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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的经营设备和经营状况

发布时间:2021-03-05 12:21:20

1、汽车维修服务现状与分析研究

中国汽车市场呈现高速增长势头,当年被许多业内专家公认为中国开始进入汽车社会。在汽车消费结构方面,家庭购买比例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市场需求的主体,中国从此将开始进入稳定增长的良性的汽车市场。与去年相比,虽然今年汽车市场的销售涨幅有所回落,但市场需求潜力并没有缩减,只是由于汽车频繁降价,以及汽车消费和使用环境等存在诸多不利因素,使得消费者持币待购,需求暂时得不到释放。当然,随着竞争的激烈汽车销售越来越走向微利时代,而汽车后市场则随着汽车消费结构的变化和消费者消费理念的成熟而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美好的前景。目前,国内的汽车后市场比较混乱,还处于初期的调整和扩张阶段。但巨大是市场潜力和快速的增长速度,都给商家带来了很好的市场机会。市场开放后,多方力量在角逐国内汽车维修保养市场。随着国外汽车服务巨头的进入,汽车后市场竞争的激烈愈演愈烈。

第一部分:维修市场状况
一、国外汽车维修行业状况
国外汽车维修业已基本以小型化企业为主。在美国,目前约有30多万家营业性的汽车维修企业,这个数字与我国汽车维修企业数量基本接近。其维修企业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方法也与我国汽车维修企业类型很相似,但美国的汽车维修企业则明显呈小型化特征。据调查,美国平均每家汽车维修企业有专职雇员(管理人员)4.5名,专职维修技工24人,维修工位6个;这些企业中有62.7%属个人所有,6.2%是合伙经营的,31.1%则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营业额在5—10万美元(约合41—83万元人民币)之间的个人所有小型企业占85.8%,而年营业额超过40万美元(约合33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企业,则大多数为股份有限公司。

对比国内汽车维修行业,国外该行业的做法对发展来讲更有促进作用。先进的维修养护连锁网络,完善的汽修服务体系以及健全的汽修行业标准,必将为国内的汽车维修行业带来新的思路。

1、美国汽车维修:连锁经营唱主角
专业连锁维修店是美国人为驾车维护的首选,许多人把它形象地比作汽车售后服务行业中的“麦当劳”。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美国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第一汽车大国,除了一些大规模的汽车制造公司在汽车制造方面的巨大贡献外,汽车连锁业的逐渐完善可谓功不可没。

从19世纪二十年代开始,美国汽车维修行业的连锁经营模式就已经开始了它的首航,其着眼点放在专业性和广泛性上,在美国的50个州随处可见这种连锁经营模式的汽车维修保养店,并且其将主要的公路和高速路沿途都布满这类连锁店。所以通常美国人都会到这种连锁店来为他们的驾车进行保养或维护,在那里他们可以得到专业的服务,从而节省了他们本来就比较繁忙的时间。

总体来讲连锁经营的优势在于:
首先,连锁经营的规模化确保了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的优势。连锁网络成功地将分散零落、规模不大的区域市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巨大而稳定的用户市场,确保了巨大而稳定的经营额,从而以独立经营者所不可能具备的强大实力获得价格优势。

其次,管理现代化、集约化有效地兼顾了经营成本和市场需求。连锁经营网络的仓储配送和库存调配绝非一般独立经营企业所能企及,它利用信息系统充分调动总部、分中心和连锁店库存,科学利用仓储流动资金,有效地减少物资储存和资金占用,降低运营成本。

再有,品牌统一化树立了整体信誉。连锁经营将各连锁店的有限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巨大的行销投资。这种投资规模足以使连锁网络的总部集中专业的市场策划人员负责策划工作,组织多种媒体参与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从而快速、有效地提升整体品牌的知名度。

2、加拿大汽车维修:行业标准有特色
加拿大的汽车修理已成为一种产业,而专业的汽车技工需要为车主提供汽车性能评估、汽车维修以及保养维护的服务。

为了规范汽车维修市场,加强驾车者和汽车服务商之间的联系,解决双方的纠纷和常见问题,加拿大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了国有的非赢利性机构——“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MAPC),为汽车驾驶员和服务商提供有关汽车维修养护方面的培训,并制订了严格的行业标准,监管全国的汽车零售商、销售公司团体和维修服务商。加入“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的汽车维修厂都会悬挂着醒目统一的MAPC标识,这个标识在加拿大如同“绿色环保标志”、“纯羊毛标志”等标识一样家喻户晓,也是车主选择汽车维修地点的根据。悬挂这个标志意味着汽车维修厂家是通过国家维修技术鉴定的服务商,它必须遵守“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规定的所有行业标准,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并接受该计划的监督。“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的成员资格只授予那些诚实可信,严守职业道德的服务商。在加拿大,要想获得这个资格,必须通过“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全方位的鉴定。

