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对汽车维修企业的开业都有哪些要求?
一、《工商营业执照》
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4、经营场地证明;
5、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6、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7、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办好工商执照以后,根据维修厂的经营范围,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一下,不管主管部门同不同意维修厂就可以开业了。
二、经营场地
汽车修理厂对于地理位置的要求还是蛮高的,稍微偏僻一点没问题,但是一定要交通便利。另外占地面积不能太小,否则做起来后又不方便扩大规模。
三、工具
汽车修理厂要具备齐全的工具,可根据自己修理厂的定位特点来进行选择,专用工具还是很容易购买到的,一般汽车配件城都有专门的销售店铺。
四、团队
规模稍大一点的汽车修理厂,肯定要配备多名技术人员,并且必须要有过硬的经验和技术,其次是责任心、仔细度以及基本素质。
以上就是开汽车修理厂要具备的相应条件,现在汽车修理厂的竞争还是相当激烈的,一旦有机会做起来后,届时要面临的困难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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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车修理一类、二类、三类、是何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标准为: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3、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是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装修涂饰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维护、工艺加工、技术服务、改装等作业。
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明白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2)最新汽车一类维修企业开业条件扩展资料:
选择汽车修理的注意事项
1、就近选择。
2、人员资质检查。送修车辆时,留意服务人员是不是先检测后维修,对车辆的故障诊断是否说得清楚,报价是否明码标价。这是基本服务标准,也可以以此初步判断维修厂的服务规范性,是否能真正地对车辆负责,对客户负责。
3、 配件使用。要保证使用有质量保证的主流品牌配件。
4、是否有主流品牌的授权。如轮胎店是否有米其林、普利司通等品牌授权,也是维修企业评审的标准之一,有主流品牌在一线指导,能保障服务的质量。
3、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与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有何区别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1997版)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三类专项维修业户:专门从事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专项修理或维护。
修订后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2004版)保留了原标准的三种分类模式,但三种类型企业的内涵相对原定义有所改变。
1)取消了以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为经营业务的原二类企业的定义,一类、二类企业均定义为整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及竣工检验设备条件不同区别为一类和二类整车维修企业;
2)确立了"车型(小型车、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定义,并将其与整车维修企业经营范围的承修车型相联系;
3)增加发动机、自动变速箱等较大汽车总成为专项维修项目,调整原专项维修项目的电器、仪表修理为电气系统维修等,使具备规定条件的三类专项维修业户可从事汽车某总成、某系统的维护与修理。
新分类既符合汽车维修行业的现状,与原标准的技术内容有较好的衔接,有利于新标准出台后的顺利实施;又适应行业管理部门对汽车维修行业调整与改革的发展要求。现在的标准中一类、二类企业的经营业务范围一致,三类业户的作业具有一定的深度,解决了目前汽车维修市场大量存在的超范围经营问题。
4、申请二类汽车维修企业需要哪些条件
汽车维修企业等级的含义:
根据原交通部的(GB/T 16739.1-3-1997)部颁标准,汽车维修企业共分为三类。
一类: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也可从事汽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
二类: 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三类: 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和维护,主要如车身,涂漆,装饰座垫,
水箱,轮胎,曲轴修磨,镗缸,电气等专项维修;
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大致明白他们应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交通部于二00四年发布新的(GB/T16739.1-2-2004)部颁标准,对原标准作了一些调整。主要内容是一、二类企业的维修项目、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的界定趋于模糊,只是经营规模及设备外协上有不同要求。
一般说来,可以从事整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的应比只可从事维护保养及专项修理的技术水平要高。就好比省级医院与乡镇医院所能完成的手术范围是不一样的。
根据新颁布的国标《汽车维修开业条件》 (GB/T16739.1-.2-2004)规定,汽车修理厂分一类、二类和三类维修企业。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如场地、技术管理人员、技工及维修专用设备、机具等都有相应的要求。
具体办理手续的程序是:
1. 递交书面申请 到所在地区.县级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会根据你的申请向你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报资料,再认真填报。
2. 汽修办管理人员到现场(汽修厂)实地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你申办的开业条件,并会指出还应作哪些整改和补充。
3. 经汽修办验收符合开业条件后颁发《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4. 凭《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5. 凭《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地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
亲爱的朋友,我的回答可能对你帮助。如果你想申办二类(整车维修)的话,专用维修设备费可能要30万元以上,加上通用设备、场地、技术人员及起步配件费等约需50--80万元。不过汽车维修业的业务前景也不错,祝你成功。
需注意的是:1.办汽修厂的地段较重要,最好处于交通交汇要道且进出车辆方便不受交管限制的;2.汽修厂的技术层次,管理水平起点要高,因为无特点的低档次的汽修厂很难生存;3.社会资源尽可能广且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特别是公车),做好优质服务以最大限度争取客源;4.要聘请一个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员负责汽修厂的日常管理,因为汽车维修是专业性较强的行业。5.选择承包或租赁或转让现成汽修厂比新办的花费要省下不少钱。
亲爱的朋友,不知你是何地的,也许我能帮助你。
5、汽车维修中的一类、二类、三类维修有什么区别?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1997版)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三类专项维修业户:专门从事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专项修理或维护。
修订后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2004版)保留了原标准的三种分类模式,但三种类型企业的内涵相对原定义有所改变。
1)取消了以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为经营业务的原二类企业的定义,一类、二类企业均定义为整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及竣工检验设备条件不同区别为一类和二类整车维修企业;
2)确立了"车型(小型车、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定义,并将其与整车维修企业经营范围的承修车型相联系;
3)增加发动机、自动变速箱等较大汽车总成为专项维修项目,调整原专项维修项目的电器、仪表修理为电气系统维修等,使具备规定条件的三类专项维修业户可从事汽车某总成、某系统的维护与修理。
新分类既符合汽车维修行业的现状,与原标准的技术内容有较好的衔接,有利于新标准出台后的顺利实施;又适应行业管理部门对汽车维修行业调整与改革的发展要求。现在的标准中一类、二类企业的经营业务范围一致,三类业户的作业具有一定的深度,解决了目前汽车维修市场大量存在的超范围经营问题。
6、《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对汽车维修企业的开业都有哪些要求?
