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修厂的成本怎样核算
按计件,类似分批法核算.
材料成本一般可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成本价,即平均进价。配件出库时,自动取目前库存中配的平均进价为成本价。
最新进价是取最后一次进货时的价格。批发价和销售价都是最后一次进货单中的批发价和销售价。在入库时批发价和销售价都是根据初始化中设置好的售价系数来计算的。比如零售系数是1.2的话,进价100元,自动计算出销售价为120元。其它的以此类推。
平均进价的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进价=((当时的库存量*当时的平均进价)+(本次进货数量*本次进价))/(当时的库存量+本次进货数量)
举个例子,比如第一次进货配件A,数量10个,单价10元。那么入库单保存后,库存就可以查到了,平均进价就是10元,因为以前没有进过。
第二次进货相同的配件A,数量15个,单价16元。平均进价的计算公式是:((10*10)+(15*16)/(10+15)=(100+240)/25=13.6元
第三次第四次......以此类推。所以平均进价每次是会变化的。即成本是在变化中的。
另外主要就是工时费了,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2、请问汽修厂的成本怎样核算?
按计件,类似分批法核算.
材料成本一般可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成本价,即平均进价。配专件出库时,属自动取目前库存中配的平均进价为成本价。
最新进价是取最后一次进货时的价格。批发价和销售价都是最后一次进货单中的批发价和销售价。在入库时批发价和销售价都是根据初始化中设置好的售价系数来计算的。比如零售系数是1.2的话,进价100元,自动计算出销售价为120元。其它的以此类推。
平均进价的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进价=((当时的库存量*当时的平均进价)+(本次进货数量*本次进价))/(当时的库存量+本次进货数量)
举个例子,比如第一次进货配件A,数量10个,单价10元。那么入库单保存后,库存就可以查到了,平均进价就是10元,因为以前没有进过。
第二次进货相同的配件A,数量15个,单价16元。平均进价的计算内公式是:((10*10)+(15*16)/(10+15)=(100+240)/25=13.6元
第三次第四次......以此类推。所以平均进价每次是会变化的。即成本是在变化中的。
另外主要就是工时费了,按实际发生数列支容.
3、汽车修理厂如何进行材料成本核算?
实际用了几多材料(即:零配件)就几多材料,月末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当月的平均单价,再以材料数量乘能平均单价。即平时做好记录,领用与实际耗用材料。这就是当月的营业成本了。关于费用 类,就放在营业费用 与管理费用,你自己看情况归类。
4、我问一些关于汽车修理厂的会计账务处理的问题 :比如汽车修理的会计分录;材料,人工怎么计算成本,报表怎么做
汽车修理的会计分录?
采购时
借:原材料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
领用材料,进入修回理车间
借:答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人工费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设备折旧
借:生产成本
贷:累计折旧
修理项目完成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收入
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管理人员工资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营业税
借:营业税及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等
月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及及附加
管理费用 等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资产负债表依据总账科目余额,分析填列;利润表按报表项目逐项计算。
5、汽车维修行业会计成本怎么计算
一、整车销售
1、预付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采购发票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有些厂家会将折扣、银承贴息等开到发票上,但是有些厂家会单独在厂家设立虚拟账户,所以还要针对你企业的情况做这块的账务处理)
3、销售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代收客户验车费和购置税及保险费)
(2)开具机动车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代客户缴纳保险费和购置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现金
(4)代客户付保险费(一般保险费都是和保险公司联网,如果客户自己有银行卡可以直接刷卡,如果没有就需要用公司的卡刷,公司可以去开户行办理商务卡)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4、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汽车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6、汽车修理的成本怎么核算
配件入库存 ,发生修理业务再出库转到成本
修理人员工资做成本
厂房和修理设备折旧也是成本
水电均摊也是成本
呵呵 ,我就知道这些.
7、汽车维修收入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a.确认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即采用成本回收法确认收入。
b.计量原则: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即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采用与销售商品收入一样的计量原则:公允价值模式。
同时明确了完工百分比的计算公式: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确认当期劳务成本。
c.完工程度的确定: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①已完工作的测量。②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d.交易的区分:①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②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