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维护检验按工序分为哪三个阶段
按汽车维修工艺过程分类.汽车维修质量按汽车维修工艺过程可分为以下五类: (1)进厂检验。进厂检验是对运行车辆进行外部测试和交接.必要时进行简单的测量和路试以验证报修项目的准确性。进厂送修车辆交接检验的目的在于填写双方认可的车辆交接清单,办理交接手续,承修方通过对送修车辆的外观和行驶检查,制订修理计划。送修车辆的进厂检验可由检验部门专职检验员配合生产部门进行。汽车或总成送修车辆应先进行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适时安排维修,以避免超前维修或失修。 (2)零件分类检验。大修车辆或总成解体、清洗后,应按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分类,将原件分为可用的、需修的和报废的三大类。分类的主要依据是:是否超过修理规范中规定的“大修允许”和“使用极限”。凡零件磨损尺寸和形位误差在大修允许范围内的为可用件;凡零件的磨损或形位误差超过允许值,但仍可修复使用的为需修件;凡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成本太高的,为报废件。零件分类检验一定要认真细致,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杜绝不能使用的零部件继续使用,确保汽车维修质量。 (3)汽车维修过程检验。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又称工序检验,其目的在于防止不合格的零件装配到总成或部件中;防止不合格的总成或部件装到整车上。汽车维修过程检验是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必须认真落实。汽车维修过程检验一般由承修人员负责自检,专职检验员抽检,但关键零部件、重要工序以及总成的性能试验均属于专职过程检验员的专检范畴。汽车维修业户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必要的维修质量控制点.由专职维修过程检验员进行强制性的检验。 (4)汽车维修竣工出厂检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检验必须由专职汽车维修质量总检验员承担。一般在汽车维修竣工后,交车前或送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前进行。汽车维修质量总检验员对照技术标准全面检查车辆,测试有关性能参数。车辆检验合格后签发相应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向用户交付有关技术资料。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承修方和托修方按有关规定划分责任。 (5)车辆的返修鉴定。返修对于汽车维修来说是对维修不合格车辆的补救和纠正措施J车辆返修的检测、判断工作应由质量总检验员负责,并通过检验和鉴定分清责任,进行组织、协调,登记,填写汽车返修记录表。希望能帮到你,麻烦给“好评”
2、汽车维修工与汽车维修检验工二者有什么区别呀
简而言之:修理工是修车的,检验工是检验修理质量的,对后者的要求要高于前者
3、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按检验职责可分为: 、 、 。
按照检验标准执行,检验职责就是按检验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车辆维修检验标准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以下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各系统检修的出厂技术标准如下:
一、换发动机、发动机大修的出厂技术标准
1. 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
渗漏现象。
2. 发动机无异响,油底无渗漏。
3. 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 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 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 发动机皮带无老化开裂及磨损过度现象,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 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 发电机充电正常。
9. 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 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
象。
11. 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 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 气缸压力(水温80以上时)符合原厂规定。
14. 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 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 加速灵敏、不爆震、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
小时之后,拆下火花塞应无上油现象。
17. 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蓝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
速行驶。
18. 尾气排放符合技术标准。
4、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的分类和内容有哪些
根据GB/T.6739.-3—1997的规定按照设备条件,设施条件,人员条件,质量管理条件,流动资金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和流动资金条件等,把汽车维修经营范围划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企业也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 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汽车维护是指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汽车小修是指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3、三类汽车修理企业。
指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或维护)。主要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坐垫及内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补修,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汽缸
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
5、汽车维修的相关标准有那些
比较老的标准,将就看吧:车辆维修和技术管理工作规范
一.车辆维修管理
(一)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一16739.3一1997),审批各类维修企业或经营业户,审定业户技术类别,签发技术合格证。
(二)维护车辆维修市场秩序,查处无证修车和违章行为。
(三)指导和监督车辆维修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按维修范围挂牌经营。执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标准;按规定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使用交通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附有车辆维修统一结算凭证。
(四)指导和监督维修经营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和地方的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五)监督一、二类维修企业在承修二级维护、总成大修、整车大修、在用车改装竣工出厂前应当按照竣工汽车的技术要求进行维修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的,实行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当由质量检验员签发。汽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由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并要定期进行检查。
(六)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可以指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a级站或汽车性能质量检测监督站)对汽车维修的承、托修双方因维修质量发生纠纷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
(七)组织维修工和检验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发给上岗证。
1、培训工作由经批准认定的培训中心、技校或学术团体单位进行。
2、开办汽车维修技工和检验员培训班的单位必须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报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
3、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考试成绩报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发给《汽车维修技术工上岗证》和《汽车维修检验员证》。
二.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
(一)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和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对申请筹建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单位进行立项筹建审批。
审查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任务书、场地总体布置图、站房平面图、工艺布置图等),设备目录及选型(包括提供设备厂家)、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等文件。
(二)对批准筹建的综合性能检测站,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开业技术条件,指导申请者配置符合车辆性能检测工艺规程的场地、厂房、设备等技术装备和有关安全、检测工艺规程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按有关规定对完成筹建的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审查和审批,认定合格的,发放相应检测范围类别的检测许可证。
