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浅谈绿色汽修与节能减排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作为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充分说明了国家对生态环境的重视。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汽车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在用车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可低估,在用车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主要包括以下两大方面:一是汽车尾气排放;二是汽车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扬尘、废弃物和排污。合理、有效地维修,保持汽车良好的技术状态,将汽车排放降到最低;规范汽车维修作业行为,有效控制汽车维修过程中对生态环境污染的重任就落到了汽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已经印发了《关于开展“绿色汽修”创建工作的意见》,决定率先在全省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以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主题的“绿色汽修”创建工作,将节能减排、节约增效的理念和要求融入到维修生产主要环节之中,在汽车维修行业倡导“科学修车,能修则修”的维修理念,做好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回收利用,切实解决机动车维修行业存在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笔者认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和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开展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对创建“绿色汽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汽车维修过程中产主的废气、废水、废机油、废旧铅酸蓄电池、废空调制冷剂、废旧轮胎、喷漆扬尘等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危害严重。由于汽车维修企业数量多、分布广,维修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多,加之维修企业环保意识薄弱,环保设施、设备缺乏,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大,且容易被忽视,所以在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以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主题的“绿色汽修”创建工作势在必行。
“绿色汽修”创建工作立足于在机动车维修行业树立科学修车理念,在机动车维修服务流程全过程强化管理,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在维修服务主要环节改造排放设施,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和作业方式,切实解决机动车维修行业存在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和维修企业负责人在思想上应提高“绿色汽修”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目前维修企业存在的重生产、重经济利益,轻环境保护、轻社会责任的现状,在全行业树立“绿色汽修”理念,增强环保意识。
2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专题培训
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和维修企业要高度重视“绿色汽修”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绿色汽修”创建的意义和作用,使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广大汽车用户充分认识“绿色汽修”创建的必要性,通过宣传使车主了解定期维护能降低油耗、减少尾气排放、提高车辆安全水平和延长汽车使用寿命,普及科学用车和养车的知识。
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和维修企业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维修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绿色汽修指导书》,开展环保知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让每位相关人员充分了解和重视创建“绿色汽修”与节能减排的童要意义,让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3建立制度,明确责任
汽车维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应建立健全有效的节能环保制度,修订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维修工艺流程、工种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涉及环保的重点工位和重点设备单独明确节能环保的操作规程,完善节能环保相关工作台帐。
维修企业应建立由企业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维修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组成的节能环保工作网络,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奖惩考核。
4提高服务指导能力,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汽车维修管理部门应提高服务能力,把“绿色汽修”创建工作前移至新办维修企业筹建过程中,对新办企业维修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废气废水的排放和处理,以及建立各项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提供环保节能方面的服务和指导,避免企业以后再进行相关改造,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促使维修企业从筹建就重视节能环保,维修企业管理、设施、设备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培育对环境负责的具有现代意识的新型维修企业。
汽车维修管理部门将“绿色汽修”创建工作和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在机动车维修行业倡导“能修则修、以修为主”的科学维修理念,改变目前维修企业存在的“过度维修”现象,引号维修企业透明维修、诚信经营,避免能源不必要的浪费,减少车主的负担,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引导质量信誉诚信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环保设备,加快对原有不合理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使质量信誉企业率先达到“绿色汽修”的要求。
5不断深化“绿色汽修”创建工作
机动车维修企业是“绿色汽修”创建工作的主体,应当承担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
(1)改造不合理的排放设施。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改造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对各维修工序中产生的废水应当通过油水分离池进行隔油、过滤、沉淀处理后再排入污水管;在维修检测工位和调试工位设置汽车尾气收集装置,收集装置应具备净化功能;有条件的维修企业可在生产车间配备尾气集中抽排系统。
(2)采用先进维修设备和作业方式有效控制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维修企业可以选择添置适合自身生产要求、节能减排效果比较好的设备。例如,使用采用清洁能源的环保型烤漆房;使用机油收集机、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加注设备、制动液更换加注机;使用排气分析仪或烟度计进行尾气检测;使用不解体汽车检测诊断仪诊断故障,等等。
(3)建立维修废弃物的处理机制。汽车是集机械、电子、化工等于一体的综合体,因此汽车维修废弃物种类繁乡,维修企业应建立规范处理、回收汽车维修废弃物的机制。例如,对废油、轮胎、蓄电池等废弃物按国家有关回收规定执行;作业过程中做到油水不落地,废油接入油盆或废油收集器倒入废机油收集桶中;废弃物应分类收集,有明确的标识,集中存放在指定区域;维修企业内部收集废弃物,应有专人负责,建立相关管理记录台帐,定期由具备相应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以上是笔者从一名行业管理者的角度阐述绿色汽修与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创建绿色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惠及子孙后代和全社会,是全社会全行业的共同责任,行业管理部门及机动车维修企业都应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良好的机动车维修行业形象,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来源:中国技师网)
2、办理汽车三类维修资质证是否需要环保审批手续?
需要的。
3、环保对汽修厂有哪些要求?
