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召回时出现修理事故该怎样索赔
按照目前的三包政来策,如果源在厂家维修以后还是出现5次以上的同类似问题,那么是可以要求换车的,而至于你所说的耽误了时间,目前没有那条法律法规来保障你可以提出索赔的事项,所以通常消费者就是要依靠自己跟进维修进度来尽量争取提前拿车,当然了,也有人通过315介入的方式,售后单位会更重视一些。
2、汽车召回配件在之前自费修理过可以退款么
这个当然理论上是可以的,但你这个必须要在4s店的更换记录才可以,如果你是在外面汽修店更换的话,这个是不承认的。
3、汽车召回是维修好了再返回车主吗?
是的。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主管部门依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调查、检验、鉴定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而制造商又拒不召回的,应当及时向制造商发出指令召回通知书。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责令认证机构暂停或收回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对境外生产的汽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对缺陷汽车产品暂停进口的公告,海关停止办理缺陷汽车产品的进口报关手续。
在缺陷汽车产品暂停进口公告发布前,已经运往我国尚在途中的,或业已到达我国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缺陷汽车产品,应由进口商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退运手续。
主管部门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消除缺陷的紧急程度,决定是否需要立即通报公众有关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和避免发生损害的紧急处理方法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十一条 制造商应当在接到主管部门指令召回的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该缺陷汽车产品,在10个工作日内向销售商、车主发出关于主管部门通知该汽车存在缺陷的信息。境外制造商还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口商停止进口该缺陷汽车产品。
制造商对主管部门的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主管部门通知中关于制造商进行召回的内容暂不实施,但制造商仍须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
(3)汽车召回前已经维修过怎么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二十八条 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 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三十条 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第三十一条 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第三十二条 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4、汽车被召回后如何处理?
一般召回包括: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缺陷。一般车子召回以后会解决之前公布的问题(这也是相关规定)有时一次召回也可以采取多项措施,比如为了快速预防事故或伤害的发生,可以先采取一个临时措施,然后在配件准备妥当或解决方案成熟时再采取进一步措施彻底消除缺陷。无论采取哪种召回措施,生产者都必须承担召回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
5、汽车召回零件自己更换过还在召回之内吗
如果不是在4S店维修保养的,一般厂家都不保了!!!
如果你是在4S店维修的,应该属于召回范围内!
6、召回汽车的零件部位已经修理过,还会修理吗
很少了,并且召回的部件也不是全坏,而是有故障隐患。所以召回是厂家负责的一种做法,不用想太多。
7、汽车召回前已经自行维修的怎么办
汽车召回就是免费维修,只不过汽车的毛病是先天的,修好后汽车还会返还给车主,如果有巨大缺陷则会给车主退换车辆,但一般情况下,除非是遇到重大缺陷的召回事件,比如史上最大规模的高田安全气囊召回事件,否则退车和换车的情况极为少见。
8、多个汽车品牌紧急召回,召回之前出现问题该怎么解决处理?
如果汽车出现的问题与汽车企业召回车辆的原因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定规范的程序向保险公司,销售商家以及汽车制造企业索赔。
《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该《侵权责任法》第43条,还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汽车在汽车制造企业因为某种原因召回前,就已经出现了汽车的损害问题,甚至汽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人身安全就受到了损害,消费者有权提出赔偿要求。消费者应该上网查询相应的汽车召回批次,首先通过车架号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汽车厂商召回的范围之内,以及确认汽车的损害及其造成的事故与车辆召回原因是否有因果关系。在确认有因果关系以后,消费者就可以收集整理证据,比如汽车维修单,个人的医院验伤单等等,随后按流程开始进行一系列的索赔流程。
如果消费者在汽车召回前,已经因为车辆的损失自掏腰包,花费了不少的维修费用。那么消费者在确认汽车厂商召回的汽车批次以及召回原因后,且与自己汽车的损害甚至人身健康的损害有直接关系的。就可以凭借维修汽车时开的票据,去汽车企业旗下的销售点协商维修费用的退还补偿问题,汽车4S店可以退还一部分甚至全部维修费用,还可以免费检查维修,更换造成车辆使用缺陷(即召回原因)相应的汽车零部件。
9、汽车应召回但厂家未通知,车主在出现召回零件故障后自行维修,后偶然得知,之前维修费可以要求厂商承担吗
可以要求,但是4S店不一定会承担,你可以试一试,实在不承担了,你可以找跟你类似的车主,一块去和4S店理论,人一多,事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