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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0-12-05 04:54:43

1、投标文件如何响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那些条款?

首先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解析:在我国现阶段无论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还是合伙、自然人只要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受制于其他企业、事业等组织或个人,并且能够出具财产或资金方面的证据或证明,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
补充:可以附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来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解析:【解答】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能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履约业绩,通俗地讲就是用户信得过的企业。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简单地说,是指供应商能够严格执行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清晰,能够按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誉是一个企业的生命,讲信誉、善管理的企业,生命力强,有发展前景,政府应当给予鼓励。而且将政府采购项目交给这样的供应商办理,能够增强政府信心。
补充:可以附上近三年的审计报告、重合同守信用证书、银行资信证书、信用评价证书3A、承诺函等来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解析:资质证书、设备清单等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解析:税务登记证、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解析: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析:这个很好理解,就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请注意还有标书中要求提供的,尽量弄得多一点,目录清晰

2、政府招投标文件里的售后服务承诺

保证交付时间的措施
1、公司启动招标项目计划,招标项目小组召开会议,安排各部门按制定的计划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2、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我公司主动联系采购方确定签订合同时间。同时,我公司物料采购部门准备采购计划,争取所有物料在最短时间内备齐。
3、技术部门准备产品配套资料表和生产工艺文件。
4、生产部门做好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任务,并指定项目负责人员。
5、还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加班加点提前完成生产任务。
6、在预计交货期内可完成生产任务。
售后服务承诺
为创造名牌,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我公司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最优惠的价格、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
1、售后服务部门机构及人员配备、技术力量情况
1)公司启动招标项目计划,招标项目小组召开会议,安排各部门按制定的计划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2)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我公司主动联系采购方确定签订合同时间。同时,我公司物料采购部门准备采购计划,争取所有物料在最短时间内备齐。
3)技术部门准备产品配套资料表和生产工艺文件。
4)生产部门做好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任务,并指定项目负责人员。
5)还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加班加点提前完成生产任务。
6)在预计交货期内可完成生产任务。
在本项目中,我们将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严密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项目进度,保证保质按时完成。
为了使项目能够顺利进行,满足各项技术指标的设计要求,我公司在项目管理上建议设立工程领导小组,负责XXXX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决策工作。在其下设立两个工程职能小组,负责处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个职能小组在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安排下相互支持与配合,确保本工程能够圆满顺利地完成。
质量承诺
1、质量保证期:我司郑重承诺为所投货物提供XXXX年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自产品通过最终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维修
2、质保期内我方提供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我方承担;质保期内所有服务方式均为我方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方承担;质保期内:产品的软硬件升级、维护、非人为因素的损坏的维修由我司免费承担;在保修期内每年至少到现场进行二次整体维护。质保期外:保修期外提供终身维护,服务响应及修复时间与保修期内一致。
3、我公司承诺质量保证期满后,继续向采购方提供设备维修、技术支持、备品备件等服务;
4、所有设备均有备品、配件储备,我方收到采购方的故障报告后,我公司保证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4小时内响应,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后仍无法排除,我方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给采购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5、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对由于设计、工艺和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我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两天内,免费负责更换有缺陷的产品。
6、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我公司在4小时内给予答复,8小时到场,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充分满足客户产品的安装、维修和定期维护。24小时内修复;如未能解决问题,免费更换全新的同种品牌型号的产品。
7、我司对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提供一条龙服务。产品免费送货上门,所有产品按用户指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产品到货后我司安排专职技术员前往用户所在地进行免费安装及实际操作、技术培训; 24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
(七)培训措施
我司会免费提供培训教材对使用者进可行多种培训:
1、定点培训:根据招标单位实际情况集中进行常规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培训;
2、流动培训:根据招标单位实际情况派员赴基层组织常规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培训;
3、辅导培训:根据招标单位实际情况派员赴基层跟班、跟车、跟员进行重点辅导培训。
主要培训内容及课时分配:
1.系统构成、系统特点、系统功能讲解(1课时);
2.系统性能、系统使用、操作规范讲解(1课时);
3.系统常规设置流程和常规维护保养方法讲解(1课时);
也根据招标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不定期、不定批、不定时的辅导培训。
(八)其他优惠服务
1、我公司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主动与采购方联系,以便及时制定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保证及时交货。公司接受采购单位及其授权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巡查、产品质量抽查、产品供应和售后服务的检查。
2、我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所有部件的生产日期为近一年内的,且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设计等要求。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货物到达现场后,我司将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4、我司将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我司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5、我司将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5.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5.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5.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6、我司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我司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8、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我司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9、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3、投标文件如何响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那些条款

放营业执照、社保证明、纳税证明,财务报告还有近三年没有违法犯罪的承诺。

4、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书模糊不清

按我当专家评委的经验,要区分不同性质的证书,区别对待。是一般性的?网上公示可查的,那可以提供清晰版的。若是关键的且网上不能查到的,直接废标。

5、投标文件如何响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那些条款

首先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解析:在我国现阶段无论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还是合伙、自然人只要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受制于其他企业、事业等组织或个人,并且能够出具财产或资金方面的证据或证明,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
补充:可以附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来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解析:【解答】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能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履约业绩,通俗地讲就是用户信得过的企业。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简单地说,是指供应商能够严格执行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清晰,能够按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誉是一个企业的生命,讲信誉、善管理的企业,生命力强,有发展前景,政府应当给予鼓励。而且将政府采购项目交给这样的供应商办理,能够增强政府信心。
补充:可以附上近三年的审计报告、重合同守信用证书、银行资信证书、信用评价证书3A、承诺函等来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解析:资质证书、设备清单等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解析:税务登记证、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解析: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析:这个很好理解,就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请注意还有标书中要求提供的,尽量弄得多一点,目录清晰