一、《工商营业执照》
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4、经营场地证明;
5、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6、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7、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办好工商执照以后,根据维修厂的经营范围,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一下,不管主管部门同不同意维修厂就可以开业了。
二、经营场地
汽车修理厂对于地理位置的要求还是蛮高的,稍微偏僻一点没问题,但是一定要交通便利。另外占地面积不能太小,否则做起来后又不方便扩大规模。
三、工具
汽车修理厂要具备齐全的工具,可根据自己修理厂的定位特点来进行选择,专用工具还是很容易购买到的,一般汽车配件城都有专门的销售店铺。
四、团队
规模稍大一点的汽车修理厂,肯定要配备多名技术人员,并且必须要有过硬的经验和技术,其次是责任心、仔细度以及基本素质。
以上就是开汽车修理厂要具备的相应条件,现在汽车修理厂的竞争还是相当激烈的,一旦有机会做起来后,届时要面临的困难会更多。
7、一类汽修厂跟二类有什么区别?
1、工作范围: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2、设施条件:
企业应设有接待室,一类企业的面积不少于40m2,二类企业的面积不少于20m2。
3、停车场:
企业应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一类企业的面积不少于200m2,二类企业的面积不少于150m2。
4、生产厂房:
生产厂房地面应平整坚实,面积应能满足表1~表3所列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一类企业的面积不少于800m2,二类企业的面积不少于200m2。
(7)最新汽车一类维修企业开业条件扩展资料:
维修企业的现状:
1、汽车维修业的信息需求强烈:
()100多年前诞生的汽车,只不过是一个简单的四轮交通工具,而今天,汽车已成为高科技的结品,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使汽车越来越“复杂”。
()这些复杂的系统,再加上世界各个汽车制造厂商每年不断地推出新的车型车种,使得汽车维修工作也越来越复杂,广大汽车维修人员对汽车维修相关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以往汽车维修相关信息的查询,主要借助于传统媒体(图书、杂志、报刊等)。这些媒体存在着信息量小、查询速度慢、资料更新迟缓等弊端。特别对于改革开放以后大量涌入国内的进口汽车,更因缺乏维修资料,给维修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信息化浪潮中的汽车维修业:
(1)从国际汽车维修行业看,维修行业技术资料查询、故障检测诊断、技术培训早已网络化,已呈现全面普及的局面。
(2)以美国汽车维修业为例,在维修信息综合管理、专家集体会诊、网上查询资料、网上解答疑难杂症、网上开展技术咨询、网上购买汽车维修资料,已经成为维修行业的基本特征,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已经全面实行。我国汽车维修专业互联网络,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起步。
(3)目前,汽车维修企业正面临一场革命。一大批新的汽车维修企业成立,相应的汽车维修服务行业急剧扩张,维修行业的规模也随之变得庞大。到目前为止,全国大大小小的维修企业已经发展到近30万家。
8、汽车维修中的一类二类三类维修有什么区别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1997版)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三类专项维修业户:专门从事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专项修理或维护。
修订后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2004版)保留了原标准的三种分类模式,但三种类型企业的内涵相对原定义有所改变。
1)取消了以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为经营业务的原二类企业的定义,一类、二类企业均定义为整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及竣工检验设备条件不同区别为一类和二类整车维修企业;
2)确立了"车型(小型车、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定义,并将其与整车维修企业经营范围的承修车型相联系;
3)增加发动机、自动变速箱等较大汽车总成为专项维修项目,调整原专项维修项目的电器、仪表修理为电气系统维修等,使具备规定条件的三类专项维修业户可从事汽车某总成、某系统的维护与修理。
新分类既符合汽车维修行业的现状,与原标准的技术内容有较好的衔接,有利于新标准出台后的顺利实施;又适应行业管理部门对汽车维修行业调整与改革的发展要求。现在的标准中一类、二类企业的经营业务范围一致,三类业户的作业具有一定的深度,解决了目前汽车维修市场大量存在的超范围经营问题。
9、汽车维修企业的分类都有什么?
按照行业管理划分
按照经营形式划分
按照经营项目划分
10、汽车维修公司需要具备那些条件?
近日,中华汽车网校接到网友提问:开办修理厂有什么条件?个人需要些什么证书?相信除了该网友之外,其他想要开办汽修厂的朋友也有同样的疑问。下面,小编就该问题作出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开办修理厂所需基本条件
① 工商营业执照
② 税务登记证
③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执照
④ 法人机构组织代码证
二、开办修理厂个人需要证书
汽修厂按规模大小分为两类,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般而言,根据公司规模大小,开办一个修理厂需要3-5本不等的维修工高级和维修工技师的证书。除此之外,还要满足以下人员条件:
① 应具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应符合GB/T 21338的规定,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② 维修质量检验员数量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至少应配备2名维修质量检验员。
③ 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人员和涂漆人员,一类企业至少应各配备2人;二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1人。
④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一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
⑤ 从事燃气汽车维修的企业,至少应配备1名熟悉燃料供给系统专业技术的专职作业、检验人员,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