要将废机油大桶购买,废机油大桶下面做接油盘,废机油间贴。
要求汽车修理厂是专门修理汽车和总成的单位,一般设置在汽车站内部,也有是单独企业。要环保垃圾桶分类标示的购买。
要对对汽车进行定期的车辆清洁,部件检查润滑以及对受损零件的更换和维修等内容,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地保证汽车的工作效果和良好的技术状态,避免出现由于零部件损耗而导致的故障发生,为人们的出行安全和交通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汽车修理的基本方法可分为就车修理和总成互换修理。
4、汽车维修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汽车维修企业环境保护制度及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应有废油、废液、废气、废蓄电池, 废轮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8、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
4、涂漆车间应设有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 采用干打磨工艺的,应有粉尘收集装量和除尘设备,应设有通风设备。
5、调试车间和调试工位应设置汽车尾气收集净化装置
6、应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7、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8、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什邡市师古镇鑫隆汽车润滑油养护部
5、2015新环保法对汽车维修行业有何规定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于2015年1月1日修订施行《环境保护法》并没有对汽车维修行业作出专门规定,但有与汽车维修行业有关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三十六条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第四十条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条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6、汽修行业如何做好绿色发展
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汽车,汽车行业发展前景也很不错,想要做好绿色发展,就要奔着节能环保的方向
7、汽车常见的故障 如何进行绿色维修保养
1、不良反应:车下滴漏出一摊莫名其妙的液体,且冷却液的液面高度下降。汽车保养小常识“三分修七分养”雨雪天务必注意驾驶安全和汽车保养。病情原因:通常情况下造成滴漏的原因是连接冷却液箱和发动机间的橡皮管有裂缝。
绿色保养:变质的冷却液防锈品质下降,不但容易导致散热器、管路、软管等部件的损坏,而且因冷却液的主要成分是乙二醇,滴漏到地上也会造成环境和空气污染。但我们很难通过目测判断冷却液是否变质,所以要定期更换冷却液,切莫等到出现故障再去更换冷却液。一般建议车辆每行驶4万公里或两年须更换新的冷却液,另外每两年须更换冷却风扇皮带。2、不良反应:发动机点不着火。病情原因:发动机的启动是靠电瓶的电流推动火花塞点火完成的,因而启动系统出现故障,很可能是由于电瓶生锈或者电瓶滴漏造成的。绿色保养:每一两个月要查看电瓶内的电瓶液是否充足。如果不足,可添加蒸馏水至适当的高度。目前轿车大都采用免维护电瓶,则不可擅自加水。此外,每年都要检查一下电瓶的正负端接点有无生锈或污浊的现象。如果有,要及时到4S店清除干净,以保持电路的畅通。电瓶修复后,可延缓电瓶的报废时间,减少资源浪费和废弃电瓶对环境的污染。3、不良反应:发动机排气的噪声增加,废气排放也超标。病情原因:发动机的废气经高温发生氧化作用,很可能导致排气系统泄漏。绿色保养:检查排气系统的管路、接口处是否被废气腐蚀,接口垫有没有被冲坏。若发现排气系统泄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泄漏的部件。每年检查一次不仅可以保证排气系统正常运转,更重要的是减少尾气中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4、不良反应:汽车油耗不断增加。病情原因:油耗增加的原因很多。但最常见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是对轮胎气压的检查。轮胎胎压不足不仅会导致行驶阻力增加,造成油耗上升,还会影响轮胎的使用寿命。绿色保养:自备胎压测量器,经常检查轮胎气压。不要忘记备胎的检查,以免急需更换轮胎时,才发现备胎已经没气了。气温高时胎压会比平时高一些,因此在冷天或阴凉处测量胎压比较准确。时常轮胎每行驶1万公里要互换位置,避免前后磨损程度相差太大。如果需要更换磨损严重的轮胎,最好2个或4个一起换,纹路相同的轮胎可以前后交叉更换。另外,折线花纹的轮胎有助于节省燃油。
8、北京汽修环保要求
汽修行业现在在环保方面要求很严呢。
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业选址、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及噪声防治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维修企业、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2010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GB26877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7701.1煤质颗粒活性炭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DB11/307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5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996城乡规划改用地分类标准
DB11/1195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DB11/1228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非原位再生吸附处理工艺non-
吸附剂不在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装置中直接处理再生的吸附处理技术工艺。
4选址
4.1新建、改建、扩建汽车维修项目选址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和DB11/996等要求。
4.2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汽车维修项目。
5污染防治要求
5.1大气污染防治
5.1.1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a)汽车维修过程中使用的处于即用状态的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符合DB11/1228-2015表1要求;
b)应记录使用的涂料、稀释剂、固化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种类、数量及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至少保存3年;
c)调漆作业应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应经活性炭等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
d)喷漆作业应采用高效喷涂设备;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喷枪,应采用密闭洗枪设备,或在密闭设施内清洗并配备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
e)所有喷漆、烤漆作业应在密闭喷、烤漆房内进行,废气经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f)喷、烤漆房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应符合DB11/1228要求,调漆室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应符合DB11/501要求,排气筒应设置废气排放口图形标志并按照DB11/1195的规定设置废气采样口和采样平台;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大气污染物浓度应符合DB11/1228要求;
g)采用非原位再生吸附处理工艺,每万立方米/小时设计风量的吸附剂使用量不应小于1立方米,更换周期不应长于1个月;
h)采用煤质颗粒活性炭为吸附剂时,其性能参数应符合GB/T7701.1的要求;
i)采用吸附式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应按照GB20101要求在进、出口的风管应设置压差计,以测定经过设施的气流阻力(压降),压差宜控制在300~350Pa,超出该压力范围时应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
j)异位再生或废弃的吸附剂在转移处理之前应采用密闭容器贮存,防止被吸附的挥发性有机物挥发;
k)应建立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至少保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