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汽车维修质量管理
根据国际汽车行业要求,维修的质量管理主要体现在定期和定量,也就是控管多长时间一定要到来更换各类油水和一些零部件,定量是里程到了一定数量也有质量要求,达不到就要维修。谨供参考!
2、汽车维修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汽修管理制度
一、汽车维修质保及服务承诺制度
1
、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
、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汽车竣工合格证。
3
、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
、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2000
公里或者
10
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5000
公里或者
30
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休息质量
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20000
公里或
100
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
者为准。
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
下制度。
1
、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售后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
负责。
2
、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
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
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
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
1
)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
2
)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
3
)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
4
)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
5
)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
6
)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3、汽车维修质量包括什么质量和什么质量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的分类和内容
根据GB/T.6739.-3—1997的规定按照设备条件,设施条件,人员条件,质量管理条件,流动资金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和流动资金条件等,把汽车维修经营范围划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企业也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 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汽车维护是指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汽车小修是指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3、三类汽车修理企业。
指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或维护)。主要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坐垫及内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补修,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汽缸
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
4、汽车维修公司需要具备那些条件?
近日,中华汽车网校接到网友提问:开办修理厂有什么条件?个人需要些什么证书?相信除了该网友之外,其他想要开办汽修厂的朋友也有同样的疑问。下面,小编就该问题作出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开办修理厂所需基本条件
① 工商营业执照
② 税务登记证
③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执照
④ 法人机构组织代码证
二、开办修理厂个人需要证书
汽修厂按规模大小分为两类,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般而言,根据公司规模大小,开办一个修理厂需要3-5本不等的维修工高级和维修工技师的证书。除此之外,还要满足以下人员条件:
① 应具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应符合GB/T 21338的规定,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② 维修质量检验员数量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至少应配备2名维修质量检验员。
③ 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人员和涂漆人员,一类企业至少应各配备2人;二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1人。
④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一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
⑤ 从事燃气汽车维修的企业,至少应配备1名熟悉燃料供给系统专业技术的专职作业、检验人员,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汽车维修工 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适应工作?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
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
一,教学改革试点的背景及试点专业基本情况
(一)高等职业教育背景
在2002年,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尚属于新兴的教育形式,处于发展与探索阶段.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问题是:缺乏与企业全面合作的机制,不是根据企业的需求办学;文化课程要求较高,占用课时较多,造成专业教学和实践实训环节难以保证,很难达到高技能型人才的要求;课程体系与生产实际有较大差距;传统课程多,就业及工作中相关课程少,课程和教材内容相对陈旧,学用不一致的情况明显;教学手段落后,先进的实训器材和设备不足,实验和实训条件差等.
(二)社会,行业背景
汽车作为社会生产及人们生活必需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据业内专家预测,2003年,我国汽车产量将突破400万辆.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大幅度上升,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高素质从业人员不足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目前,从业人员中高级技能型人才比例偏低, 工人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偏低,技术管理及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比例较低,结构不合理.
根据广东交通发展规划,至2010年汽车检测,维修的人才需求量将达十万人.
从广东省的维修行业技术水平来看,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一些国有大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国外著名品牌汽车的特约维修店,规模大,人员素质高,检测,维修仪器设备先进,因此,需要大量具有较强实践能力高素质的汽车检测与维修人员.
(三)试点专业基本情况
在上述背景下,2002年我院正式启动对"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维修方向)"的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粤机电院教[2002] 46号文件).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下设"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维修方向)教学改革工作组".教学改革目标是:探索高职教育教学新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教改试点班(0203班)的具体培养目标是:培养高职毕业文凭+汽车维修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学生.
二,专业教学改革成果
至2005年教改试点班的学生全部毕业,历经三年的教学改革取得圆满成功,顺利结题.三年中我们完成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其中包括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产学合作等多个方面的改革与实践.
该项目获学院2005年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校企零距离对接的汽车专业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与实践——"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维修方向)教学改革》项目获第三批新世纪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该专业被广东省教育厅确认为2005年度广东省高职高专教育示范性建设专业.2003年我院被教育部,交通部等确定为全国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技术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63所培养培训院校之一;2004年被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成为了广东省中职教师汽车新技术培训基地,已连续三年暑假举办了培训班;《机械基础》,《汽车构造》课程分别被评为2004,2005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2005年我院"示范性汽车维修技术实训基地"项目,获中央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立项.
试点班学生一次就业率100%,考取汽车驾驶证95.6%,考取汽车维修高级职业资格证书100%.在校期间试点班的班风,学风均名列学院前茅,学习主动,对学院认同度高.已接纳试点班学生工作的企业普遍反映,该班学生定位准确,工作主动,肯学能干,技术应用能力确实高于非试点班的学生.广州本田汽车第一销售有限公司的吴君副总经理,广州市电车公司车辆维修厂高维峻厂长等多次表示希望我院提供更多类似0203班的学生到他们单位工作.