在“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的加盟维修厂里,消费者享有整个维修过程的控制权,服务商必须与顾客进行全面、诚实的沟通,不能对汽车状况和维修内容有所隐瞒或扭曲,必须为顾客提供最适当的维修方案,以提高车辆的可靠性能、保障车主的安全。服务商必须在店面的明显位置悬挂“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的服务标准和担保承诺,并严格遵守。

3、日本汽车维修:尽享人性化服务
日本汽车市场的兴旺带动了汽车维修领域的蓬勃发展。多年来,日本汽修领域形成了完善的服务体系,人性化的服务,这使得日本有车族们安心享受着完美的“车居生活”。

在日本,几家大型汽车公司同时也是汽车维修厂的主要供应商。为完善售后服务,同时也看好汽修领域巨大的经济利益,许多直营或加盟的特约维修站应运而生。由于有配套的技术、品牌的质量保证、统一的标准等因素,使得许多日本人愿意将车送到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和保养。特约维修站有一整套专业的车辆技术资料支持,维修人员经验丰富,当汽车进行维修时,运用这些技术资料可以快速查找出故障原因,设计出最佳的排除故障方案,而且在维修站里使用的都是与自己车型相匹配的原厂件,能够保证汽车维修的质量,让人放心。

二、 国内汽车维修行业状况
1984年以来,交通部提出了“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的方针,道路运输业迅速发展,社会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加,1978年至2003年的20多年间,增长10多倍,总数达到2000多万辆。与之相伴,汽车维修迎来快速发展时期。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逐渐成熟和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大,整车销售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利润空间的进一步萎缩,汽车维修行业将成为汽车产业链上利润最大的一块“奶酪”。

(一)汽车维修行业经营和销售模式分析
1、“四位一体”和“连锁经营”
“四位一体”和“连锁经营”,是目前国际汽车售后市场的两大经营模式。

“四位一体”即目前已传入中国的“4S” 形式,目前国内主要的轿车生产企业基本都采取这种方式。这种模式源于欧洲,即整车销售、配件供应、维修服务和信息反馈。欧洲在汽车保有结构方面的特点是车型集中,每种车型有较大的保有量,故“四位一体”的经营模式得以存在和发展。

而以美国为代表的连锁经营模式,最近20多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这种连锁方式如同人们熟知的“麦当劳”和“肯德基”,它整合了各品牌汽车维修保养的资源,打破纵向垄断,在价格服务透明化的基础上,提供汽车保养、维修、快修、美容和汽保供应一条龙服务,车主可以一站式解决问题。

2、“特约服务站”
“特约维修站”须得到厂家授权,它们只负责给特定品牌的汽车提供服务,维修中使用的专用维修设备大多由该品牌汽车制造商提供,零部件也都是原厂件。由于特约维修店垄断了新车保修业务,每一家维修店的客户因此也是相对稳定的。这类模式虽然有比较固定的客户,但是同时也降低了新客户的增长率,其客户的增长与生产厂家的销售量是成正比的。随着这类经营模式的增多,势必导致客户的减少和激烈的竞争,同时现在国内的大部分车主在驾车过了厂商承诺的保养期后,多数不会再到指定的服务站进行维护,这也造成了客户的相对流失。3、 “独立经营”
以前的汽车维修基本都采用这种模式,随着市场的竞争,部分独立经营的维修厂发展成为品牌4S店,部分维修厂区的厂商的授权成为品牌特约维修店,也有相当一部分坚持独立经营的特点,坚持多品牌经营,而且取得比较好的业绩。与前两种模式相比,他们往往具有一些特色的优势,可能是维修技术、客户服务或者价格等方面。同时这种模式有其灵活、易于管理等优点,虽然面对的竞争对手越来越强,还是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但如果失去了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这种经营模式在以后的竞争中将会处于不利地位。

