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汽车维修 >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发布时间:2021-06-08 05:15:53

1、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期制度
1、依照国家规定,对竣工出厂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2、质量保证期按以下规定执行:
A、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b、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c、其他机动车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以上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从车辆竣工出厂或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d、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进厂返修的车辆,免返修工料费。
e、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3、以上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车辆竣工出厂后,托修方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

检验制度
1、 检验员必须由敢于认真负责及掌握相应修理知识的人员担任。做到尽职尽责。
2、 认真学习并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及检验能力。
3、 认真核对工作单上的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验,做到不丢项,不漏检。
4、 对所修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回有关领导及维修人员。及时返修,并作出相应的善后处理,不拖延交车时间。
5、 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6、 对屡次不注意质量的个人及班组,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罚。
7、 对坚持质量自检,互检工作突出的个人及班组,及时给予奖励及表扬。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技术档案,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技术的文字说明等技术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2、本厂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
3、本厂技术档案室由技术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4、每当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应在一周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利查阅。
5、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中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6、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毁销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
一、设备管理
设专职技术员,负责全厂的设备管理工作,为保证设备完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设备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设备制度。
1. 责全厂设备维修及重点设备的定期保养和制定设备的采购计划。
2. 部门应指定一名设备管理员负责本部设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本部员工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同时负责向厂部提出设备维修计划。
3. 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维修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职技术员负责。
4. 职技术员按计划对设备进行检查鉴定,及时上报厂部。

二、设备维修与保养

1.设备维修保养实行日常维护、例行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的制度。
2.日常维护由各班组指定专人负责,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3.例行保养:
(1)设备启用前应先检查设备润滑状况是否良好,各操作手柄,是否灵活可*,设备各部有 无异常情况,确认技术状况正常方可开机。
(2)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应清除设备存留的切屑、污物,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洁维护,并将设备放置原位切断电源。
4.季度保养:
(1)全设备清洁,润滑。
(2)拆洗各润滑油毡,清除污物,加换新润滑油,检查举升器油量,必要时加注。
(3)全面检查各传动部位,如发现松动、失调,应及时进行处理。严格检查液压、气压部件是否泄漏并处理,清洗油水分离器。
(4)严格检查自动控制开关、电源插头、座、线路接头、操作手柄等是否灵活、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5.年度保养:
(1)执行季保养的全部内容。
(2)按设备使用规定更换或过滤液压油,并清洗容器和过滤系统。
(3)清洗密封传动件,更换油封或紧固部件,调整各部位。
(4)测试电机及电器安全性能并检查设备精确度及各项性能。
6.设备备保养计划由专职技术员根据设备使用率、技术状况编制 。
安全管理制度

1、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3、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6、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整无损。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施工和检查调试。
7、进行发动机起动检验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任何时候车底有人时,严禁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维修企业环境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3、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4、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5、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6、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负责人要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统一归档。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质量检验采用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方法。
2、企业总检验员全面负责承修车辆的质量检验、外购和外协件的质量检验工作。
3、设专职检验员,对承修车辆的关键项目进行检验,并负责其它项目的抽验工作。
4、对承修车辆进行进厂检验工作。
5、检验员负责对承修车辆出厂前的最后检查工作。
6、承修车辆未经质检人员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与用户使用,不得结算维修费用。
7、检验人员应认真做好检验纪录并及时整理,交专门人员归档保存。
8、检验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刻领会相关技术标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并指导生产工人提高操作水平。

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 按生产需要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计量器具的有关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等应存档。
2、 使用计量器具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小心轻放,严禁乱掷,并按要求妥善保管。
3、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失准不得私自拆卸,应及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 使用计量器具应有检定合格证,计量器具应按周期送检,不得超期使用。
5、 不能用或多余闲置的计量器具,要及时封存、报停。