(四)组织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人员的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技术、业务和职业道德等。检测人员上岗培训由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认定的培训单位组织举办,检测人员上岗证由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发放。
(五)监督、检查检测站的检测行为,并要求其实行检测项目收费明码标价;指导、监督检测站执行有关车辆检测标准、规范;监控检测站提供检测结果证明;指导检测站掌握车辆检测技术评定标准和采用科学的检测方法;规范检测工艺规程,制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检测结果报告的样本,实行检测站长负责提供检测结果证明的制度。
(六)实行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诊断设备,计量仪器周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不准继续使用。
三.车辆技术管理
(一)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并按要求和内容及时填写,保证档案内容齐全、完整。
(二)实行车辆定期检测制度。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结合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对车辆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评定出车辆技术等级,并根据车辆技术等级确定其经营资格或经营线路。通过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全面掌握在用车辆的技术状况。
推广汽车检测诊断技术,实行车辆维修前的状况检测,确定修理作业的范围和程度。
(三)实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监督车辆按规定周期进行二级维护。对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应在道路运输证“二级维护记录”栏中进行签章。
(四)实行车辆视情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内容和项目应是由汽车运输企业或个体业户根据车辆检测后技术状况视情而定,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不准作任何硬性干预,但有责任协助技术鉴定,以免造成不适和浪费。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将每季度发生的各种车辆各级修理作业记录汇总上报。
(五)车辆更新和报废。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每年有计划地对车辆进行一次技术档案统计和实际调查。对长期使用、车型老旧、性能低劣、物料超耗严重,不经济不安全的车辆,要分类登记造册,汇总于《应报废的老旧车辆尚在使用统计表》,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当地政府,促使其报废更新。
(六)车辆技术经济定额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制定与修改。
(七)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定期对各项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
四.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一)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作用。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及处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依据。
(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填写。
1、“托修方”栏填写送修车辆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2、“车牌号码”按交警部门发放的车辆牌照号填写。
3、“车型”栏填写车辆型号,如“东风141”等。
4、“发动机型号、底盘(车身)号”栏按生产厂家编号填写。
5、“维修类别”栏按实际维修所达到类别填写。
6、“维修合同编号”栏填写本次维修所签定的维修合同的文本编号。
7、“接车人”栏填写具体领取修竣车辆的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8、“质量检验员”栏加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的质量检验员专用证号章。
9、“出厂日期”栏填写修竣车辆交付托修方的时间(年、月、日)。
10、“竣工日期”栏填写修竣车辆的时间(年、月、日)。
11、“进厂日期”栏填写承修方承接车辆的时间(年、月、日)。
12、“维修专用发票编号”栏填写由承修方开具的统一维修专用发票的编号。
13、“次数”栏填写按修竣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依次发生的车辆返修序次。
五.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
(一)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的作用和种类。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是企业质量检验员进行维修车辆质检工作的上岗资格证。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分为正证和副证,由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二)企业质量检验员的分类。
企业质量检验员分为总质量检验员及质量检验员两类。
(三)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的填写。
1、“证号”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定。前二位数为地域代号,后四位数为自然序号。
2、“工作单位”栏填写申报质量检验员证的单位全称。
3、“审验”栏加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验章。
6、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应遵循的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性标准和企业内部标准。
7、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包括那些方面,如何落实?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作者:admin 日期:2008-10-111.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领导和职员工间的桥梁作用;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8、有关汽车年审的问题
很少城市是分开的,这还有篇关于尾气检测报道,分享下。
汽车尾气检测新法下月实施 新方法能模拟汽车行驶排气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穗环宣) 车主们要注意了,抽检试行了两个月,6月1日,机动车尾气的检测新标准-简易工况法就要全面实施了,能否通过新标检测直接影响车辆年审。
新方法能模拟汽车行驶排气
2004年至2010年,在汽车保有量从68.2万辆增加到161.1万辆,增加幅度达136%的情况下,空气中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污染物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一氧化碳浓度不但没有同步增加,反而分别下降了27.4%、30.3%和33.9%。
据了解,机动车尾气对空气污染的贡献率接近40%,因此,后亚运时代,要想保住这项“亚运遗产”,机动车尾气污染自然成了广州市严控的目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粤府办〔2008〕16号)、《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粤环发〔2010〕18号)、《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方案》(粤环〔2011〕35号)的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关于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制度的通告》(穗环〔2010〕75号)的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污染控制整体水平,落实在用车环保达标管理措施,减少在用车排气污染,在经过两个月试运行后,广州市将从6月1日开始正式对机动车实施工况法排气检测。
广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对于旧的检测方法,新方法能够模拟汽车在道路上实际行驶的状况进行排气检测,其检测结果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在用汽车的实际排放状况,而且误判率较低,有利于促进加强车辆排放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改善在用车排放状况,将对综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广州市空气质量起到重要作用。目前北京、江苏、山东等10多省、市已开展工况法排气检测工作,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检验的年审期限和地点等均不变
采用更严格的工况法后,车主在年审时会面对哪些变化?广州市环保局副巡视员、机动车污染控制处处长李倬昨天用“四一致“和”四不同“来做了解答。不变的四方面分别是:第一,车辆检验期限仍然与“年审”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期限一致;第二,机动车年审的检测点仍然为具有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营运车辆综合性能的检测点仍然为具有资质的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第三经检验排气超标的车辆,经维修后应回原负责检验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第四,不能通过排气污染检验的车辆,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部门不予通过营运车辆定期审验。
李倬提醒车主,新的检验方法与旧方法相比有四方面的不同:一是排气检测方法的不同;二是对排气超标车辆的维修要求不同;三是检测收费标准不同,根据物价部门审批,各类车型工况法排气检测的收费标准分别为:轻型汽车70元/辆、中型汽车80元/辆、重型汽车90元/辆,由提供检验服务的检测机构收取;四是环保标志的有效期不同。
新方法标准有何不同?