6、汽车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的流程需要结合具体的采购方式确定,政府采购方式不同,流程也是不同的。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活动实施主要包括五种方式,分别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那么,政府采购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开招标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5、发布招标公告;

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

8、组织召开招标会;

9、中标公示;

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

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二、邀请招标

1.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首先确定采购项目符合邀请招标的条件,其次,通过以下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二)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三)采购人书面推荐。

2.采取第一种方式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采取第二和第三种方式的,备选的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两倍,随机抽取是指通过抽签等能够保证所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机会均等的方式选定供应商,随机抽取供应商时应当有不少于两名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监督,并形成抽取记录,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邀请书应当同时向所有受邀请的供应商发出。

三、询价采购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制作询价单,发布招标公告;

4、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5、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投标中心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6、出具中标通知书。

四、竞争性谈判

1、 受理申请表;

2、 确定采购方式;

3、 编制招标文件;

4、 发布招标公告;

5、 成立谈判小组,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

6、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7、 确定成交供应商;

8、 出具中标通知书。

五、单一来源采购

1、 受理申请表;

2、 确定采购方式;

3、 采购人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协商;

4、 供应商填写报价单;

5、 确认,报监督科备案;

6、 出具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资金的确认

(一)属于财政拨款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有关业务科室根据下达给采购单位的年度采购预算,按照拨款申办程序,由负责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的科室于采购前将计划安排的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预算资金,单位只须在网上填报采购预算给相关业务科室批复后采购办人员即可在网上查询到,其资金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需另外追加的采购项目,由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申报,采购办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给予追加采购计划;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追加资金,其资金的确认同上,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三)属于单位自筹的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应在采购前5个工作日将资金划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采购计划的确认

(一)属集中采购的项目,在采购前,各单位必须对所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资金渠道、售后服务等要求进行确认(公务用车采购的还应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按采购办规定的时间上报。

(二)各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不得提出具体的品牌要求。但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性及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可提出1-2个推荐品牌,供市采购办参考。

(三)属较复杂、非标准的货物,报送采购计划时应附详细的采购要求及说明。 (四)各单位一般不采购外国货物,确因工作需要采购的,应当报经市采购办批准。

三、具体的政府采购流程

(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

(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

(三)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

(四)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

(五)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

(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

(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

(九)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十)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

(十一)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包括各供应商招标的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公布的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

7、汽车修理厂办理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的流程需要结合具体的采购方式确定,政府采购方式不同,流程也是不同的。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活动实施主要包括五种方式,分别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那么,政府采购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开招标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5、发布招标公告;

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

8、组织召开招标会;

9、中标公示;

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

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二、邀请招标

1.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首先确定采购项目符合邀请招标的条件,其次,通过以下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二)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三)采购人书面推荐。

2.采取第一种方式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采取第二和第三种方式的,备选的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两倍,随机抽取是指通过抽签等能够保证所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机会均等的方式选定供应商,随机抽取供应商时应当有不少于两名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监督,并形成抽取记录,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邀请书应当同时向所有受邀请的供应商发出。

三、询价采购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制作询价单,发布招标公告;

4、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5、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投标中心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6、出具中标通知书。

四、竞争性谈判

1、 受理申请表;

2、 确定采购方式;

3、 编制招标文件;

4、 发布招标公告;

5、 成立谈判小组,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

6、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7、 确定成交供应商;

8、 出具中标通知书。

五、单一来源采购

1、 受理申请表;

2、 确定采购方式;

3、 采购人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协商;

4、 供应商填写报价单;

5、 确认,报监督科备案;

6、 出具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资金的确认

(一)属于财政拨款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有关业务科室根据下达给采购单位的年度采购预算,按照拨款申办程序,由负责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的科室于采购前将计划安排的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预算资金,单位只须在网上填报采购预算给相关业务科室批复后采购办人员即可在网上查询到,其资金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需另外追加的采购项目,由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申报,采购办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给予追加采购计划;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追加资金,其资金的确认同上,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三)属于单位自筹的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应在采购前5个工作日将资金划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采购计划的确认

(一)属集中采购的项目,在采购前,各单位必须对所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资金渠道、售后服务等要求进行确认(公务用车采购的还应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按采购办规定的时间上报。

(二)各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不得提出具体的品牌要求。但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性及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可提出1-2个推荐品牌,供市采购办参考。

(三)属较复杂、非标准的货物,报送采购计划时应附详细的采购要求及说明。 (四)各单位一般不采购外国货物,确因工作需要采购的,应当报经市采购办批准。

三、具体的政府采购流程

(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

(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

(三)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

(四)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

(五)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

(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

(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

(九)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十)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

(十一)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包括各供应商招标的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公布的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


与汽车维修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