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车子在修理厂修了5个月了,现在说可以交车了我们要求看拆下来换了的旧零件,可是修理厂已经拿去卖废
我不知你的车怎么会修5个月,但拆下的旧配件应该给你的,可以去你车的4S店鉴定
2、汽车车损53200元,现在修车要41000能达到报废吗?平安保险能赔多少?
想报废可以的也差不多了,跟保险员说说好话,维修那么多,也没啥修的了,希望能够帮到你希望采纳
3、车子报废了怎么理赔
报废车赔偿标准
第一类: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
第二类:车辆满足强制报废标准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第二款: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第三款: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赔偿金=新车购置价-折旧金额。如果没有购买不计免赔的话还要扣除一部分。
车辆已使用期限折旧金额是根据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月折旧率×已使用月份,已使用月份是从车辆购买日算起。
车险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9版)》规定,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月折旧率为6‰(千分之6),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一般不计折旧。

(3)汽车维修五废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4、汽车维修是怎么分级别的
“汽车维修工职业技能鉴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如下;
高职高专学生在考取汽车维修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时可以免除理论考试。
一、汽车机械维修实(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操考试内容
1、发动机部件检修
配气相位检测、活塞与活塞环选配、水泵检修、活塞连杆组安装及检查、柴油机喷油器试验调整、气缸体检测、发动机气门座铰销、汽油机废气检测。
2、底盘部件检修
变速器的检修、前轮制动器检修、方向机检修、液压真空增压器检修、后桥鼓式制动器检修、主减速器检修、盘式制动器检修。
3、故障诊断与排除
传统点火系统故障诊断与排除、发动机异响故障诊断与排除、制动系统故障诊断与排除、柴油机供油系统故障诊断与排除、汽油发动机综合故障诊断与排除、柴油机尾气排放异常故障诊断与排除等。
二、汽车电气维修(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实操考试内容
1、汽车电器总成检修
起动机的检修,硅整流发电机的检修,分电器的检修,仪表总成的检修等。
2、线路连接与分析
起动系线路连接与原理分析,充电系线路连接与原理分析,点火系线路连接与原理分析,照明灯光信号系线路连接与原理分析。
3、电器系统故障诊断与排除
汽车电源系统故障判断与排除,汽车起动系统故障判断与排除,汽车点火系统故障判断与排除,汽车照明灯光信号系统故障判断与排除。
4、现代汽车电子控制技术操作技能
电控发动机传感器检测操作,电控发动机执行器检测操作,发动机电子燃油喷射系统故障码的提取操作,汽油发动机点火信号测试操作。
5、汽车维修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整无损,施工中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
地乱放,工作完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
内。
二、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
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一定顺序整齐安放,不得随地堆放。
三、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四、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必要时要使用保护垫
布,座位套,以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五、在车上修理作业及用汽油清洗零件时不得吸烟,不准在修汽油车旁烧烘烤火
咀或点燃喷灯等。
六、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之角木将前后轮塞
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
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七、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合乎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
规范精心进行施工和检查调试。
八、修竣发动机启动检验前应先检查各部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
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马达试运转,任何时候车底有人时,严禁发
动车辆。
九、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十、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6、2015新环保法对汽车维修行业有何规定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于2015年1月1日修订施行《环境保护法》并没有对汽车维修行业作出专门规定,但有与汽车维修行业有关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三十六条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第四十条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条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7、汽车维修保养的5个常识,你知道多少
一、怕“脏”
燃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液压油滤清器及各类滤网等零件如果过脏,会导致滤清效果变差,过多的杂质进入油路汽缸内,加剧机件的磨损,增加故障发生的可能性;如果严重堵塞,还会导致车辆不能正常工作。水箱散热片、风冷发动机缸体和缸盖散热片、冷却器散热片等零部件过脏,会导致散热不良,温度过高。因此,对于这类“怕脏”的零件必须及时进行清洁维护。
二、怕“热”
发动机活塞温度过高,易导致过热烧熔而发生抱缸;橡胶密封件、三角胶带、轮胎等过热,易过早老化、性能下降、缩短使用寿命;起动机、发电机、调节器等电器设备的线圈过热,极易烧毁而报废;车辆轴承应保持适当温度,如过热,会使润滑油很快变质,最终导致轴承烧毁,车辆损坏。
三、怕“串”
柴油机燃油系统中的各种偶件,驱动桥主减速器内的主从动齿轮,液压操纵阀块与阀杆,全液压转向器中的阀芯与阀套等,这些配合偶件在制造时经过特殊加工,成对研磨而成,配合十分精密,在使用的寿命期内始终成对使用,切不可互换。一些相互配合件,如活塞与缸套、轴瓦与轴颈、气门与气门座、连杆大头瓦盖与杆身等,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作用,相对配合较好,在维修时,也应注意成对装配,不要相互“串门”。
四、怕“反”
发动机汽缸垫在安装时不能装反,否则会导致缸垫过早烧蚀损坏;对一些特殊形状的活塞环也不可装反,应根据不同机型的要求进行装配;发动机风扇叶片安装时也有方向要求,风扇一般分排风和吸风两种,不可弄反,否则会导致发动机散热不良、温度过高;对有方向花纹的轮胎,如人字型花纹轮胎,安装后的地面印痕应使人字尖指向后部,以保证具有最大的驱动力。对于并装的两只轮胎,不同的车型也有不同的要求,不可随意安装。
五、怕“缺”
在维修车辆时,有些小件可能会因疏忽而漏装,甚至有些人认为装与不装无所谓,这是十分危险和有害的。发动机气门锁片,应成对安装,如漏装或缺失将导致气门失控而撞坏活塞等件;发动机连杆螺栓、飞轮螺栓、传动轴螺栓上安装的开口销、锁紧螺丝、保险片或弹簧垫等防松装置,一旦漏装,在使用中将有可能导致严重的故障发生;发动机正时齿轮室中用来润滑齿轮的机油喷嘴一旦漏装,会导致该处严重泄油,使发动机机油压力过低;水箱盖、机油口盖、油箱盖丢失,会使砂石、尘土等侵入,加剧各部机件磨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