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左右的宝马3系保养成本高吗
你好哟,保养维修的成本的话肯定还是偏高的,不建议购买。【汽车有问题,问汽车大师。4S店专业技师,10分钟解决。】
2、北京汽车4s店售后有一个服务八年二十万公里免费维修好不好?
这个免费维修也没什么的如果毛病太多的话你就算去免费维修,你自己还要花时间。所以我感觉你慎重考虑。
3、汽车800元维修费需要报保险吗
你好,希望可以帮到你
没有必要,自己弄吧,也没有多少钱,你要是报了,再有一次出险会影响下一年度的优惠,不值当的,报也要报大的险。那样划算。
4、汽车维修工八年工龄工资能拿多少
这个不好说,我了解到的有汽车美容干了3年现在月收入少的时候7、8千,多的时候1万好几,这个是在行业内很常见的,我校汽车维修工八年工龄,要是技术好的话一个月也有一万吧!
5、8年的车了还要不要进4s店维修
您好,这个已经没有必要了,在里面也是多花钱【汽车有问题,问汽车大师。4S店专业技师,10分钟解决。】
6、汽车保养维修公里数被4s店录入错了18年8月4号进店18000 18年9月七号进店后录成80000
这个肯定会影响质保的特别是调了里程数,要求4S店进行相应的修改回来,要不然找工商介入。
7、我的车两年半了,又出了一次事故。修理费2.5万。开了5万多公里,新车是,9.8万。请问现在想卖可以
这个需要根据你的车型来具体分析的
8、本人从事汽车修理这行8年了低端车修的多;高端车修的少;现在越来越感觉技术跟不上了;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A、其实不应改行,在我看来,您还是不错的,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人只怕认识不到自己的缺点或是错误,最怕就是不思进取。
B、无论是汽车行业还是其他行业,你转行的话,你又得重新学习,从头再来,对于一个在维修行业呆了近8年的技师来讲,可谓可惜。。。就算您转行,每个行业都有“技术”活,想出人头地,想挣更多的回报,你重新起步再付出,不一定会比你以前“八年”的少。。。哪怕是从天天从事环卫工作的辛勤工人,同样扫地也是一门“技术”活,行业差别大,跨度大,但都有共性:支撑着行业向前发展的无非就是这些默默无闻、努力进取的的人们。。
C、汽车行业人才奇缺,就算您历 “八年之痒” 后的“疲惫”心态,并不是你一人,个别技师也有,新技术的发展,是人开发出来的,维护还得靠人,汽车的维修已经逐步从“维修修理部件” 到 “换总成件”所代替,维修技术工人只会越来越“轻松”,更多的是用“脑”而不是用“体力”了。但同时加上先进设备的检修也会逐渐走向“简单化”,一项先进技术的衍生产品,并不要我们每一个人去深究其原理与组成,但起码知道其坏了就行。对于个别配件特别是特殊的部件如ABS泵ECU、行车电脑、。等我们用不着去“修理“,但其坏否不是要准确的判断。当然,你也可以去研究分析与深度修理。
D、从事八年不易阿,退一步讲,你试着改变工种都行阿,可由前台转为后台,汽车文职类的也有许多工种阿,索赔(你很适合的,八年)、结算、回访或热线。。。等均可以阿,以您自己的多年对车的熟悉或了解,你完全可胜任的,而且这几个工种类别不见得比你冲锋在前做维修差阿。。您要是在我们这,你都会成”抢手H“了。。呵呵。。开个玩笑,但事实也是如此,维修现在人员的聘特别是技术人员的招聘上面可说是有不小的难度,您还放弃。。。只能用可惜二字来形容了。。
不管您是转行与不转行,休息下还是可以的,人生当中步伐迈太快的时候觉得累可适时”休息“一下:养精蓄锐,待来日的奋起辉煌。。。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不是之处,敬请指正。。。。谢谢。。。
顺祝您人生之路一帆风顺。。。事事如意。。。。并有一番作为。。。
9、我半年新车被撞,维修费5万8千元,对方走保险,我要求赔偿折旧费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折旧费用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财产贬值损失问题的批复》《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监发[2000]16号)第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包括机动车辆)直接损毁致使该财产贬值,不是第三者财产的直接损毁,而是间接损失,因此该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也就是说除非对方自愿负担,否则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才可能获得赔偿。
为什么说是可能,而不是肯定呢,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主张车辆贬值损失,各地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过一些本地区适用的审判意见,其中北京高院的可参考价值比较大。如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会议纪要》
2、 《道交解释》第十五条列明了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但对于车辆的贬值损失没有涉及,对车辆的贬值损失是否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在就司法解释答记者问中明确:“在财产损失的范围上,就我国目前的道路交通状况、事故率乃至人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来看,赔偿范围应当主要限于必要的、典型的损失类型,否则容易导致道路交通各方参与人的负担过重。”对当事人主张车辆贬值损失的,应按前述最高法院解释精神处理,例如对造成车辆可修复性外观损坏、可替换性部件损坏等情况,原则上不支持贬值损失。当事人主张贬值损失并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从严掌握,避免贬值鉴定程序启动的任意性。
对于购买年限或行驶里程相对较短的车辆造成严重损害,足以使车辆严重贬值,给车辆所有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可酌情赔偿其贬值损失。在贬值损失赔偿中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经济状况、负担能力、车辆价值差别等因素,避免因裁判使一方当事人负担过重,导致利益严重失衡。
如果决定要起诉对方,可以连同对方与保险公司起诉,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进行鉴定,这个鉴定是必须的,如果没有这个鉴定,相当于损失无法确定,法院即使想支持你的主张也没有任何证据支持。
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