●排气检测方法不同:轻型汽油车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进行检测,柴油车采用加载减速工况法进行检测。“重型汽油车”和不适用工况法检测的车型仍然采用原来的检测方法检测,主要车型包括全时四轮驱动汽车、紧密型多驱动轴汽车、额定功率超过450千瓦的特重型汽车等。
●对排气超标车辆的维修要求不同:经检验排气超标的车辆,要求送具有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复检时应出示维修证明或发票。
●检测收费标准不同:根据物价部门审批,各类车型工况法排气检测的收费标准分别为:轻型汽车70元/辆、中型汽车80元/辆、重型汽车90元/辆,由提供检验服务的检测机构收取。
●环保标志的有效期不同: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有效期调整至与年审期限一致,环保标志换发与年审同步办理。
温馨提醒
1.加强对车辆定期保养
部分车辆由于平时缺乏对排放控制系统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存在冒黑烟现象,导致排放状况较差,将难以通过检验,建议车主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排放状况,既有利于减少污染,也有利于车辆顺利通过排气污染检验。
2.故障车辆先修复再送检
在车辆送检前,建议车主自行进行外观检查,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或零部件缺损的情况,应当修复后再送检。
3.极少数老旧车不能通过检验
对于首次检验排气超标的车辆,绝大部分都能通过有针对性的维修使其达标,但对于极少数使用年限长,或者重要部件严重老化、劣化的老旧车辆,因车辆本身技术方面的原因,或者因车辆维修成本过高的原因,不能使其恢复至正常的技术状态,达到排放标准,将不能通过排气污染检验。
4.超标车持维护凭证方能复检
对排气超标车辆诊断、维修的技术性及专业性很强,排气超标车辆能否修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维修技术水平和维修质量,为保障车主的权益,在车辆完成维修后,应向维修厂索取维修证明和维修发票,否则不能进行复检。
5.检测时带齐有关证件
为节省车主的时间,建议在办理车辆年审时,带齐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经排气污染检验合格后,可凭上述证件立即到环保部门设在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核发点领取环保标志。
9、汽车维修后如何进行验收
首先要有整体的、清晰的认识。为了清楚的知道你的车需要哪些维修,修理厂的具体修理方案,你需要索要书面的清单,并和维修厂确定维修期限。当你来收车时,按单确认,看修理厂是否正确完工。
负责任的修理厂会逐条向你讲解他们维修的每个细节,甚至是维修清单上没列出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会讲到。这样的维修服务一般是比较令人放心的。
其次,清洁的外观是必须的。外观很能说明问题,尤其较轻的事故车一般损伤的都是“皮表”,干净的外观有助于车主验车时对问题的发现。好的修理厂在将车交付给车主时,外表必须一尘不染,内部也不能有旧零件,甚至还要为车主清洁发动机部分。
再者,更加细致、专业的检查必不可少。这是事故车修复后验收的重点,主要是检查被维修的地方是否真正符合预期。比如车门的间隙,如果间隙不均匀,说明车门没有装好,车门关上或拉开时,位置和感觉都必须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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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检验喷漆质量很重要。喷漆可能是汽车修理厂维修人员面临的最有挑战性工作,知道原厂色值可以保证喷漆工作能成功95%,剩下来能决定成功的5%则是要找一个真正在行的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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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协商“善后问题”。在一些事故车维修后,修理发生的问题可能会几个月之后才能被发现,比如轮胎磨损不规则,也就常说的“吃胎”,或者车辆跑偏等,这可能是车辆修理时拉伸不到位或校正不到位。因此,车主有必要在验车时与修理厂签定修理协议书和保修期,在这个期限内出现问题,修理厂是需要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