三,专业特色
通过本次教学改革,我们明确了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相适应,培养目标与用人标准相一致,教学计划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技能训练与岗位要求相协调的专业改革与建设思路.使学生通过校内仿真环境下的实习和校外实训基地的具体实践,获得最为直接,有效的职业岗位经验,完成从学校到社会,从理论到实践,从模拟岗位到实际工作岗位的对接.
(一)专业改革为核心
专业教学改革是学院改革的核心和重点.
人才培养模式是学校为学生构建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以及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包括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基本培养过程,方法和手段等,它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才特征并集中体现了高等教育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
1,充分调研,准确定位
正确定位高职专业培养目标是构建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在正确定位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培养目标时,我们进行了充分的社会,行业调研.调研得出的结论是: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对汽车检测与维修人员的需求量也在同步增加.同时随着现代汽车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和发展,汽车检测与维修设备不断更新换代,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对汽车检测与维修人员的素质,质量,技术也提出了愈来愈高的要求.同时约有75%以上的用人单位把就业者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摆在了首要位置.
因此,我们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面向汽车特约维修服务公司,汽车检测中心(站),汽车运输公司,从事汽车检测,维修,调试,品质控制及现场管理工作的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2,构建以能力为本位的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是学院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蓝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学院组织和管理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
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我们从职业分析入手,对职业岗位进行了能力分解,并明确一般能力和专业核心能力,围绕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形成了课程体系.在本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的参与下,制定出以综合素质和高技能型人才能力为主线,充分体现高职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
该方案突出了以下特点:
(1)围绕培养目标,构建课程体系,注重高职教育与本科教育,中职教育的区别课程体系改革是教学改革的源头,是根本.高职教育的课程体系必须以岗位群对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来确定,体现"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理念.
为此,我们通过不断地学习,统一了认识,坚定了打破按学科体系构建课程体系的决心,组织教师广泛地开展社会调研.根据培养目标,认真分析岗位群所需的能力结构,坚持按照职业岗位群所需掌握的技能体系结构来进行课程体系设计.根据培养目标认真分析岗位群所需的能力结构,并明确一般专业能力和核心专业能力,围绕核心能力的培养形成课程体系.确定主干课程:汽车构造,汽车故障诊断与维修,发动机电控技术,汽车底盘电子技术等等.
高职教育的课程体系设置还要充分考虑与本科教育,中职教育的区别.建立了汽车工程系的专业平台课,并强调够用和实用为度,以服务于后续课程的教学为主要目标进行内容的取舍.与本科教育的区别是,不过多地追求知识的系统性,避免出现深奥的原理分析.
本专业的专业技能课注重加强3-5门专业主干课程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将汽车维修高级职业资格证的考试内容纳入到专业课程教学计划.在技能训练方面,注重高级职业技能的培训,力求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从而区别于中职教育.
(2)加大课程整合力度
在本次专业教学改革中,我们将《工程力学》与《机械设计》两门课程经整合后形成《机械基础》课程,以此为基础,《机械基础》课程被评为2004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
(3)突出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教学计划中加大了汽车电子控制技术课程的学时比例,同时在实训室建设方面也相应加大了汽车电子控制方面的建设力度.
(4)加大了实践教学环节,实践学时占总学时的55% 以上
在教学计划中,引入双证书课程,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链接到专业课程体系当中.有的直接列为计划中的课程,有的通过专业课程延伸,成为证书课程.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的学习内容后,可直接参加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还获得汽车维修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3,根据高职教育要求,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关键.在高职院校相当多的教师缺乏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工作经历与实践经验,实践能力不强.而教师们在提高学历层次方面的热情又普遍高于对提高技术技能水平的热情.在本轮教改中,我们制定了教师培养计划,三年中,先后有五名专业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工程实践训练;学院支持和鼓励讲师以上教师考技师,高级技师;重视聘请高水平的企业或行业人士作为兼职教师,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外兼职教师队伍.
4,全方位多层次建设校内实训基地
6、汽车维修质量控制的基本条件有
?
7、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根据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汽车修理、维护或专项维修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汽车维修业户)和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对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三)指导、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业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四)组织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检查评比;
(五)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六)组织汽车维修业户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七)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处理。
第四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心),为汽车维修质量监督和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调解或仲裁提供检测依据。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必须是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后颁发了《检测许可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五条 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其维修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汽车维修个体业户应有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质量管理法规和本办法;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以及有关地方标准;
(三)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四)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制定汽车维修企业技术标准;
(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业户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掌握质量动态,进行质量分析,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六)开展质量评优与奖惩工作。
第六条 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必须经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汽车维修检验员证,方可上岗。
第七条 汽车维修业户必须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与企业维修类别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 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生产中必须遵守以下法规和标准:
(一)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各项汽车修理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
(三)交通部第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四)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五)各地制定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第九条 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没有国标、部标、地方标准的车辆时,应参照原车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十条 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业户对进行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
第十一条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业户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业户使用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第十二条 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承修业户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一)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业户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承修业户负责。
(二)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问题,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第十三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制定并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对维修车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做为评定维修业户维修质量和年审《技术合格证》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 托修单位与承修业户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技术标准的维修业户,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