第二部分 我国汽保行业的主要问题
我国汽保行业目前正处于发展时期,和国外成熟的同行业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示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缺少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及服务意识淡薄
汽车制造业水平的大幅度提高,让汽车修理企业不得不投资购买先进的维修检测设备,这同样也给汽保企业迎来了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在实际门槛低、市场竞争无序。由于低价的设备市场空间比较大,汽保设备商们纷纷压低价格以获取市场份额,打价格战成了营销的主要手段,而价格降低的背后必然会对质量产生影响,同时会间接对品牌的树立带来负面效应。而国外同类产品的特点是质量稳定,品牌意识很强,加工工艺精良,返修率低,外观设计美观大方,使用寿命长,某些设备甚至可以使用终生。比如说日本生产的电子调漆系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过去各国的电子调漆设备都是通过汽车车架编号查找汽车油漆颜色和配方,而日本研制的新型调漆设备,则用扫描仪在汽车车身上扫描,扫描仪与计算机联网,通过计算机快速显示出车的厂牌、型号、油漆颜色及配方,并自动打印出结果。

而国内产品性能不够稳定,故障率低,外观设计存在抄袭,许多的企业都没有自己的品牌,只能靠低价格来销售,最终很难长久得到市场的认同。

我国汽保设备厂家必须打破地域、行业、所有制的局限,实现强强联合,发展大批量、高质量、低成本、生产适销的设备产品,引进国外技术,生产出自己的优质产品,只有这样在竞争中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人才发展无序 ,高级人员欠缺
随着近年汽保厂商们加大了对人员的培训以及引进高级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培训等措施,从业人员总体素质有大的提升,但和国外相比,高级研发人员还很缺乏,且人员素质的提升跟不上整个行业的发展。
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对于专业人才的要求也逐步提高,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培训是整个行业的当务之急。

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提升整个行业的运作水平,市场要求有名牌,而品牌的创建是离不开高层次的人才。没有强势的品牌和强大的技术资源,会很容易引起众多企业的模仿与跟进,容易模仿、没有自己独特品牌价值的连锁企业是走不远的企业。

在这种竞争中要不断完善组织结构,提高人才素质,适应市场变化,随着他们在产品质量与管理服务方面的水平不断提高,才能真正推动我国汽保行业的全面上升。

第三、市场营销策略和方法不多
随着汽车技术的发展,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汽车维修和保养设备也成为具有很多高技术水平的产品,在市场营销上,很多传统的方法可能不再适合。在汽保行业,绝大多数场上非常重视每年在各地举办的各种展览会,这固然没有错,但是很多企业因此不重视平时的宣传和推广,有的甚至没有自己的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计划。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人们已经可以通过很多渠道获得各自所需的信息了,各种成功企业的经验不数次证明:只有持续的、有针对性的、多样化的品牌宣传和推广,才能使自己的企业长久不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平台,这是一个高效、便捷和廉价的平台,重视互联网的作用,并利用它来为企业的经营服务,可以说网络营销必将极大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第三部分 我国汽保行业的营销渠道分析
一、选择适合自己的营销渠道
目前国内多数汽车连锁服务企业过度注重于发展加盟网点,而往往忽略了自身的服务质量与自身的品牌建设,陷于低层次的竞争之中。随着国外汽保厂商加大对国内市场的投入,汽车后市场竞争的将越发激烈,处于低层次竞争的企业就难免遇到生存的威胁。

国内汽保行业的很多厂商在规模大的汽配城有自己的专柜或代理商,但是都比较分散,而且产品种类不是很齐全;另外一种比较多的是厂商在主要区域市场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进行销售。以上这些方式一直以来成为市场的主要销售模式,但从长远来看,这些模式值得商榷。例如现在上海开始规划的汽保城,通过集中的方式给客户带去更大的便捷,同时对于厂商品牌的建立起到很大的帮助。对于企业来说不管采用何种方式进行销售,汽保企业不仅要合理选择自己的销售渠道,更要从总体上设计、构建营销网络。

一是对构成营销网络的网点、网线、网面和网员四大要素的布局要合理;
二是对营销网络中的信息流、促销流、商流、物流、服务流、资金流的业务流程管理要有效可行;
三是推动营销网络中“6流”的畅通要有能动性。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建设,必然会给企业带来良好的品牌效应,对于企业的销售有更大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对销售渠道的管理
渠道的选择和建设固然重要,没有管理或管理跟不上,渠道的作用就不能完全发挥出来。在渠道管理方面,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规范和考核标准,明确经销商的职责和利益,给予经销商大力的支持和服务,包括产品技术方面、人员培训方面等等,保证渠道正常高速运转。

