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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处理汽车配件消费纠份

发布时间:2021-01-04 12:36:35

1、如何处理汽车维修纠纷

处理汽车维修纠纷:
一、协商是首选的处理方法
协商是首选的处理方法,因其可以节省时间和维权成本。消费者可直接向修理厂提出汽车维修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提出返修、换件或赔偿损失的要求,协商时可将依据或证据告知或出示修理厂,但原件和重要物证一定要自己保存好。首先与承修方协商,要求对方承担补修、返工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既省时又省钱,还可以避免双方的矛盾激化。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申请有关机构鉴定。
鉴定是由消费者和修理厂共同要求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汽修质量责任认定。如果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汽车维修质量鉴定的受理机关是各级道路运管机构,这一机构隶属各级交通局。该机构会做出实事求是的、具有权威性的技术分析和事故鉴定报告。
二、调节是处理纠纷的一种手段。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承托双方因维修质量和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如果承修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道路运管机构申请组织技术鉴定和调解。调解是消费者申请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调解,此时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都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在调解过程中,申请方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保持车辆的原始状态;
(2)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纠纷的详细过程,申请调解理由及要求;
(3)提供相关证据,包括汽车维修合同或维修委托书、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其他与申请调解事项相关的资料。参加调解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责任,并对举证事实负责,因此,托修方在送修汽车及结算时,一定要向承修方索取并妥善保管的有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才能提交投诉或调解所需的证据。
三、鉴定是纠纷调解的必要条件。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如果需要通过技术分析或鉴定进行责任认定的,技术分析和鉴定由汽车维修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质量检测或技术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拆检车辆有关部位时,当事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一致证实拆检情况,质量纠纷调解过程中拆检、技术分析和鉴定的费用在责任认定后由责任方按责任比例承担。认定汽车维修质量责任的原则是:
(1)承修方不按技术标准、有关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修理汽车、选用配件、油料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修方负责;
(2)承修方应托修方要求未按有关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所确定的维修范围进行汽车维修作业,而承、托修双方无质量协议或其他约定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修方负责;
(3)承修方在进行车辆维护和修理作业时,对所拆装的配件未进行鉴定或虽发现相关配件不符合技术要求但未与托修方签订质量责任协议,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该部件引起的质量事故由承修方负责;
(4)因托修方违反驾驶操作规程和违反车辆使用、维护规定而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托修方负责;
(5)双方签订的汽车维修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合同规定的责任确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的质量保证期是: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万公里或修竣出厂之日起100天;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天;一级维护、小修或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天。质量保证期中的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到达者为准。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和维修合同纠纷的调解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和资料,技术分析和鉴定意见书,当事方的陈述、质证、辩论,分析事故原因,确定纠纷双方应负的责任,调解各方应承担的经济损失。如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有关当事方可依法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诉讼是质量纠纷的终结程序
诉讼是车主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不经鉴定程序、在调解失败后直接起诉。如果用户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户也可以不经过鉴定程序,调解失败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可以请求法庭适用"举证倒置责任",即由承修方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承修方应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按照正确的技术和工艺进行修理而且修理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提供不出这种证明,则可以推定维修质量不合格。车主应向法庭提供损坏实物、损失清单、发票等证据。

2、货物纠纷 我给一汽车配件公司运了一车货,途中我的雨布漏水,导致两箱货物被水浸失,

有没有投保,找保险公司来评估损失,验货最好要有第三方在场,你自己也要拍照或者录像固定证据。

3、找到一份汽车配件的仓库管理工作,待遇方面还可以,因为没做过这行,怕胜任不了,现在纠结要不要去试工?

觉得待遇可以,想做就去吧。刚开始没有说胜。任不胜任的,都是在做的同时学习并进步的。不要纠结了,有工作才有更好的生活。加油!

4、我现在刚在家汽车配件厂找了份工作,工资不怎样,3000来块,我很纠结,不知道要不要做,因为以前拿过

嘿嘿, 我先笑笑,,
我最近也没工作了。

不是笑你哦,
首先看你手头有木有钱咯。 也不是问你要钱,呵呵
3000怎么了。可以让你有吃有住了吧, 如果你想做其他商业,首先资本,再者人缘,有么?、
别吧钱丢进去了,然后说我没准备好,后悔了, 自己把握吧,我只是看到 然后就来说下的,, 如果不听就当我没来过吧! 我希望,在你没有找到下一个工作的时候先坐着这个工作吧,,也许是我想多了。!

5、汽车配件行业的退款纠纷率阀值是多少

1.退款率、退款纠纷率计算方式/周期 1.退款率计算方式/周期 计算方法:退款率=近30天成功退款笔版数/近30天支付宝交易权笔数*100%; 计算周期:每天计算近30天成功退款的数据,数据延迟2天; 2.纠纷退款率计算方式/周期 计算方法/周期:30天内纠纷退...

