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安全行车管理制度文本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二、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
三、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从事道路运输。
四、严禁车辆超载上路。
五、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六、严禁车辆在出车前未经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人员的安全检查私自出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七、严禁在车辆行驶途中和他人斗气,开“英雄车”。
八、严禁在车辆行驶途中,闯红灯和超速行驶。
九、严禁在行驶途中开“疲劳车”。
十、严禁在行驶途中将车辆交给与工作无关人员开。
十一、在特殊天气、特殊路段,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安全。
2、汽车行业质量管理!!!
汽车维修技术专业是具备初步的汽车设计能力并能从事汽车制造、检测、维修、营销、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人员
3、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书申请书怎么写
项目名称: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
设立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提交材料:1、《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表》;2、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业户概况;5、技术人员汇总表(附相应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6、维修设备、计量器具及主要工具明细表(附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7、技术法规及管理制度明细表;8、安全生产文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9、环境保护文本(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措施);10、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本(含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处置措施等);安全管理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11、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文本、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2、审查资料3、负责人审核4、核发核发经营许可证
4、汽车维修管理主要技术标准有哪些
比较老的标准,将就看吧:车辆维修和技术管理工作规范
一.车辆维修管理
(一)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一16739.3一1997),审批各类维修企业或经营业户,审定业户技术类别,签发技术合格证。
(二)维护车辆维修市场秩序,查处无证修车和违章行为。
(三)指导和监督车辆维修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按维修范围挂牌经营。执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标准;按规定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使用交通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附有车辆维修统一结算凭证。
(四)指导和监督维修经营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和地方的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五)监督一、二类维修企业在承修二级维护、总成大修、整车大修、在用车改装竣工出厂前应当按照竣工汽车的技术要求进行维修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的,实行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当由质量检验员签发。汽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由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并要定期进行检查。
(六)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可以指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A级站或汽车性能质量检测监督站)对汽车维修的承、托修双方因维修质量发生纠纷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
(七)组织维修工和检验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发给上岗证。
1、培训工作由经批准认定的培训中心、技校或学术团体单位进行。
2、开办汽车维修技工和检验员培训班的单位必须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报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
3、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考试成绩报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发给《汽车维修技术工上岗证》和《汽车维修检验员证》。
二.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
(一)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和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对申请筹建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单位进行立项筹建审批。
审查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任务书、场地总体布置图、站房平面图、工艺布置图等),设备目录及选型(包括提供设备厂家)、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等文件。
(二)对批准筹建的综合性能检测站,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开业技术条件,指导申请者配置符合车辆性能检测工艺规程的场地、厂房、设备等技术装备和有关安全、检测工艺规程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按有关规定对完成筹建的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审查和审批,认定合格的,发放相应检测范围类别的检测许可证。
(四)组织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人员的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技术、业务和职业道德等。检测人员上岗培训由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认定的培训单位组织举办,检测人员上岗证由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发放。
(五)监督、检查检测站的检测行为,并要求其实行检测项目收费明码标价;指导、监督检测站执行有关车辆检测标准、规范;监控检测站提供检测结果证明;指导检测站掌握车辆检测技术评定标准和采用科学的检测方法;规范检测工艺规程,制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检测结果报告的样本,实行检测站长负责提供检测结果证明的制度。
(六)实行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诊断设备,计量仪器周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不准继续使用。
三.车辆技术管理
(一)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并按要求和内容及时填写,保证档案内容齐全、完整。
(二)实行车辆定期检测制度。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结合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对车辆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评定出车辆技术等级,并根据车辆技术等级确定其经营资格或经营线路。通过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全面掌握在用车辆的技术状况。
推广汽车检测诊断技术,实行车辆维修前的状况检测,确定修理作业的范围和程度。
(三)实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监督车辆按规定周期进行二级维护。对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应在道路运输证“二级维护记录”栏中进行签章。
