钳:用于在狭小地方夹持零件。
(四) 扳手 用于折装有棱角的螺栓和螺母。汽车修理常用的有开口扳手、梅花扳手、套筒扳手、活络扳手、扭力扳手、管子扳手和特种扳手。
1, 开口扳手:开口宽度6~24毫米范围内有6件、8件两种。适用于折装一般标准规格的螺栓和螺母。
2, 梅花扳手:适用于折装5~27毫米范围的螺栓或螺母。每套梅花扳手有6件和8件两种。梅花扳手两端似套筒,有12个角,能将螺栓或螺母的头部套住,工作时不易滑脱。有些螺栓和螺母受周围条件的限制,梅花扳尤为适用。
3, 套筒扳手:每套有13件、17件、24件三种。适用于折装某些螺栓和螺母由于位置所限,普通扳手不能工作的地方。折装螺栓或螺母时,可根据需要选用不同的套筒和手柄。
4, 活络扳手:此种扳手的开度可以自由调节,适用于不规则的螺栓或螺母。 使用时,应将钳口调整到与螺栓或螺母的对边距离同宽,并使其贴紧,让扳手可动钳口承受推力,固定钳口承受拉力。 扳手长度有100毫米、150毫米、200毫米、250毫米、300毫米、375毫米、450毫米、600毫米几种。
5, 扭力扳手:用以配合套筒拧紧螺栓或螺母。在汽车修理中扭力扳手是不可缺少的,如气缸盖螺栓、曲轴轴承螺栓等的紧固都须使用扭力扳手。汽车修理使用的扭力扳手,其扭矩为2881牛顿米。6, 特种扳手:或称棘轮扳手,应配合套筒扳手使用。一般用于螺栓或螺母在狭窄的地方拧紧或拆卸,它可以不变更扳手角度就能折卸或装配螺栓或螺母。

二、 专用工具
汽车修理常用的专用工具有火花塞套筒、活塞环装卸钳、气门弹簧装卸钳、黄油枪、千斤项等。
(一) 火花塞套筒 火花塞套筒用于拆装发动机火花塞。套筒内六角对边尺寸为22~26毫米用,用于折装14毫米和18毫米的火花塞;套筒内六角对边为17毫米的,用于折装10毫米的火花塞。
(二) 活塞环装卸钳 活塞环装卸钳用于装卸发动机活塞环,避免活塞环受力不均匀而拆断。 使用时,将活塞环装卸钳卡住活塞环开口,轻握手柄,慢慢收缩,活塞环就慢慢张开,将活塞环装入或拆出活塞环槽。
(三) 气门弹簧装卸钳 气门弹簧卸钳用于装卸气门弹簧。使用时,将钳口收缩到最小位置,插入气门弹簧座下,然后旋转手柄。左手掌向前压牢,使钳口贴紧弹簧座,装卸好气门锁(销)片后,反方向旋转气门弹簧装卸手柄,取出装卸钳。
(四) 黄油枪 黄油枪用于各润滑点加注润滑脂,由油嘴、压油阀、柱塞、进油孔、杆头、杠杆、弹簧、活塞杆等组成。 使用黄油枪时,将润滑脂小团小团地装入贮油筒,排除空气。装潢后,拧紧端盖即可使用。对油嘴加注润滑脂时,应对正油嘴,不得歪斜。若不进油,应停止注油,检查油嘴是否堵塞。
(五) 千斤顶 千斤顶有螺旋千斤项、液压千斤顶和液压举升器。汽车常用液压千斤顶。千斤顶的举升力为3吨、5吨、8吨等。 液压千斤顶用于举升汽车及其他重物。其结构由顶块、螺旋杆、贮油筒、 油缸、摇动手柄、压油柱塞、柱塞筒、进出油阀、油阀、螺塞和壳体等组成。 使用千斤顶前,用三角木垫好汽车;在松软路面上使用时,应在千斤顶底下加垫木;举升时,千斤顶应与重物垂直对正;千斤项未支牢前及回落时,禁止在车下工作。 使用千斤顶时,先把开关拧紧,放好千斤顶,对正被顶部位,压动手柄,就将重物顶起。当落下千斤顶时,将开关慢慢旋开,重物就逐渐下降。