6、汽车零配件纠纷问题

1、铆气管来的接头脱落(无自权威部门质量鉴定报告),这个是不是您生产的?追尾事故的原因是什么?这点很关键,也许是车主车速过快,也许是路况湿滑,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车祸的发生与您供货的软管有因果关系,我认为此事与您无关;
2、保险公司赔了60%,剩下40%也就1.2万。此事您最好尽量解释清楚,毕竟涉及您和汽车经销商的良好关系问题,但如果真的走上法庭,就一切看证据了。

7、汽车维修纠纷该如何解决

处理汽车维修纠纷:
一、协商是首选的处理方法
协商是首选的处理方法,因其可以节省时间和维权成本。消费者可直接向修理厂提出汽车维修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提出返修、换件或赔偿损失的要求,协商时可将依据或证据告知或出示修理厂,但原件和重要物证一定要自己保存好。首先与承修方协商,要求对方承担补修、返工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既省时又省钱,还可以避免双方的矛盾激化。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申请有关机构鉴定。
鉴定是由消费者和修理厂共同要求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汽修质量责任认定。如果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汽车维修质量鉴定的受理机关是各级道路运管机构,这一机构隶属各级交通局。该机构会做出实事求是的、具有权威性的技术分析和事故鉴定报告。
二、调节是处理纠纷的一种手段。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承托双方因维修质量和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如果承修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道路运管机构申请组织技术鉴定和调解。调解是消费者申请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调解,此时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都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在调解过程中,申请方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保持车辆的原始状态;
(2)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纠纷的详细过程,申请调解理由及要求;
(3)提供相关证据,包括汽车维修合同或维修委托书、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其他与申请调解事项相关的资料。参加调解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责任,并对举证事实负责,因此,托修方在送修汽车及结算时,一定要向承修方索取并妥善保管的有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才能提交投诉或调解所需的证据。
三、鉴定是纠纷调解的必要条件。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如果需要通过技术分析或鉴定进行责任认定的,技术分析和鉴定由汽车维修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质量检测或技术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拆检车辆有关部位时,当事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一致证实拆检情况,质量纠纷调解过程中拆检、技术分析和鉴定的费用在责任认定后由责任方按责任比例承担。认定汽车维修质量责任的原则是:
(1)承修方不按技术标准、有关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修理汽车、选用配件、油料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修方负责;
(2)承修方应托修方要求未按有关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所确定的维修范围进行汽车维修作业,而承、托修双方无质量协议或其他约定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修方负责;
(3)承修方在进行车辆维护和修理作业时,对所拆装的配件未进行鉴定或虽发现相关配件不符合技术要求但未与托修方签订质量责任协议,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该部件引起的质量事故由承修方负责;
(4)因托修方违反驾驶操作规程和违反车辆使用、维护规定而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托修方负责;
(5)双方签订的汽车维修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合同规定的责任确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的质量保证期是: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万公里或修竣出厂之日起100天;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天;一级维护、小修或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天。质量保证期中的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到达者为准。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和维修合同纠纷的调解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和资料,技术分析和鉴定意见书,当事方的陈述、质证、辩论,分析事故原因,确定纠纷双方应负的责任,调解各方应承担的经济损失。如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有关当事方可依法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诉讼是质量纠纷的终结程序
诉讼是车主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不经鉴定程序、在调解失败后直接起诉。如果用户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户也可以不经过鉴定程序,调解失败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可以请求法庭适用"举证倒置责任",即由承修方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承修方应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按照正确的技术和工艺进行修理而且修理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提供不出这种证明,则可以推定维修质量不合格。车主应向法庭提供损坏实物、损失清单、发票等证据。

8、如何处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

一,托修方应该与承修方签订书面维修合同;二,维修质量纠纷发生后的维权步骤: 1.调解,先与承修方协商,要求对方承担补修、返工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省时、省钱,还可以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申请有关机构鉴定; 2.鉴定,汽车维修质量鉴定的受理机关是各级汽车维修管理站,这一机构隶属各级交通局。如果车主对汽车维修管理站所做的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车主也可以不经过鉴定程序,在调解失败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诉讼中可申请举证责任倒置。汽车维修纠纷属于产品质量纠纷范畴,诉讼中,用户可以请求法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被告(承修方)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承修方应该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按照正确的技术和工艺进行修理,而且修理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四、要找准正确适用的法律依据。

9、谁有汽车售后索赔相关法律?加急~~~~~~~~

并没有相关法规,只能证明销售商有欺诈行为.相关法律只有<消法>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246

<民法>http://www.xsjjy.com/flk/mftz.htm
<产品质量法>
http://www.cin.gov.cn/law/other/2000111618-00.htm