第四部分、我国汽保行业的发展趋势
一、市场前景广阔
与整车市场相比,汽保行业市场具有更强的成长性,这是因为:
第一, 汽保市场增长更多来自于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即使整车市场销售增长出现停滞,只要售后市场整车保有量还在增加,则汽保行业增长就有保证;
第二, 行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成本控制能力在不断加强。即使在2003年整车企业价格下降8-10%的基础上,整个汽保企业利润率依然保持在20%以上。

2003年,中国汽车产量达到444.4万辆,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表明,2003年1-11月,汽车行业累计完成的工业总产值为8549.0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17.85亿元,同比增长65.4%。

按照一个完全成熟的国际化的汽车市场的利润测算,2003年中国汽车后市场的利润总额应为2153.55亿元。除了汽车电子领域1000亿人民币的市场,汽保行业仍有超过千亿元人民币的市场。中国的汽保行业在未来的5-10年中有着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企业只要有完善的经营决策和充足的准备,完全可以在这个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二、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加快
汽车电子技术和产品的广泛应用必将带来汽车维修保养技术的升级换代,越来越多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将出现在汽车维修保养行业。同时,在汽车维修保养中,车型和零部件专用设备将会更广泛应用,厂家投放市场的车型越多,专用设备需求随之也会增加。单靠模仿和仿制,以后将难以在市场上生存,国内汽保设备厂家必须加大自己的技术和产品开发力度,不断推出新产品。

三、国内品牌强大以及国际品牌本土化生产的趋势
专家预测,汽车维修保养设备与汽车和汽车零部件一样,未来也将会出现国际品牌本地化生产的趋势。在市场上,国内品牌与国际品牌将形成长期共存和竞争的局面。而在竞争中,只有那些产品技术领先、质量过硬、注重营销和服务的厂家,才是最后的赢家。