2、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同学你好,没有做过专门的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只有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既然属于车间的维修保养,给一份车辆管理制度供你参考,里面也有关第车辆维修保养的部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管理,充分发挥车辆资源利用最大化效应,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车辆。
3.工作规定
3.1司机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如没有特殊安排,必须在司机室内等候;
3.2车辆应停放在厂区指定车位待命。下班车辆返回以后,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
3.3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因违章被罚款,费用由司机本人自理(特殊情况除外);
3.4因司机本人违章或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司机自付3%,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由司机自付2%;
3.5司机必须爱护车辆,并且利用平时在公司的空闲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3.6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汽车钥匙、加油卡、保险卡由使用人携带之外,其余均由行政部保管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档案;
3.7汽车钥匙由当值司机保管,出车时司机凭批准后的《出车申请单》交保安确认后方可放行;
3.8司机需在安检日期到期前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因逾期未受检验而遭罚款处分者,费用由行车司机本人自理;
3.9 车辆如需送厂维修,由司机填写《维修申请单》,说明修理项目,经司机班班长证实,报行政部批准后方可送修;替换后受损零部件应带回公司复验作为当次维修费用报销相关依据。
3.10新司机上岗前,由司机班班长负责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业务训练、车辆性能及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等;行车时速严格按照路标所规定的速度行驶。
3.11.司机全年未被违章罚款、未超出行车日志的里程数、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安全奖励400元。
4.行车规定
4.1.出车申请:
4.1.1申请程序:用车部门申请→部门主管审核→行政部批准→送单司机班长
4.1.2需用车部门,应提前一天填妥《出车申请单》(紧急情况除外),经行政部批准后,统一派车,未填写《出车申请单》的,司机有权拒绝出车;XX市内用车由行政部批准即可;超出XX市区外用车必须经总裁助理批准方可生效。
4.1.3行政部将审批后的《出车申请单》统一交司机班班长处,再由司机班班长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派车,如出车时间有调整,须通知用车部门具体的出车时间;
4.1.4约车人必须在出车前3分钟到一号岗等候以便能准时出车。
4.1.5派车原则:一人单独外出办事无特殊情况都不予派车,个人乘公交车出行,特殊情况须经总裁助理批准;坚持一车多用原则,同一方向不同目的地用车者同行,先近后远或先急后缓送达;外出(广州以外地区)用车2日以上者不予派车。
4.2.司机每次行车返回后必须根据《出车申请单》的资料每日填报《行车日志》并由约车人签名确认,《行车日志》作为油费、路桥费、餐费报销的依据,未填写日志则费用不予报销;
4.3.司机班班长每周需对《行车日志》所载里程数与车辆里程表的实际里程作不定期抽查;
4.4.司机班班长需在每月三号之前提交上月《行车日志汇总表》到行政部,如所载里程数超出车辆里程表的实际里程视为司机违规,对超出里程的汽油费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连续违规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4.5.保安值班人员如发现无《出车申请单》或出车人数与《出车申请单》不符,必须拒绝车辆外出,并将详细情况报行政部;
4.6.用车人员应坚持当日返回原则,如有特殊情况,司机应及时通知司机班班长。
4.7.员工工伤或疾病,出车申请单可凭医院证明延后补签,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出车。
4.未经行政部批准,禁止擅自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一经发现将处以当事司机辞退处理,并处罚款200元。
4.9.司机处出行车其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搭载与当次工作目的无关的人员或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处以当事司机罚款200元/次,累计违规三次以上者处以辞退处理。
5.肇事过失的处分:
5.1.经本公司鉴定其应负肇事责任者按其肇事理赔次数,依下列规定予以过失处分。
一次理赔总数 肇事处分 备注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1000元以下 司机自付4% 司机自付8% 司机自付20% 除名 1年内
1000~3000元 司机自付3% 司机自付6% 除名 2年内
3000~5000元 司机自付2% 除名 3年内
5000元以上 除名 4年内
5.2.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准予留用,经判决徒刑者,自判决之日起予以解雇,并令其赔偿肇事应付的金额;
5.3.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即予解雇。
6.加班时间的计算
6.1.平日临时加班(周一至周六)填写《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汇总留存;
6.2.休息日加班:值班司机以考勤记载时间为准,如跨越中餐或晚餐,则扣除1小时/次。
7.附则
7.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改,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施行。
8. 附表
<行车日志>、<行车日志汇总表>、<出车申请单>、<车辆维修申请表>。


与汽车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