(四)实行车辆视情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内容和项目应是由汽车运输企业或个体业户根据车辆检测后技术状况视情而定,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不准作任何硬性干预,但有责任协助技术鉴定,以免造成不适和浪费。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将每季度发生的各种车辆各级修理作业记录汇总上报。
(五)车辆更新和报废。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每年有计划地对车辆进行一次技术档案统计和实际调查。对长期使用、车型老旧、性能低劣、物料超耗严重,不经济不安全的车辆,要分类登记造册,汇总于《应报废的老旧车辆尚在使用统计表》,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当地政府,促使其报废更新。
(六)车辆技术经济定额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制定与修改。
(七)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定期对各项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
四.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一)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作用。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及处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依据。
(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填写。
1、“托修方”栏填写送修车辆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2、“车牌号码”按交警部门发放的车辆牌照号填写。
3、“车型”栏填写车辆型号,如“东风141”等。
4、“发动机型号、底盘(车身)号”栏按生产厂家编号填写。
5、“维修类别”栏按实际维修所达到类别填写。
6、“维修合同编号”栏填写本次维修所签定的维修合同的文本编号。
7、“接车人”栏填写具体领取修竣车辆的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8、“质量检验员”栏加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的质量检验员专用证号章。
9、“出厂日期”栏填写修竣车辆交付托修方的时间(年、月、日)。
10、“竣工日期”栏填写修竣车辆的时间(年、月、日)。
11、“进厂日期”栏填写承修方承接车辆的时间(年、月、日)。
12、“维修专用发票编号”栏填写由承修方开具的统一维修专用发票的编号。
13、“次数”栏填写按修竣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依次发生的车辆返修序次。
五.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
(一)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的作用和种类。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是企业质量检验员进行维修车辆质检工作的上岗资格证。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分为正证和副证,由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二)企业质量检验员的分类。
企业质量检验员分为总质量检验员及质量检验员两类。
(三)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的填写。
1、“证号”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定。前二位数为地域代号,后四位数为自然序号。
2、“工作单位”栏填写申报质量检验员证的单位全称。
3、“审验”栏加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验章。
5、汽车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第二负责人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福州市晋安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6、建立汽车维修企业方案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修、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1、设备条件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1)清洗拆装作业设备汽车外部清洗设备;零件清洗设备;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半轴套管拆装机(从事中型、重型汽车维修);举升设备或地沟(从事小型汽车维修不少于10台举升器,从事中型、重型汽车维修不少于10个举升器或地沟);拆装起重、搬运设备。(2)发动机总成修理作业设备A、专用设备立式精镗床;立式珩磨机;磨气门机;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连杆校正器;连杆衬套加工设备;轴瓦加工设备(允许外协);机油加注器;发动机冷、热磨合设备;曲轴磨床。B、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发动机综合检测仪;气缸体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燃烧室容积测量装置;气缸漏气量检测仪;曲轴箱窜气测量仪;工业纤维内窥镜;润滑油质量检测仪;润滑油分析仪;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声级计;油耗计(允许外协);无损探伤设备(与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共用);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曲轴、飞轮与离合器总成动平衡机(允许外协);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3)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设备A、专用设备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制动蹄磨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轮胎轮辋拆装设备;离合器磨擦片修理设备;润滑油、脂加注器;车架校正设备(从事轿车维修除外);前轴校正设备。B、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前轴检验装置;制动检测设备;四轮定位仪(从事轿车维修)或转向轮定位仪;转向盘转动量和扭矩检测仪;车轮动平衡机;车速表试验台;传动轴动平衡机;侧滑试验台;底盘测功设备。(4)电器修理作业设备充电机;电器试验台;前照灯检测设备。(5)车身总成修理作业设备车身校正设备;剪板机(从事货车维修允许外协);CO2气体保护焊机(从事轿车、客车维修);折弯机(从事轿车、客车维修);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调漆设备;型材切割机;工业缝纫机(允许外协);铆接设备。(6)通用设备普通车床;钻床;电焊设备;氧一乙炔焊设备;钎焊设备;液压或机械压力机;空气压缩机;砂轮机;钳式工作台及设备;除锈设备。(7)计量器具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A、量具外径千分尺;游标卡尺;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百分表;平尺;平板;前束尺;厚薄规,量杯。B、计量仪器(仪表)万用电表;电解液比重计;高频放电叉;转速表;轮胎气压表;气缸压力表;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温度计。(8)主要手工具千斤顶;扭力扳手;各种扳手;手电钻;各种拉压器;各种手动铰刀。 2、设施条件(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设置A、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B、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2)企业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应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A、主要总成和零部件的修理、加工、装配、调整、磨合、试验、检测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主要设备应设置在生产厂房内。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1000M2。B、停车场面积应不少于500M2。3.人员条件(1)技术管理人员应至少有一名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为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技术人员数应不少于生产人员数的5%。(2)技术工人A、企业工种设置应与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数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直接生产工人应不少于50人。