2、中国汽车维修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浅谈汽车维修行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摘要:汽车维修行业是道路运输业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道路运输的技术后勤保障。但是汽车维修行业与发达国家的同行业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和研究。本论文在阐述汽车维修行业的特点、历史沿革及国外汽车维修行业的先进管理体制基础上,系统分析了我国汽车维修行业现状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汽车维修,现状,发展对策
一.引言
汽车维修是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汽车维护是为了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主要是对汽车各部分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或更换某些零件。其目的是为了保持车容整洁,随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降低车辆的故障率和小修频率。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从1978年的136万辆到2003年已达到2000万余辆。增加了14.6倍。据汽车工业发展规划预测到2010 年,中国的汽车数量预测可达到7167万辆,其中轿车的数量可达到2070万辆[1]。快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为汽车维修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汽车维修业正迅速崛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在新形势下完善和发展汽车维修市场体系,发挥服务经济的作用,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二.国内外汽车维修行业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分析
1 国外汽车维修业的特点及发展动向分析[1][2]
1.1汽车维修向专业化、协作化方向发展
在国外,相当一部分企业演化成为特约维修企业,维修对象集中于某一或某几家著名公司的产品。1995 年美国汽车市场上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公司的产品,约占市场份额的74%;在日本,丰田、日产和本田三大公司也集中了全国汽车产量的 86%。因此,特约维修企业生意很好。另外,随着汽车技术的不断进步,汽车的系统与结构越来越复杂,以往那种万能型的维修模式也变得越来越不适应,因而企业的经营不断向自己的特长方向发展。
②维修作业向机械化、自动化、电子化方向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国外汽车维修企业正日益摆脱以往传统的手工作坊作业方式,越来越多地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电子化检修仪器设备。在国外,企业普遍配置发动机综合性能检测仪、四轮定位仪、故障解码器、电动或液压举升器等,在专业化的维修企业,如车身维修企业,亦配置车身测量及矫正设备、电子调漆设备、喷/烤漆房等,以保证维修质量,提高作业速度,减轻劳动强度,实现了劳动生产率高、维修质量高、维修费用低、雇用人数低的节约型经营。
1.2注重技术培训,强化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在逐渐摆脱传统生产方式的同时,国外维修企业均加强对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及素质的要求,大力吸纳经过正规训练的专门技术人员和技工,摒弃落后的“师傅带徒弟”方式。一般而言,发达国家均要求技工首先需要进入技术学院(Technical College),经 2 年专业学习及实习后,方可进入汽车维修业独立工作。即便如此,各国也都普遍重视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再培训,使其能应付汽车技术迅猛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因为人员的素质对现代汽车维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人才的竞争。
1.3加强旧件修复工作
汽车旧件修复,尤其是专业化修复,就其所消耗的材料、能源和工时等来说,均大大低于制造新件,而且有利于环保。因此,世界各国均对此极为重视,并大力予以加强。当修复采用专业化方式时,不仅生产批量大,设备利用率高,而且可组织流水生产,并采用先进工艺及手段,从而保证质量,降低修理成本。在美国,约 40%的旧件修复工作集中在几家大型零件修复企业,主要是制造厂家附设的修旧厂内;在德国的西部地区,几乎所有的废旧发动机曲轴都集中在 3 家专业修理厂加以修复。国外一般均规定修复件或总成的使用寿命不低于甚至略高于新件或总成,从而使用户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国内汽车维修业的特点及发展动向分析
我国加入 WTO,非关税壁垒将逐渐消除,汽车维修市场更加开放,国外资本和先进的汽车维修技术、设备及管理经验将对我国汽车维修行业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巨大的作用。
2.1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汽车维修行业前景乐观
近几年汽车市场发展很快.汽车保有量直线上升,尤其是私人汽车所占比例迅速提高。2004 年, 中国私人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 1 365 万辆,其中小轿车已超过 500 万辆。汽车保有量增长特别是私人轿车保有量高速增长对机动车维修产生了深远影响。据有关部门预测,至 2010 年中国私人轿车保有量将到 2 000 万辆,汽车进入家庭步伐加快,维修服务成为社会焦点。同时随着汽车关税的逐年降低,为汽车进口创造了条件。汽车市场的高速增长,必然带动着与之相关的各行业的高速增长。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每年需要支付的汽车维修保养费、车辆抛锚后的救援费、维修配件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粗略算来,每辆车每年平均的固定消费是 1 万元以上。中国的汽车维修市场将伴随着汽车市场快速发展,成为人们公认的朝阳产业,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利润空间。
另外,改革开放 30 年来,我国公路建设投资逐年增加,高速公路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入世”后,如公路项目,很可能会吸引外商投资,再加上西部大开发的重点是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建设占很大的比重。公路建设的发展将对汽车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也会对汽车维修业提供有力的支持。
2.2高科技含量加大,维修实力增强
随着国外各种品牌汽车的涌入和国内汽车更新换代的加快,特别是电子技术在汽车上的广泛应用,诸如各种形式的电控发动机系统、自动变速器、ABS 防抱死系统、EBD 制动力分配系统、ESP 电动助力转向系统、SRS 安全气囊等。新技术的引进势必带来维修项目的增加,而电子产品的附加值较高,维修的工时费用也较高。特别是在应用初期,这都将提高行业的利润水平。
“入世”后,国外资本和汽车维修技术将会对我国汽车维修业提供一定的支持,无论外资是何种进入方式,都将对我国的汽车维修业产生积极的影响。关税的降低、进口限额减少或取消等因素,使引进国外高新技术和购进检测设备成为可能,这将有利于加快现有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引进的步伐,提高整体水平。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汽车维修与检测仪器将普遍应用于汽车维修业,对我国的汽车维修业是一个很大的促进。
2.3行业行为规范,市场格局更趋合理
我国加入 WTO 后,国外资本将可能进入中国汽车维修业并逐步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其先进的维修技术、管理经验和雄厚资本将使汽车维修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也必将提高整个汽车维修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中国汽车维修市场将呈现多元化、国际化局面,合资、合作、连锁经营、外商独资等多种经济方式将替代以往那种以国有、民营、个体经济为主的松散经营模式,市场格局将更趋合理。国外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模式将涌人我国,各种品牌汽车特约维修厂的三位一体或四位一体(4S 体系:即汽车销售、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和用户信息反馈)被广泛采用。“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和“用户是上帝”的服务态度将得以真正体现,维修企业与用户的关系将重新确立。“入世”之后,使得维修企业面对的公车市场逐步缩小,私车市场逐步扩大。国家一系列关于用车等制度的改革将有助于改善我国目前维修市场存在的不正当竞争状况。
