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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发票抵扣

发布时间:2020-12-04 01:19:41

1、汽车修理费开什么发票

汽车维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在一般纳税人处维修可以要求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汽车维修费用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情况下维修费应该开普通发票.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修理修配业统一发票"(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不能到地税领取或申请代开"服务业统一发票".如果没有领购此发票,您可以向主管国税局申请代开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修理修配劳务的,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3%.如果是维修店,可以叫财务去税局办理增值税发票打印机就可以;如果是个体,要开维修费的发票,可以去税局直接缴税后开增值税发票。


(1)汽车维修发票抵扣扩展资料

1、修理修配企业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应该按照17%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2、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应该依据3%的征收率,开具普通发票,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取得小汽车维修费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不能。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由于小轿车属于缴纳消费税的汽车,因此,其维修保养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扩抵政策以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汽车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上述新政出台后,经常有纳税人对购入的汽车能否抵扣进项税金提出疑问。能否抵扣进项税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方便纳税人对照自身的情况进行处理。

(2)汽车维修发票抵扣扩展资料

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乘以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其计算公式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纳税人支付运输费用,可以根据运费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乘以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其计算公式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费×扣除率

3、公司汽车维修费开来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请大家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我认为这也要分情况,看你的汽车平时做什么用的,我认为公司叉车,运送货物的卡车,日常使用的小车可以抵扣(我就是这样处理的,多年来年终审计时,事务所也未提出疑议),公司接送员工的汽车维修费进项税不能抵扣。你再看看税法上的规定,再研究一下吧。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购进固定资产;(但现在东三省的企业可以抵扣)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营改增后汽车维修费增值税发票能抵扣吗

可以,纳税人自用的应征增值税用于生产经营的汽车发生的修理费用和油料费用,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 》规定:
进项税抵扣问题
(一)纳税人自用的应征增值税的摩托车、汽车和游艇发生的修理费用和油料费用,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时借鉴国际惯例,规定自用的上述物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汽车的修理费可以准确归集到具体车辆上,因此不能抵
扣;小汽车的燃料费很难归集到具体车辆上,也无法采取按销售额比例分摊进项税额的方法,因此,对小汽车的燃料费可暂准予其抵扣 。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纳税人自用的应征增值税的摩托车、汽车和游艇指用于生产经营而不是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如接员工上下班之用,在此情况下发生的修理费用和油料费用,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5、请问:小轿车的维修保养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

不能。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由于小轿车属于缴纳消费税的汽车,因此,其维修保养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扩抵政策以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汽车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上述新政出台后,经常有纳税人对购入的汽车能否抵扣进项税金提出疑问。能否抵扣进项税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方便纳税人对照自身的情况进行处理。
一、是否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
企业在购入汽车时无论用途是哪个方面,都应该取得相应的发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第五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在购入新汽车时要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属于扣税凭证。但如果企业购入的是旧汽车,无论是从一般的单位处购买还是从旧机动车经销单位购买,也不管这些单位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的规定,只能取得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二、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和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而2010年1月1日以前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的时间为90天。因此,取得发票扣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通过,并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不能提前或滞后,否则将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三、是否属于可以抵扣的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强调,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购入的汽车是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而且这里也强调“自用”,如果购入汽车不是自用,而是为了销售,则可以抵扣进项税。《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列举的征收消费税的小汽车范围,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种,不包括其他类型机动车。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对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以上规定强调企业购入的汽车不能用于不得抵扣的项目,而且如果该汽车是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用于可以抵扣项目还是不可以抵扣项目都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因此,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购入汽车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购入的汽车能够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购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并申报。
3、购入的汽车不是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4、购入的汽车可以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比如购入货车即用于生产经营方面的运输又用于在建工程运送物资,再比如购入的货车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但对仅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的班车就属于用于职工福利,不能抵扣进项税。

6、企业的汽车修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税吗

1 汽车修理取抄得的增值税专用袭发票 可以抵扣

2 2010年1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之日起180天认证抵扣 但是你最好问问你们的税务专管员 你当地是否开始执行了 我们公司还没有接到税务专管员的通知 还是按照90天执行的

7、个人名下的汽车维修开的增值税发票能抵扣吗

您如果是有自己的维修企业,并为一般纳税人,有正常的进(采购)出(销售)帐目,符合税法相关规定,根据财税相关政策是可以抵扣的。

如果是个人车辆的维修费用,并且属于企业的资产一部分(自己的企业),可以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当中作为销售或业务上的费用(成本)处理,其实也是一种“抵扣”。

仅供参考。谢谢

8、私车公用的车辆维修费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来抵扣吗

1、私车公用的车辆维修费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用来抵扣,但必须是真实的且发 票的台头是单位的。
  2、根据我国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及提供应税劳务,产生的销项税额减去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之差,为应纳税额。税法对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采取的是列举法。即税法明确列举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而没有明确列举不能抵扣的,则允许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小轿车维修费和汽油费的进项税额,如果没列在规定不能抵扣范围之列的,则可以进行抵扣。

9、入汽车发生修理费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汽车发生修理费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因此,如您司是符合上述规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租入汽车发生的修理费支出如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且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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