B、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专业培训,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经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C、各工种均由一名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的技术工人负责,其技术等级: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板金工为高级;其他工种,不低于中级。(3)质量检验人员进厂检验、过程检验、竣工出厂检验必须由专人负责。A、专职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质量检验员证”,持证上岗检验。应有一名质量总检验员和至少二名质量检验员。B、应至少配备一名经正规培训取得正式机动车驾驶证的试车员,其技术等级不低于中级汽车驾驶员。试车员可由质量总检验员或检验员兼任。(4)财务人员应至少有二名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其中有一名经过行业培训的财务结算人员。4.质量管理条件(1)必须具备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2)必须具备所维修汽车的维修技术资料。(3)应具备有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合同文本和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4)应具有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 5.安全生产条件 (1)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2)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6.环境保护条件(1)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2)应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产工艺安装、配置的处理“三废”、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应齐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7.流动资金条件流动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8.中外合资(合作)维修企业和特约维修中心(站)条件(1)中外合资(合作)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除应具备合资(合作)维修企业特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2)特约维修中心(站)进行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生产范围内的维修作业时,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9.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A、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的各项条件。B、必须具备与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清洗、去污、熏蒸、防爆、防火、防污染、防腐蚀、试压设备和专用拆装、维修、测试设备、工属具以及污水处理、危险品处理、残余物回收装置,维修人员防护用具用品。C、必须具备与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危险货物的容器、管道、装置、总成、零部件的专用修理间。专用修理间应远离其他生产、生活场所,独立设置,通风良好;专用修理间结构、建筑材料、设置的设施应与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相适应;专用修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90M2;专用修理间周围应设置相适应的警戒区,警戒区内无火源、热源,并设置警示牌。D、必须具有与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设施。(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人员A、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应至少有一名专职的生产工人和测试分析人员。B、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测试分析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的性能和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污染、防腐蚀、维修知识以及维修操作技能,经过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持证上岗。10.承担救援维修条件企业承担车辆求援维修业务,还应配备牵引车辆或救援维修工程车和通讯工具。
7、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如何写
为了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素质和敬业精神的企业团队,特制定本守则。本守则也是评价员工表现的依据和标准,大家应自觉遵守。
一、爱岗敬业,团结进取
全体员工要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员工行为和企业岗位规范,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承担起公司赋予的重任。
1.以企业发展为己任,牢记企业的宗旨和目标,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利益,致力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2.以提高业务效率和企业效益为重心,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热爱企业,关心企业,时时处处把企业利益放在第一位。
3.以培养企业团队精神为核心,积极维护团队荣誉,同事之间和上下级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二、积极勤奋,恪尽职守
全体员工要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勤勤恳恳,讲求实效,对工作认真负责。
1.工作不推诿、不延误,努力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任务。
2.尊重领导,服从分配,在胜任本质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承担或主动参与企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
3.遇到问题、困难和挫折,不灰心、不气馁,能够全面分析,认真排查,积极寻求相应的方式和对策,予以迅速处理或妥善解决。
三、积极学习,开拓创新
全体员工要努力学习,强化训练,自我加压,不断创新,以适应企业发展和个人成才的需要。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学习和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文化、法律和各方面专业知识。
2.熟悉业务,提高技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3.积极转变观念,关注新生事物,勇于开拓、大胆创新。
四、严以律己,遵章守纪
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企业的管理、工作、业务等各项流程和规范要求,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守企业的考勤制度和劳动纪律。
2.严格遵守企业的流程规范和岗位责任制,并按其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办事,不违章工作或办理业务。
3.严格遵守职场规范,保持办公场所井然有序、干净整洁。
五、爱护公物,廉洁奉公
全体员工要认真爱护企业财产和物品,廉洁自律,自觉维护企业的形象建设。
1.对企业财物要严格管理、按章使用、精心保管、认真维护,不得擅自私用和铺张浪费。
2.在日常工作和业务往来中要认真履行财务手续,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徇私舞弊,在财务开支方面不允许先斩后奏。
3.在日常工作和业务往来中不得向客户提出额外要求,在业务费用方面不允许额外超支。
六、诚信待人,严守机密
全体员工要诚实守信,讲究策略,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机密,以免给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带来不良影响,给企业的效益带来严重损失。
1.不得违背企业有关规定或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擅自承诺客户。
2.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泄露企业内部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决策方案、财务报表、会议记录、营销信息、客户档案等各种资料。
3.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泄露员工个人的的工作记录、客户信息、销售数据等各种资料。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