2.4机动车保险维修市场规范化
“入世”后,我国的汽车保险市场将受到外国资本的冲击,国外保险公司规范的操作将给我国汽车保险行业及汽车保险理赔带来一场变革。以前靠人际关系、凭“暗箱”操作而来的机动车维修货源将迅速减少。相反,对维修服务做得好的企业,加入 WTO 将是争取更大市场份额的一次良好机遇。
三.我国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1我国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汽车维修市场起步不久,与发达国家的汽车维修企业相比,各方面还很不成熟,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具体体现在:
1.1 汽车配件市场无序经营现象严重
目前的中国汽车配件市场,无序经营现象十分严重。从生产领域来说,整车生产企业认可的配件、配套零部件生产企业剩余产能生产的配件、仿制配件、假冒伪劣配件等一同流入市场;从进口渠道来说,正规渠道进口的经国外汽车生产厂家认可的配件、正规渠道进口的未经国外汽车生产厂家认可的配件、非正规渠道进口的经国外汽车生产厂家认可的配件、非正规渠道进口的未经国外汽车生产厂家认可的配件等均打着“原厂正宗”的旗号涌进国内的汽车配件市场;从经营业户来说,有人合法经营,但也有部分经营业户使尽手段、胡搅蛮缠、坑蒙拐骗,令车主防不胜防。
1.2维修管理技术相对落后
维修管理是一项涉及范围广、人员多又相互联系的系统性工作,如企业运行情况的记录,维修间隔的控制,项目的实施,这其中包含了人、作业程序、检查落实、经济性分析控制等问题,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必将影响到最终实施结果。
1.3汽车维修从业人员的现状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汽车后市场服务体系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汽车维修全行业整体表现为劳动生产率低、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低、事故率高、维修成本高。最近一次全国性调研是交通部在 2003 年组织的,调研结果表明.汽车维修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状况不容乐观,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技术素质不高,已成为制约汽车维修业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目前,很多国内汽车维修企业的人力资源已无法满足现代汽车维修的需要,从业人员整体学历偏低、高等级技能人才比例偏低、接受专业训练的人才比例低、工资待遇低,留不住人才等等。因此,“人才难得,人才难留”这是许多汽车维修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
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对策
2.1 建立完善的汽车维修市场
相关部门要加强横向联合,形成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的合力,由于汽车维修行业的管理涉及诸如:交通、工商、税务、城管等多个部门,常常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和配合,而使各部门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大大削弱。因此,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横向部门的配合,营造齐抓共管的声势。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是行业的主管部门,管理的内容包括质量纠纷、明码标价经营行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各个方面,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必然与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劳动和保障等部门频繁接触,与这些横向部门加强交流和合作就十分重要。特别是在大规模的市场整治活动中,适当地借助一下公安、城管、工商、这些部门的力量或者可以借助市综合执法局的力量,将市区邻街两侧的三类专修店纳入到综合执法局日常额执法内容中。这些将对于打击违章经营、维护市场秩序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2 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规范经营行为
为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的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应把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列为日常检查监督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者要及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和经济制裁。同时,要与当地物价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和价格备案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汽车维修价格,引导企业和理收费。在管理手段上应采取制定统一结算凭证的办法,以便各管理部门和广大用户对各汽车维修业户实施监督。
2.3 注重各类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
2004 年 6 月 21 日在北京建立了由教育部、交通部确立的国家紧缺人才工程“职业院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这表明我国已经开始注重对汽车维修人才的培养。我们可以看到,要使汽车维修行业顺利发展,解决人才奇缺这个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主要是要加强培训人才学校的建立和完善。其次是对人才素质的培养,这样才能为汽车维修行业注入新的活力,让我们的汽车维修工作从体力时代转向脑力时代,这样才能逐步提高汽车维修技术的水平,更好地推动汽车维修行业向健康的方向发展[3]。
2.4 维修经营模式连锁化
连锁经营模式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组织,以一定的形式组织一个联合体,通过企业形象的标准化、经营活动的专业化、管理方式的规范化以及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使复杂的商业活动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实现相对的简单化,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把连锁经营的经营模式嫁接和移植到汽车维修行业,是开始于欧美经济发达国家,大约有四、五十年的历史,并伴随着汽车制造业的繁荣而发展,但快速发展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从整体上来看,发达国家从事汽车维修企业连锁经营在技术、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经历了不断完善的过程。在汽车维修、保养业中,连锁经营已构成主要的业态形式,成为汽车售后服务的主导力量,大多数做汽车连锁经营的公司都获得了成功,从而证明了连锁经营的优势和魅力所在。
目前,我国汽车维修连锁经营采用的是“四体一体”模式,“四位一体”是指将汽车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 part)、售后维修服务(service)和信息反馈(survey)四项功能集于一体的汽车销售维修服务模式,即“4S”店[4]。作为一种新兴的汽车整体服务方式,“4S”店从 1999 年开始逐步由欧洲传入国内,由于其拥有豪华舒适的购车环境,能够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及维修服务,在引进国内短短几年时间内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四.结束语
汽车工业的发展已走向机械、电气、电子、智能控制相结合的道路,汽车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要求维修现代汽车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知识,能适应维修设备的更新换代,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维修组织能力。就汽车维修行业而言,现代汽车维修行业要跟上现代汽车技术的迅速发展,就必需从人才、设备和管理等方面来满足高科技汽车维修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王志江.政府对汽车维修行业规范化管理的研究. 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5.
2. 陈煦.迈向新世纪—车辆维修业发展研究(一).汽车与配件, 2000
3. 田光辉.汽车维修企业人才现状与人才培养.北京汽车, 2005
4. 沙振权.中国连锁经营理论与实践.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1998