5、汽车维修分类

根据我们国家相关规定,汽车维修种类如下: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三类专项维修业户:专门从事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专项修理或维护。

三类汽车维修企业:汽车专项维修业户的定义为:从事汽车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汽车装璜(蓬布、座垫及内装饰)、门窗玻璃安装等专项维修作业的业户.(3类汽修,就是2个举升机,烤漆房,另外加点必要的设备就可以)现在的标准中一类、二类企业的经营业务范围一致,三类业户的作业具有一定的深度,解决了目前汽车维修市场大量存在的超范围经营问题。

6、新版GB/T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定了哪些内容

新版GB/T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和汽车新技术的发展,对汽车维修企业,无论是从维修企业的管理水平、经营理念,还是从维修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检测诊断维修设备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原执行的GB/T 16739.1~16739.3—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已不能满足目前我国维修企业发展现状。
为促进我国汽车维修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保证维修质量,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维修业的发展趋势,根据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在用汽车维修、检测诊断系列标准研究》(项目编号:2001 398 223 85)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协同有关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GB/T 16739.1~.3—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并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新标准GB/T 16739.1~.2—200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于2004年1月6日发布,定于2005年1月1日实施。
GB/T 16739.1~.2—200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分为两部分: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必须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核和管理的依据。
对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本标准给出的定义是: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大小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人员条件、组织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设施条件、设备条件等。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代替了GB/T 16739.1—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和GB/T 16739.2-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两者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关于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范围,修订为: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
(2)关于人员条件,修订为对企业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业务人员、价格核算人员、维修人员的规定;
(3)关于组织管理条件,修订为经营管理条件、质量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等;
(4)关于设施条件,增加了对接待室的规定;
(5)关于设备条件,修订为根据不同车型对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主要检测设备三部分的规定;取消了那些随着汽车技术进步而不再适用的汽车维修设备,增加了针对汽车新装置的故障诊断、检测和维修设备;对于使用率极低但却有一定市场需要的机加工等设备,允许外协;
( 6)取消了对开业条件中的流动资金的规定;
(7)取消了对中外合资(合作)维修企业和特约维修中心(站)条件的规定;
(8)取消了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条件的规定;
(9)取消了对承担救援维修条件的规定。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开业条件”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通用条件,专项维修经营范围、人员、设施、设备条件等五个方面。
这一部分代替GB/T 16739.3—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3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两者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关于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范围,修订为: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应具备的通用条件,以及各专项维修的经营范围、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
(2)关于专项维修的经营范围,重新进行了定义;
(3)关于设备条件,取消了那些随着汽车技术进步而不再适用的汽车维修设备,增加了汽车新技术新装置的汽车故障诊断、检测和维修设备;
(4)取消了对开业条件中的流动资金的规定。

7、汽车维修中的一类二类三类维修有什么区别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1997版)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三类专项维修业户:专门从事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专项修理或维护。
修订后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2004版)保留了原标准的三种分类模式,但三种类型企业的内涵相对原定义有所改变。
1)取消了以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为经营业务的原二类企业的定义,一类、二类企业均定义为整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及竣工检验设备条件不同区别为一类和二类整车维修企业;
2)确立了"车型(小型车、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定义,并将其与整车维修企业经营范围的承修车型相联系;
3)增加发动机、自动变速箱等较大汽车总成为专项维修项目,调整原专项维修项目的电器、仪表修理为电气系统维修等,使具备规定条件的三类专项维修业户可从事汽车某总成、某系统的维护与修理。
新分类既符合汽车维修行业的现状,与原标准的技术内容有较好的衔接,有利于新标准出台后的顺利实施;又适应行业管理部门对汽车维修行业调整与改革的发展要求。现在的标准中一类、二类企业的经营业务范围一致,三类业户的作业具有一定的深度,解决了目前汽车维修市场大量存在的超范围经营问题。

8、汽车维修长城哈佛t长城哈弗H6cupen2.0t的suv的汽车底部坏了?

看你说的意思是底盘加大梁都受损了?如果只是单单底盘那到好说,可以找专业师傅焊接修补,但伤到大梁那就不好办了,修也不如原来的、安全性方面会降低很多,整体更换费用太高还涉及到车身大架号的问题,需要去车管所报批,比较麻烦,这个在这里不好给你答案,去4s店看看吧,以免当务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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