可参看http://www.legalinfo.gov.cn/misc/2006-06/23/content_339426.htm

退换难、索赔难、维权成本高、无“三包”
今年前6个月,大连市工商局“12315”接到有关汽车方面的投诉达到162件;甘井子区消协接到汽车投诉75件,而去年全年才只有57件,汽车消费成了新的消费纠纷热点。可要解决这类纠纷,难度极大,最终结果往往是消费者、经销商和汽车生产厂家都不满意,而受理投诉的有关部门又面临着无据可循的尴尬。

投诉 消费者苦恼多多

案例1 孔先生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国产汽车一辆。车辆行驶到500公里时,该车发动机出现异常声响,经生产厂维修人员和发动机生产厂家鉴定为发动机存在质量问题,双方经协商更换发动机。但更换了发动机后不仅发动机异常声响过大、转速异常,而且水温偏高。双方协商再次更换了发动机后,问题仍未解决。孔先生向市消协投诉,要求退车并赔偿购车办理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案例2 张先生刚买的新车频繁出现质量问题,一星期不到曲轴油封浸油,问题刚解决半轴油封又开始浸油。一辆新车用了半个月不到,他就不停地往经销商处跑。于是他想到了是否能够退换车的可能。汽车售后部门答复得相当干脆:在保修期范围内有问题给你修,退换车不可能。

目前,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和汽车零配件等方面,表现在发动机出现异常声响、水箱漏水、备胎鼓包、方向盘间隙过大、多次维修汽车仍无法正常行驶等。此外,售后服务、销售合同、配件保修的问题也是消费者反映的热点。

退换坎 新车退换成难题

虽然有些汽车产品质量问题比较明显,但在解决问题时却难以满足申诉人的要求,绝大多数解决方式是修理。消费者积攒几万元、十几万元购买的新车,尚未正常使用就出现各种质量问题。一般的消费心理都是要求更换或退车,即使接受修理也要提出一定补偿,但绝非几百元就能够接受。

而销售商决不愿意将挣到的利润拿出来,往往拉出厂家做挡箭牌。有些非常清楚的事故责任,会被经销商、厂家、维修厂三方面互相推诿、来回“踢皮球”,使得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而有的消费者因故“求救”时,企业的售后服务接线员表面上“热情”接待,但事后却来个“冷处理”,让消费者干着急也没办法。

索赔坎 双倍赔偿难上难

汽车是否是生活消费品?在经销商故意隐瞒事实的情况下是否要双倍赔偿?中消协认为,汽车等大宗消费品销售中的欺诈行为同样适用《消法》。而《消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是对欺诈者的惩罚性条款,并未限制适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幅度。

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关于小轿车经营企业虚构商品紧俏信息误导消费者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问题的答复》中,明文规定小轿车经营者有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应适用《消法》。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也都表示生活用车作为消费品来统计,当然属于消费品。

讨论的最终结果无疑为那些备受“汽车是否属于消费品,能否加倍赔偿”困扰的消费者带来一线曙光。因为在维权的路上,他们可以向前迈出一步了。

维权坎 成本竟居高不下

当汽车出现重大问题时,消费者往往求助无门。消协也只能根据《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消费者要想维护自身权益只能向法院起诉。

“在解决消费者维权纠纷的各种途径中,没有一条多快好省的捷径。”大连市消协副秘书长杨庆祥告诉记者,而出了问题检测难就是消费者必须面临的头一道难关。

当汽车性能发生故障,造成了汽车自燃、方向失灵、制动失灵、轮胎爆炸、安全气囊失灵等,因之又造成了交通事故时,解决问题的办法通常都需要质量鉴定。但就是这样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一旦消费者和厂家较起真来,就变成了一个难题。

记者从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了解到,汽车配件的检测对从业人员和设备的要求很高,目前,他们还没有承接这方面业务的能力。另据了解,目前我国国家级汽车检测中心仅6家,符合解决消费争议需要的汽车检测机构较少。由于目前我国对于故障车、事故车还缺乏具体的检定规范,很多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还都无法进行追溯,这往往使消费者处在不能举证的尴尬地位。

“三包”坎 千呼万唤“露面”难

当消费者提出退换车要求时,厂家和经销商却明确告诉消费者,只保证“修”,而不包“换”,更不包“退”。

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全国各地比较权威的整车鉴定机构很少,而实行汽车“三包”少不了鉴定环节,如果不能对整车进行鉴定,“三包”也就成了一纸空文,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也就无从说起。所以一些人认为,检测技术不过关才是影响汽车“三包”出台的症结所在。

业内人士呼吁,有关部门应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汽车“三包”规定,把经营者应尽的合同义务上升到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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