3、三类汽车维修可以经营范围?请详细!

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汽车装璜(蓬布、座垫及内装饰)、门窗玻璃安装等专项维修作业的业户(三类)。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2004年1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T16739-1-2004发布)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10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应具备的通用条件,以及各专项维修的经营范围、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专项维修业户(三类),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汽车专维修业户开业审核和管理的依据。
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673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
12 术语和定义
GB/T 562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16739的本部分。
3.1
汽车专项维修业户the enterprises f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of special items
从事汽车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汽车装璜(蓬布、座垫及内装饰)、门窗玻璃安装等专项维修作业的业户(三类)。

4、汽车维修 营业场所是指的什么 报告表

汽车维修企业等级的含义:
根据原交通部的(GB/T 16739.1-3-1997)部颁标准,汽车维修企业共分为三类。
一类: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也可从事汽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
二类: 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三类: 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和维护,主要如车身,涂漆,装饰座垫,
水箱,轮胎,曲轴修磨,镗缸,电气等专项维修;
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大致明白他们应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5、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汽车专项维修企业的经营范围、人员、设施和设施条件是什么?

汽车怎么吹维修企业和汽车专项维修企业的经营范围?那肯定是汽车专项维修的更好一些。

6、现在汽车修理厂的管理和经营模式

1. 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 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 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 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 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 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 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 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责任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 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10. 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11. 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内容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 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3.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而且要视情况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14. 要严格执行工期管理制度。从接车开始就要向客户交代完工交车时间。在作业过程中,从配件供应、维修、加工等各个方面保证工期,必要时组织加班加点,保证车辆按期交给车主。对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的,应提前通知车主并做好解释工作。 15. 要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车间及车场的卫生要划片定点落实到班组,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洁,经常打扫,不准地上有油污、垃圾,废油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 16. 在修理过程中发生的追加项目,应首先申报,经厂部与车主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继续加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生了质量事故,如损坏丢失了零配件等情况,班组应首先报告,厂部经调查落实后,根据责任大小予以处罚。 17. 全体员工要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法纪,严禁在厂内及宿舍内赌博。 18. 以上各条除注明罚款比例外,其他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在5~200元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予以辞退或除名。

7、开个汽修店要怎么经营

1、三会:店主要自己会技术,会做人,做营销。
2、留住好员工:对员工有管理要严松结合,何谓严?因为是服务业,所以,要把客人放在第一位,一些如手脚不干净的,如会偷客人的CD啊什么的,要坚决杜绝。这样对企业的形象大有破坏。何谓松,修车行业特别艰苦,所以,对待工人要宽松一点,要时时关心他们。这一项是一个汽修厂能不能有留下人才的关键。
3、留下好客人:对于一些客人,要做的就是细节管理,这关系到他们会不会回头的问题。一般人们要修车,总会找自己比较认识的人,这样放心。所以,对客人的管理要从收集一些客人的资料开始,记不下,就用笔记,常拿出来看看,最好有电话号码,过节时,统一用老板而不是用企业的名义发个问候的短信什么的。平时小小调试的,不要收费,做个好人情……这些叫做细节管理。
4、树立自己的形象:一个店好与坏跟自己的形象有一定的关系。开小厂,就不要摆出大公司的样子。千万不可嘲笑客人小气,一但客人觉得你这儿过大,他们也就不来了,其实,当个汽修老板是没什么可牛的,可是有的搞得和大公司老板一样。还有就是处处为客人着想。比如,有人来修车,你要把一句话放在前面,看一看,要是不用换就不换能,能省就省,其实,等到拆下来,问题要处理的应该怎么处理,还得怎么处理。关键是客人可以下台阶。
5、收费:收费是一个关键,你可以收得比别人高一点,但是,一定要记住,多查出一小问题,作为优惠待遇送给客人,就是他到别的地方一问价,他都会觉得你的不比别人性价比差。
6、懂得营销:比如,加项洗车,之后送一些免费洗车卡去给周边小区。当成是广告。也可以找一些小项目,如搞一些体验卡,免费清理两滤什么的,免费加汽什么的加上你的电话号码,到周边小区去广告。当然,生意好就不用这样去营销了。祝你成功。

8、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范围

快速解答:
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详细的解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 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第九条 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第十条 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 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 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按照其经营业务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3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二) 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三) 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四) 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验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后,应当场或在5日内予以许可,并发给相应许可证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
第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3年。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第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 维修经营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维修服务。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见附件1)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统一式样和要求自行制作。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格式和内容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加强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如实提供检测结果证明,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见附件2);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禁止伪造、倒卖、转借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第三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可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示承诺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拆检情况。
第四十二条 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含奖励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四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机动车维修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第四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 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
(二) 查询、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台帐、票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 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 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设备及相关机具的有关情况。
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八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转让、出租的有关证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
(二)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
(三) 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
(四)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
(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
(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
(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等相关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意,1986年12月12日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1991年4月10日交通部颁布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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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现代化的汽车维修需要哪些硬件设备

汽车修理作为中国未来的潜力市场,近年来受到各界关注。那么,要开办汽车修理店,要具备哪些条件?应该设置哪些人员岗位?又需要哪些通用设备?此文详细为您解答。汽车维修属于汽车服务业的一种。汽车服务业还包括:汽车养护和汽车用品销售。本文涉及的是汽车修理。首先,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需要到交通委审批汽车整车维修经营许可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小修、汽车维护及符合相应条件的专项修理生产的企业。汽车维修: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开业条件: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人员、设施、设备、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特殊技术认证等条件。汽车小修: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汽车维护: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漆皮、装修涂饰等项(件)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修配、工艺加工、技术服务,以及对汽车的技术状况检测、技术改造、改装等类型的作业。其次,需要配备哪些人员,具备汽车修理行业相应的人员条件。企业厂长(经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或经济(技术)管理工作四年以上。技术人员:至少有一名汽车专业或机械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质量检验人员:至少有两名经过行业培训,取得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资格的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工作。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经过培训的财务结算人员,有一名经过培训的统计人员。上述人员均应具有本专业任职资格证件。技术工人: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人数符合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的要求。企业维修工人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生产工人应经行业培训,持证上岗。设施条件(生产厂房、停车场地)及硬件设备条件也是必不可缺的。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地。其面积、结构和设施应与承修车型、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地面坚实平整,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汽车维护、修理、检测诊断作业均应在厂房内进行,各主要设备设置在厂房内。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200平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米。租赁的生产厂房、停车场地均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配备的各种设备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安全防护装置,能够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主要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通用设备 a)电焊设备 b)气焊设备 c)空气压缩机。专用设备 a)零件清洗设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b)汽车举升设备 c)喷(烤)漆房(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允许外协) d)车身车架校正设备(事故车维修必备) e)燃油喷油器清洗及流量测量仪 f)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 g)充电机 h)机油加注器 i)齿轮油加注器 6.7 试验与检测设备及仪表 a)汽车电控系统检测仪 b)汽车废气分析仪 c)前照灯检验仪 d)点火正时仪 e)烟度计(柴油车维修必备) f)转速表 g)真空表 h)轮胎气压表 i)气缸压力表 j)电工万用表 k)电液比重计 6.8 主要计量器具 a)外径千分尺 b)游标卡尺 c)前束尺 d)厚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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